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cpoem: 就看該研究生如何說服法官了,這部份灰色地帶有解釋空間 04/14 07:21
→ cses87241: 除非他打算提告,否則他不會見到法官 04/14 07:22
→ ecpoem: 總有救濟程序吧? 04/14 07:28
→ ecpoem: (我真的是鍵盤法官,不過這應該不會只是說罰錢就只能乖乖 04/14 07:29
→ ecpoem: 繳不能說第二句話) 04/14 07:30
推 heykissass: 這篇說的....都是站在利基觀點 好!!~~那問我問你 04/14 07:34
→ heykissass: 如果今天你買10張有3個人跑票 那這90元虧損誰吸收? 04/14 07:35
→ heykissass: 對於購買者 ....他每趟所付出的交通成本就是30元 04/14 07:37
→ heykissass: 10個人就是該收300元 假設實質交通費只有100 只要超 04/14 07:41
→ heykissass: 過三個人跑票 就虧錢~雖然說代購非營利 但...至少 04/14 07:41
→ heykissass: 不要虧錢吧 虧錢誰還想代購 這是期望值問題 04/14 07:42
推 a64tototo: 買賣需自負盈虧,換方式可說只要沒超過三人跑票,多的 04/14 08:13
→ a64tototo: 多收的服務費退還 04/14 08:14
→ cses87241: 鐵路法只有有無圖利,跑票應該尋求民事來處理,這不能 04/14 08:56
→ cses87241: 混為一談 04/14 08:56
推 mstar: 這是「罰鍰」,若真被罰是屬於行政處分,要向交通部提訴願 04/14 09:12
→ mstar: 若還是維持原處分再到行政法院提行政訴訟 04/14 09:13
推 chienming40: 真有人跑票.代購的不會轉賣給別人嗎 04/14 09:29
推 kutkin: 他只是跑腿,車票又不是他買的。 04/14 09:42
推 kutkin: 你用第二項辦他的話 他也沒有不正手法 04/14 09:46
→ moriyaorange: 代購這種東西有很大的模糊地帶,就因為代購者並不是 04/14 09:52
→ moriyaorange: 高價拋售給他人,而是收取少數的佣金 04/14 09:53
→ moriyaorange: 要認定是否為黃牛,只能從是否以高價謀利他人為意圖 04/14 09:57
→ moriyaorange: 來判斷 04/14 09:57
→ moriyaorange: 對他人謀利 04/14 09:58
推 kutkin: 重要的爭點是 買票的人跟使用的人是否同一人呀 04/14 10:07
→ kutkin: 今天甲委託你買 你去買給他用 這哪算黃牛。 04/14 10:07
→ hirono: 那如果去旅行社春節搶票後說他們只是幫去花東陸客買票而已 04/14 11:39
→ hirono: 然後再帶團去花東過春節...這樣算黃牛嗎? 04/14 11:40
推 kutkin: 如果他是用陸客的身分逐一代訂那是沒問題。 04/14 12:09
→ kutkin: 但常見的你知我知,根本就不是用護照號碼去訂。 04/14 12:10
→ mackywei: 陸客訂票,是用護照號碼?這我倒不清楚... 04/14 1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