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dama ( )
看板Railway
標題[新聞] 單車族闖封閉高空鐵橋 拍照喊腳軟
時間Tue Oct 27 18:56:23 2015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1027/720104/1/
(連結內新聞有圖)
單車族闖封閉高空鐵橋 拍照喊腳軟
2015年10月27日18:51
一名陳姓單車騎士在臉書PO出與朋友在苗栗已封閉的舊山線鐵道騎單車,穿山洞、過鐵橋
,但由於高空鐵橋兩邊根本沒有護欄,一不小心恐墜落大安溪,一行人事後回顧影片還留
言直說「軟腳!」但有其他網友質疑是不當冒險、發生意外豈不浪費社會資源。
「1041025臺鐵之舊山線大安溪鐵橋」影片中,一開始就是一片漆黑的山洞,只見頭燈照
著前方,騎士賣力踩著腳踏車前進,出山洞後還說沒風,大夥都汗流不已,休息一下後,
眾人又騎上大安溪鐵橋,橋中間只有寬度不到30公分的鐵板,下方就是大安溪,光是看影
片就覺得危險,有人還中途停在橋上的「避車台」,拍四周風景與其他車友的「英姿」,
過了鐵橋後,鐵門封閉,騎士就從旁邊將車傳遞過去,還說「頭過身就過」;緊接著「
1041025刺激的舊山線內社川鐵橋」影片中,騎士深呼吸後又再上鐵橋,影片中不斷傳出
鐵板跳動的聲音,還有人站在橋上幫車友拍照。
台鐵台中工務段副段長朱我帆今表示,山線已經封閉多年,在鐵橋兩端都有設警告標誌,
並有鐵門上鎖控管,民眾強行穿門行走或騎腳踏車過鐵橋是十分危險的,假設發生意外,
台鐵不負責賠償。
鐵路警察台中分局則說,苗栗舊山線封閉後,鐵路警察時常發現有民眾在鐵道上散步、自
拍,但騎腳踏車是第一次看到,由於鐵路法第57條二項說「行人、車輛不得在鐵路路線、
橋樑、隧道內及站區內非供公眾通行之處所通行。」違者將處罰1500元至7500元罰鍰;不
過,該法條中並沒有說明封閉鐵路是否適用,因此今年7月29日已發文交通部釋疑,但迄
今還沒回覆,現在還是以勸導為主。(孫義方/台中報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66.30.25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ailway/M.1445943388.A.C3E.html
推 ultratimes: 沒說明當然就是適用,還需要廢話嗎? 10/27 21:43
→ forcetrain: 以台灣人的法治觀念,非得寫明不可 10/27 22:00
推 SmileEMU800: 不然到時候他們又會說台鐵並沒有寫明不能走 10/28 06:16
→ ecpoem: 如果「有鐵門上鎖控管」,還是個可以通行的地方嗎? 10/28 07:28
推 lukasformac: 交通部沒說明應該是接到案子的警察自行判斷才是!這 10/29 00:15
→ lukasformac: 條也有問題, 是 不得在「鐵路路線等的非供公眾通行 10/29 00:15
→ lukasformac: 之處所」還是「『站區的非供公眾通行之處所』和鐵路 10/29 00:15
→ lukasformac: 路線等」? 10/29 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