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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文看到很多人都說第二階段不能保勞保,但我查詢勞工保險相關規定 第九條說: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應徵召服兵役者,得繼續參加勞工保險。 想請問大家有無申請繼續投保的經驗? 第二階段是否真的不能保勞保? 假如可以投保,是否得自付全額保費(月投保薪資×保險費)? 或是雇主仍必須負擔部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0.82.4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DSS/M.1507806167.A.51B.html
pupuliao: 這條是 假設你在當兵的時後徵招入伍的狀況 10/12 22:16
pupuliao: 但是對國家來說你的身分根本不是勞工 10/12 22:17
pupuliao: 說錯 假設你在工作的時後徵招入伍 10/12 22:18
我現在已經在研替公司工作了,也確定公司有幫我保勞保。 這樣是否就滿足這條,可以繼續保勞保呢? ※ 編輯: xluds24805 (101.14.177.200), 10/13/2017 00:02:28
enhao: 全看貴公司願不願意保,與役政無關~ 10/13 09:34
k556607: 我公司上一屆的研替,公司有幫他們保,到我們這屆沒保, 10/15 20:46
k556607: 理由是勞保局說不行,之前是偷保的,這樣公司省了多少錢 10/15 20:46
k556607: 啊,連提撥退休金也沒 10/15 2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