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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替代役役男申請提前退役? A: 替代役役男服役期間,須負擔家庭生計主要責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或其他特殊事故 且經內政部核定者,得檢具有關資料及證明文件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提前 退役: a.役男家屬均屬60歲以上、未滿18歲、患有身心障礙或重大傷病,且無工作收入,而役男 及其家屬除賴以居住之自用住宅(含基地)1棟外,其他不動產及動產之資產總額在房屋 稅納稅起徵點現值以下。 b.役男家屬均屬65歲以上、未滿15歲、患有身心障礙、重大傷病或15歲以上未滿18歲經主 管教育行政機關立案之學校證明就學中。 c.役男家屬患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除役男及有照顧能力之家屬1人外,無其他家屬照顧 或其他家屬均屬前款之情形;中度以上身心障礙家屬超過1人時,每增加1人得增列有照顧 能力之家屬1人。役男父母、子女或配偶患有重度以上身心障礙時,不計列其他家屬之照 顧能力。【役男家屬經醫師診斷,罹患癌症第2期且經核定為重大傷病者,得比照認定為 中度身心障礙;罹患癌症第3期以上(或晚期)且經核定為重大傷病者,得比照認定為重 度以上身心障礙。】 d.役男育有未滿12歲之子女2名以上,或未滿12歲之子女1名且配偶懷孕6個月以上。 e.役男家庭依社會救助法核列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f.役男父母或兄弟姊妹服兵役期間,因死亡或三等殘以上之傷殘,有撫卹事實,且役男無 其他兄弟。 以上是役政署規定提前退役之法條,想請問各位大大, 目前家庭戶籍成員只有四人(父親、母親、老婆、本人) 父親目前66歲,母親目前64歲,目前妻子懷有一胎約6個月,以上面的法條來看 法條b與法條d是不全然符合的,想詢問這樣是否有機會能夠申請看看"提前退役"呢? 目前役期剩下11個多月,凡請各位能給點意見 感激不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46.250.17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DSS/M.1539671890.A.8DD.html
kn930121: 沒機會 10/16 23:09
pupuliao: 雙胞胎 就有機會 10/17 01:11
b43632: 看來希望真的很渺茫,再忍個一年吧 11/01 1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