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lh117: 點進去看了,好爛的比喻,因為合夥和有限公司是完全兩種概念 07/26 16:15
→ llh117: 自己不讀書也沒關係,就不要帶壞別人了,這叫一盲引眾盲. 07/26 16:16
→ ptt0219: 合夥要負無限清償責任;有限公司的股東,就其出資額為限 07/26 16:20
→ ptt0219: ,對公司負其責任。 07/26 16:20
推 apley: 這就似是而非的好例子~ 07/26 16:50
推 amuta: 是不是要先有女朋友再來談……婚姻。 07/26 17:11
推 amuta: a大的想法很容易在圈內一直打轉啊! 07/26 17:23
→ aitt: 說實在現在這年紀如果真要交就是以結婚為前提了 07/26 17:27
→ ptt0219: 先求有,再說吧! 07/26 17:39
→ ptt0219: 什麼都要以結婚為前提來交往,世事真有那麼順利嗎? 07/26 17:39
→ ptt0219: 吐個槽,真有那麼順利的話,你也不會在這兒發__文了。 07/26 17:40
→ ptt0219: 07/26 17:40
→ ptt0219: 講白一點,這兒的每個人都有缺點,也各自有一些問題,所 07/26 17:40
→ ptt0219: 以才會淪落到目前的狀況。 07/26 17:40
→ xhink: 婚姻是交往後的共識,所謂的前提了不起只是認真談感情的態 07/26 20:03
→ xhink: 度。 07/26 20:03
→ dsfcomtw: 呵呵 07/26 22:52
推 culturecreat: 唔 07/26 23:00
→ culturecreat: 有問題嗎?不知道可以到孤單沒另一半的地步 07/26 23:18
推 misscafe: ptt0219 沒有人是完美的啊~就是一個可以發發文的心情出 07/27 10:40
→ misscafe: 口嘛 07/27 10:40
→ peda: 嗯哼 07/27 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