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IvanLord: 我是看不懂哪裡鬼打牆啦…對方又不是沒有公告,當然權益 08/22 11:14
→ IvanLord: 是可以爭取,但是說鬼打牆就…難道紀錄查不到就隨你說了 08/22 11:14
→ IvanLord: 嗎 08/22 11:14
→ yizhe: 你只說這些大家不知道你是沒領次元倉庫的東西 08/22 11:29
→ bbb304bbb: 我們鬼打牆十幾分鐘,你當然看不到,又沒錄音檔也沒 08/22 11:34
→ hd6520: 次元倉庫不是還在? 08/22 11:34
→ bbb304bbb: 逐字稿... 08/22 11:34
→ bbb304bbb: 先前還有兩篇起因跟解釋,有興趣能去看,沒興趣請PASS 08/22 11:37
推 biarg: 多次合併 次元倉庫早被洗了 08/22 11:52
→ biarg: 多年前的惡波玩家 08/22 11:52
→ bbb304bbb: 就是你倉庫的手法,讓人感覺不對阿 08/22 11:53
→ bbb304bbb: 洗你倉庫 08/22 11:53
→ hd6520: 原來是問更早的次元倉庫阿 08/22 12:04
→ a20003030: 我覺得是沒錯 或許官方不該任意刪除電磁資料 08/22 13:04
→ a20003030: 但電磁資料某種程度上也無法一直替你保存,甚至不曉得 08/22 13:05
→ a20003030: 你這位消費者是否會再回來玩,除非今天出個永久資料保 08/22 13:05
→ a20003030: 存付費服務,就你這篇打得已經看出客服有心解決 08/22 13:06
→ a20003030: 不曉得這樣舉例是否正確,如你所舉的,你買了一間房 08/22 13:09
→ a20003030: 但因為某種因素建商需要重建,在大部分其他住戶都同意 08/22 13:11
→ a20003030: 下,唯獨找不到你,那建商是否需要等你或者有其他配套? 08/22 13:12
→ a20003030: 舉例結束,有錯請勿介意 08/22 13:13
→ a20003030: 另外再加上你在這種公開論壇上PO文,或許是造福一樣情 08/22 13:13
→ bbb304bbb: 我愚昧的認為應該全部轉移,而不是多餘的要自己搬, 08/22 13:14
→ a20003030: 形的玩家,但如果官方有再發樓這裡,應該會想說我讓你 08/22 13:14
→ bbb304bbb: 不搬就刪除 08/22 13:14
→ a20003030: 恢復的話,若其他玩家也這樣做不就麻煩了 08/22 13:15
→ bbb304bbb: 就是希望他們能注重所有人的權益,我有沒有倉庫 08/22 13:16
→ bbb304bbb: 老實說我不在意 08/22 13:16
→ bbb304bbb: 現在也玩得挺開心的 08/22 13:17
→ a20003030: 我倒是覺得他們有發公告並MAIL通知已經盡到最大的責任 08/22 13:21
→ a20003030: 注重所有人的權益並不是無味的資料全部轉移,這樣他們 08/22 13:22
→ a20003030: 負擔也太重更,或許我說得出個永久資料保存服務是個好 08/22 13:23
→ a20003030: 選擇 08/22 13:23
→ bbb304bbb: 我私以為公司已營利、誠信為主,資料保存是他們營業 08/22 13:34
→ bbb304bbb: 重點,如果是無償的遊戲方式,在下可能會趨向你的看法 08/22 13:36
→ yoyobaka: 其實官方應該在條文裡加一條超過多長時間不登入的帳號 08/22 14:02
→ yoyobaka: 自動註銷,就沒什麼好爭的了。 08/22 14:02
→ b308050: 我倒是認為轉換公司營業,還肯接受上一間公司的業務算 08/22 14:08
→ b308050: 很不錯了。這是企業,要盈利的。不是公家機關,可以花 08/22 14:08
→ b308050: 納稅人的錢啊。 08/22 14:08
→ bbb304bbb: 這可能要扯到定型化契約的公平性與正當性了 08/22 14:13
→ bbb304bbb: 太深奧了,留給比較懂的人去解釋吧XDDD 08/22 14:14
→ bbb304bbb: 其實沒有甚麼爭執啦(目前,大家就聊聊,當作茶餘飯後 08/22 14:14
→ bbb304bbb: 閒聊,我們以和平救RO,別妄自菲薄說不定能幫到甚麼人 08/22 14:16
→ yoyobaka: 說真的我是覺得自己都打算退坑了,沒理由要求官方隨時保 08/22 14:21
→ yoyobaka: 存著資料等你回來(還未必會回來),真的應該要有個斷點 08/22 14:21
→ yoyobaka: 才合理,今天如果是對岸那種玩家量光帳號資料都不知道 08/22 14:21
→ yoyobaka: 佔多少空間去了,無限期保存根本不實際啊! 08/22 14:21
→ bbb304bbb: 這的確值得商議,也不能都從玩家角度去看事情 08/22 14:24
→ bbb304bbb: 或許就如同上面的a200說的出個資料保存也算是不錯服務 08/22 14:25
→ bbb304bbb: 花個一千 五百 能保存 三五年 08/22 14:25
→ opmikoto: 我覺客服最後那句 查不到不可能無故把東西給玩 非常有理 08/22 15:11
是這樣說,合併這件事情沒有異議,為了遊戲體驗與遊戲公司的收益
這是應該的,但是是誰給予他們權力來刪除玩家倉庫物品,侵犯玩家權益
以下的搬不搬倉庫,資料保不保存,我們要付費或者是免費保存
或是查不查遊戲歷程,這都是後話了。
你沒有的東西當然不給你是正常的
但是你有的東西被刪除,再說你六個月沒異議我們也查不到(結案)
會不會有一種反正精煉油品喝了也不傷身(我們做了)
,你多喝一點的感覺(你能拿我們怎麼樣)?
一直訴說是更高層一點的概念阿......
※ 編輯: bbb304bbb (42.72.160.72), 08/22/2016 15:30:05
→ bbb304bbb: 至於所有權 使用權 與定型化契約 等等相關的事情 08/22 15:31
→ bbb304bbb: 我也不熟,請專家指導了 <(_ _)> 08/22 15:32
推 flyingbubble: 原來合併會收到mail通知,我沒收到就被併欸QQ 08/23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