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tt0219: 黃哥哥,現在改行還來得及~~ 06/28 03:07
→ HuangJC: 改當汁男嗎?可是太醜的我硬不起來.. 06/28 03:12
我常覺得,道德是種勇氣
我不是要有多少人支持我
而是,有一個聲音告訴我,這樣是對的
那我就必需堅持下去
拿'大家'來傷害一個人,這我實在無法接受
等哪天換成你是弱勢,是我在替你說話時
你才會了解什麼叫道德勇氣
至於拿我和三拉亂配對這種作為
高不高尚,相信八兩腰心中有把尺
我也不必拿大家來攻擊你
你心中的自覺,就會讓你經常覺得羞愧了
所以你才會對我生氣
※ 編輯: HuangJC (60.251.197.63), 06/28/2017 03:19:27
→ blackyw: 弱勢不是可以制造公眾困擾的理由 06/28 10:09
→ HuangJC: 水桶她是對的做法,但刺激她並不對,很難看懂? 06/28 10:15
→ miniatos: 刺激她不對←這是你的看法。推她的文聊天不對←我的看法 06/28 10:24
→ miniatos: 很難看懂?! 以下若要來說憑什麼我說的「不對」就免了 06/28 10:25
→ miniatos: 對或不對,都只是「個人」的看法!你的「仗義執言」... 06/28 10:26
→ miniatos: 也只是「你所以為的仗義執言」。以上! 06/28 10:26
→ HuangJC: 當然是我以為的而已,我承認 06/28 10:27
→ HuangJC: 那請羅列推她文聊天的人 06/28 10:28
我記得 blackyw 也有聊;並不是有修理她,那推文就不計入次數喔!
#1PKEpOan,這篇就該點名兩位了
還是說,推了你喜歡的文,就是可以推
推了你不喜歡的文,就是不應該推文?
所謂的公眾困擾,比如三拉的自殺文,這很明確不可以
但如果是"大家欣然見到她被修理"
雖然也符合"公眾"兩字
但這就落入團體公審的迷思了
我們沒資格放縱團體公審這種暴力
水桶她是依照板規,不是依照公審
'憑什麼說你不對'云云,根本不必有這段
沒有人身攻擊,就是各陳己見
如果我覺得你不對,那就公開辯論
不然我也說你推文在這裡是免了
→ HuangJC: 還有別忘了列出和她摃起來所以多回好幾篇的人 06/28 10:31
→ HuangJC: 我說她是個病人,不是說她就沒錯,而是說她權利義務一併 06/28 10:52
→ HuangJC: 失去,也是說她根本聽不懂,不用和她說太多 06/28 10:52
→ HuangJC: 要大家無視的,更多人連推都不推,勸都不勸的,才是更正 06/28 10:55
→ HuangJC: 確的 06/28 10:55
推 llh117: 八兩腰如果要煮麻油酒,需要多少老薑.麻油去爆香? 06/28 10:55
→ HuangJC: 一個病人,可以獲得體諒,但不得擔任板主,我在我的社團 06/28 11:08
→ HuangJC: 是這樣處理的,權力義務一併失去,這樣我算替他說話還是 06/28 11:08
→ HuangJC: 修理他? 06/28 11:08
※ 編輯: HuangJC (60.251.197.63), 06/28/2017 13:20:02
※ 編輯: HuangJC (60.251.197.63), 06/28/2017 13:36:48
推 psyche: 推 07/04 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