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nanadishow (賴皮)
看板Railway
標題Re: [閒聊] 電子票證搭乘自強先被車長補票是否合理?
時間Wed Mar 2 21:47:55 2016
自從開放中部使用電子票證以來
台鐵電子票證規則增加了"70公里條款"
無奈機器無法準確判定每個旅客搭乘的車種
故以自強號車長查驗票來做為輔助
但這又衍伸乘客必須窗口排隊解卡的問題 (電子票證的方便性就沒了)
又或者是乘客無足夠現金補票 (想說搭很長就先儲值多一點錢)
而且各車長的做法又不盡相同相當擾民
※ 引述《jwliu1109 (suk)》之銘言:
: 其實這件事在之前小魯我就詢問過台鐵局了
: 其實就實際面來說
: 最好是以大站進大站出
: 搭乘自強號較不會有問題
: 無罪推論應該以此較站得住腳
: 案件處理情形
: 諮詢資料 案件編號 0001-1508-00467 諮詢日期 2015/8/16
: 諮詢主類別 各服務系統及相關規定 諮詢次類別 票證業務查詢
: 主旨 請問關於持電子票證搭乘自強號
: 內容
: 請問持電子票證搭乘自強號超過70公里時
: 機器是要如何判斷旅客搭乘車種,並扣自強號票價??
: 抑或是由自強號列車長補票(補足區間車與自強號票價之差額)??
: 因為上次搭乘自強號時,在出站即由驗票閘門扣除自強號之票價;而今天(2015.08.16)搭
: 乘130次自強號時,列車長看到以搭乘超過70公里之旅客,會逕行要求補票。如此一來,
: 列車長補過票,在驗票閘門又被扣一次錢不就被雙重扣款??????
: 又若列車長要求補票時,身上剛好沒有足夠的現金,要如何處理??(拿電子票證搭車,就
: 是因應身上現金不足,希望以電子票證扣款)
: 處理情形 答覆內容
: 敬愛的旅客您好:
: 您於104年8月16日致局長信箱之電子郵件,有關查處情形說明如下:
: 1. 自104年6月30日起持電子票證搭乘自強號,將以以下方式計價:
: (1) 起程站及到達站距離在70公里(含)內,以區間車票價的9折計收。
: (2) 起程站及到達站距離在70公里以上,分兩段合併計價,前70公里仍以區間車票價9
: 折計收,超出部分以自強號原價計收。舉例來說:台北至新竹78.1公里,持卡搭乘自強號
: 計價方式為(70*1.46*0.9)+(8.1*2.27)=92+18=110
: 2. 上述收費方式,本局已經完成驗票機程式修改,會依據列車到站車種進行設定,刷卡
: 時會判斷您所搭乘的車種及公里數進行扣款。
: 3. 若您乘車起訖站總里程超出70公里且搭乘自強號轉乘,將由自強號列車長辦理補票(將
: 補超出部分自強號與區間車之差價),再於下車後,持車長補票單至補票處扣足其餘票款
: ,再行出站,不會重複扣款,請您放心。
: 4. 若您搭乘自強號超過70公里,又遇列車長辦理差價補票,若無現金可補票,將會通知
: 下一停靠站站員改以電子票證依「2」所述形式扣款。
: 敬祝您 永保安康,事事如意。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運務處處長 余維杰 敬啟
: 案件狀態 已結案
: 答覆單位 運務處 答覆日期 2015/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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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2241400: 誰叫上頭長官搞這個東西,有啥辦法 03/02 22:12
→ zxcc79: 先搞清楚擾民的是誰 雨八 03/02 22:17
→ mingchaoliu: 令刀 03/02 22:20
推 lianpig5566: 這是我第一次看到雨八下面沒斷掉的一次... 03/02 22:24
推 zxcc79: 云木 03/02 2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