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ptt0219: 上次在某家網購有買過螢幕,拆封就不可退。 04/08 12:54
推 aoeui: 會不會是省品管的錢 以較便宜的價格賣給東森 04/08 12:54
→ llh117: 我們公司以前也和東森談過合作案,對方殺價太兇,破局! 04/08 13:04
→ HuangJC: 不過電,不給力 :P 04/08 13:06
推 caterpiller: 品質不該跟通路有關吧 04/08 13:32
推 kdy: 大概是拼鑑賞期吧。只要一過鑑賞期,消費者就要自己送修。 04/08 13:39
→ kdy: 廠商的錢也已經入帳。 04/08 13:39
推 HuangJC: 我昨天退了一盤雞肉和杏鮑菇,第一次退 :P 04/08 13:41
→ HuangJC: 理由就是:覺得不好吃,酸酸的 04/08 13:41
推 apley: 3C不要在陰森購物買比較好 XDDD 04/08 16:49
→ ptt0219: 我在自動買買過螢幕,直接告訴你鑑賞期並非試用期~~ 04/09 00:40
推 ptt0219: 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去年有修法,授權行政院訂立行政命令 04/09 00:45
→ ptt0219: ,某些通訊交易的商品沒有七日內無條件退貨的規定。 04/09 00:45
推 KiwiBagel: 但是壞掉要讓人家換吧! 04/09 07:43
推 ptt0219: 一買來就壞掉,是瑕疵擔保的問題,與消保法第19條無關。 04/09 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