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HuangJC: 現在是以戰逼和,有告就拿出來講了;卻沒順口說有沒勝訴 11/14 15:19
→ HuangJC: 舉我在游泳池撞到女泳客為例,對方也是說要告;那我一定 11/14 15:20
→ HuangJC: 道歉,因為沒時間理她。但說真的根本對她沒意思.. 11/14 15:20
→ HuangJC: 這也拿來說嘴,惹毛了就來告看看 11/14 15:20
推 wizhexe: 現在的人比較容易自覺受到冒犯,被提問也常自覺受質疑, 11/14 15:38
→ wizhexe: 難解。 11/14 15:41
推 HuangJC: 醫院裡醫生為什麼那麼常被告?真是病人懂法律? 11/14 22:30
→ HuangJC: 不是,是律師太多了,開始進行市場開發,會主動推銷成訟 11/14 22:30
→ HuangJC: 因此有律師告訴你'這可以告'其實不見得是好事.. 11/14 22:31
→ HuangJC: 那只是一種市場經濟和法律結合的變型,但未必是正義 11/14 22:32
→ HuangJC: 也未必是誠懇的做人態度;我們常講訟棍訟棍,其實律師已 11/14 22:32
→ HuangJC: 經習慣'這只是工作',但做為一個普通人,沒必要那樣做人 11/14 22:32
→ HuangJC: 在醫病關係裡,太常興訟已經造成緊張和疏離;不是免成本 11/14 22:34
→ HuangJC: 做人做到那樣,真的是很大的代價.. 11/14 22:34
推 candyrain821: 有道理 11/15 07:42
推 ptt0219: 台灣醫療糾紛,不適用消保法無過失責任,民事不利於病人 11/15 12:14
→ ptt0219: 。 11/15 12:14
→ ptt0219: 鑑定委員會的成員多半是醫界,有利醫師。 11/15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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