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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lakbil (Bill)》之銘言: : ※ 引述《win82109 (火種葛格)》之銘言: : : 如題 : : 目前小弟在人生的十字入口 : : 我昨天剛放棄研發替代役資格 (已將切結書送出) : : 但是後來有間公司要跟我面試 : : 如果他們願意給我 offer,我有辦法恢復研發替代役資格嗎? : 想問各位第一階段搶著媒合的人,是不是也是因為錄取的公司限制一定要在1/23完成媒合,不然就放棄你錄取資格? 結果之後又錄取上更好的,但是卻被卡住了! : 雖然研替制度即將走入歷史,也是不可能再修改了! : 只不過換個角度來看 : 假設 如果今天研究所錄取報到,教育部也改成類似 研替這種三階段媒合制,第一階段假設你報到了正取的中字輩, 那之後二三階段就算你有備取上台清交成,你也不能夠再去報到了! : 如果改成這樣,想請問一下各位能夠接受? : 尤其想問那些[曾經正取非四大,後來備取上四大,馬上就跳槽的人!] : 這個假設雖然不可能發生 : ,但是只是因為看到有人說, : 研替這種三階段媒合制度很合理, : 那如果換成研究所錄取也比照這樣辦理,大家也會覺得合理嗎? 說的義正嚴詞的 規則適合理的 只是你貪得更多 大學錄取制度有 學測的申請制度跟指考分發制度兩個 兩個你都可以考,兩個你都可以參加 但是 如果你在學測階段選擇了學校,你就必須放棄第二階段後續 就如你所說的,如果指考你考超好,你也可以選更好的 當然因為都是考試所以不太可能發生,不會有人申請上學校又在去被虐考指考 為什麼會有如果第一階段決定了 就不准放棄的規則? 很簡單阿,你已經佔了缺,幹掉了後面一狗票人 結果事後你跑了,那個缺誰來補? 排在你後面的又不可能遞補這個缺 這個缺將永遠不會有人補上....是標準的你爽到 害死學校、其他同學 同樣的原理 放在延替上 就很合理了,當然你可以說廠商可以把第一階段的缺 移到第二階段,但公司的HR 會不會很幹,辛辛苦苦辦了一堆面試, 結果整個白做工?這成本你出? 原本有機會進到這家公司的其他畢業生因為你的毀約 甚麼都沒 都研究所畢業了 誠信很重要,沒人有逼你去爛公司,也沒友人逼你放棄,一切都要你自己想清楚 既然決定了就要承受一切後果,不要事後才去靠北規則有問題 沒問題阿 這規則對公司、畢業生來說都很公平,免得有人一個人卡了兩三個缺,害死一堆人 我在延替的公司 第四年了 這期間 也看過很多面試了,看過太多不把自己信用當回事,到職前幾天 才放槍不來的 是怎樣? 薪水不滿、沒興趣 沒人逼你來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0.217.2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DSS/M.1523640126.A.2DB.html ※ 編輯: pupuliao (111.240.217.22), 04/14/2018 01:22:45 ※ 編輯: pupuliao (111.240.217.22), 04/14/2018 01:23:56 ※ 編輯: pupuliao (111.240.217.22), 04/14/2018 01:2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