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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 自強號撞死2工人 法官因這理由判司機無罪 檢方認定蕭男因進站前未鳴笛也未應答,撞死2工人將他起訴,但法院判他無罪。資料照 片 2015年10月06日15:38 台鐵自強號列車去年在台中龍井站,撞死2名工作人員,雖死者未依規定設立工作鳴笛標 誌、瞭望員是肇事主因,不過檢方調查認定,司機蕭維漢進站前,未呼喚、應答及未鳴笛 ,仍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將他起訴。台中地院法官審理認為,依當時車速、距離計算,很難 要求司機在第一時間辨識前方有人,並有足夠時間反應、鳴笛、踩煞車,且火車有排除其 他行人、車輛使用的專屬鐵道路權,判蕭維漢無罪。仍可上訴。 法官指出,依照當時列車行車記錄資料顯示,車速是每小時112公里,總煞車距離是503公 尺,依照當時車速需7.8秒的時間剎車,才能避免撞上工人,扣除緊急緊軔空走時間(反應 時間加煞車時間)2.8秒,只剩下5秒,而從進站之後起算,計算合理視距範圍,扣除反應 加剎車時間後,距離只剩156公尺,不論時間或距離上,都很難避免這件事故發生。 法官也認為,火車和一般交通工具不同,有固定軌道行駛,無法左避右讓,且在高速、重 載情況下不能任意煞車,否則易釀災禍。另鐵道路線有排除性,司機可以在「前途路線安 全」前提下駕駛,所以縱然沒有即時辨識路線上的障礙物,也沒有違反任何注意的義務。 蕭維漢到庭供稱,他將列車駛進站之後,除查看前方軌道,還因只有一名列車司機員,而 必須同時檢查儀表版、顯示器、車廂冷氣送電等,且一剛開始看到前方是一團黑,無法判 斷而未鳴笛,等到抬頭發現是人時,緊急鳴笛、煞車,已經來不及。法官採信蕭的說法, 判他無罪。(鄧玉瑩/台中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1006/705992/ -- ▄▄▄▄▄▄▄▄▄▄▄▄▄▄▄▄▄▄▄▄▄▄▄▄ 看板《WhiteCat》 ▄▄▄▄▄▄▄▄▄▄▄▄▄▄白貓 Project板 ▄▄▄▄▄▄▄▄▄▄▄ 怎麼前往 ▄ ▄▄▄▄▄▄▄▄▄▄▄▄▄▄▄▄▄▄▄▄(C)lass->7 戰略高手 ▄ ▄▄▄▄▄▄▄▄->9 G_MobileGame ▄ ▄ ▄▄▄▄▄▄▄▄▄▄▄▄->WhiteCat 動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04.70.8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ailway/M.1444139878.A.4F1.html
fbiciamib123: 不爽不要做 後面一堆人搶著考 10/06 22:41
hatedog5566: 一堆人?聽說機檢錄取率不低耶 10/06 22:49
airva: 一堆人勒 近年超多媽寶考機檢進來都不做司機 10/06 23:03
abian746: 月休六天變成月休四天 再不補人就不用休假了 10/06 23:05
ueiueiuei: 搶著考不代表搶著做 10/06 23:06
mstar: 按當初說法,這案子是工務滅證後要司機吞 10/06 23:21
temu2035: 法官也懂運轉理論 10/06 23:24
zxcc79: 非必要機械相關專長,上了再學,本魯是很想 10/06 23:38
zxcc79: 可惜台鐵的老舊車種好像第一句是廢話,司機長還需要具備臨 10/06 23:39
zxcc79: 時簡易維修專長,本魯只會換保險絲,但是應該很樂意關掉AT 10/06 23:39
zxcc79: P 10/06 23:39
Hfy0920: 推法官 10/07 00:02
ultratimes: 仍可上訴沒看懂嗎?要三審說的才算 10/07 00:07
ultratimes: 而且三審翻盤的機會絕對很大,最後應該還是業務過失 10/07 00:07
U大濕 那你會怎麼判 ※ 編輯: qxxrbull (123.204.70.84), 10/07/2015 00:08:50
solomonABC: u大濕都表態了,表一定無罪了 10/07 00:13
gacktz: 樂意關ATP…出事都算你頭上喔顆顆 10/07 00:13
solomonABC: 如果有罪以後會很好玩 通過站 彎道全都要防衛駕駛 10/07 00:15
solomonABC: 時速25通過 10/07 00:15
ultratimes: 不是我覺得怎樣,而是上面法官不推翻下面的判決 10/07 00:36
ultratimes: 通常會覺得很沒面子,你是上位會聽下位的判決嗎? 10/07 00:37
ultratimes: 另外還有一個重點是,未呼喚應答,未來一定會當攻防點 10/07 00:39
solomonABC: 照u大師邏輯 二審推翻一審 三審又推翻二審 又無罪拉 10/07 00:39
ultratimes: 即使呼喚應答和鳴笛仍無法改變事實,但仍可作為過失 10/07 00:39
ultratimes: 的成立條件 10/07 00:39
ultratimes: 所謂推翻不一定是有罪變無罪,也可能是刑度增加... 10/07 00:40
ultratimes: 1審無罪 2審6個月 3審2年 這也算推翻吧... 10/07 00:40
purpleboy01: u大濕到底做啥的阿 10/07 03:57
xyzgod999: 從機制上來說什麼時間就做什麼事情,雖然在工作上進度 10/07 07:13
xyzgod999: 能快就快,可人員本來就不足到可以下去鐵路維修(少了瞭 10/07 07:13
xyzgod999: 望的人員),有些工作不是一定要先做而要先評估有無重大 10/07 07:13
xyzgod999: 環安風險,然而在未呼喚應答在火車上的設備也不知道是 10/07 07:13
xyzgod999: 否有真的收到訊息(抑或有無通知),如果判決只是因為要 10/07 07:13
xyzgod999: 改變而推翻也太奇怪 10/07 07:13
dyo010123: 怎不說台灣法律常常越判越輕 10/07 08:16
OhmoriHarumi: 法官難為啊,判決結果不符合民眾期待會被批評恐龍, 10/07 08:18
OhmoriHarumi: 可是又不能逾越法理照民眾意思判決。 10/07 08:19
mackywei: 啊好想噓這種內容農場風的標題~ 10/07 10:05
RCYhorneT: 噓內容農場的低能標題 10/07 11:19
Luftwaffe: 基於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上訴非有法定情形,刑事判決 10/07 11:58
Luftwaffe: 第二審不能判的比第一審重 10/07 12:02
NCKUbuddha: 好像法官不用照證據判一樣 不推翻沒面子 10/07 13:26
lukasformac: u大溼,你因果關係到底怎麼學的阿,條件因果都過不了 10/07 14:29
lukasformac: ,還在有過失? 10/07 14:29
abian746: 基本上上訴翻盤不高的原因是圈內都是學長學弟的關係... 10/07 14:30
abian746: 翻盤的話,以後在這個圈子很尷尬... 10/07 14:31
rachel1216: 三審只是法律審,不會進行事實調查,所以通常翻案機率 10/07 18:23
rachel1216: 低 10/07 18:23
xyzgod999: 三審是針對二審是否用錯法條,不會去討論案件,如果翻 10/07 19:29
xyzgod999: 盤以後就沒火車司機了,誰還敢開? 10/07 19:29
digger5566: 之前的平交道事故U大濕怎麼不認為司機應該減速 10/07 19:41
silvertiger: 法官所指未呼喚應答是指未向道班呼喚、應答?? 10/07 21:40
kipi91718: 很合理 10/09 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