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Yelnats28: 台鐵這樣也不讓人意外就是了 但他們這時候就不敢承擔了 08/04 23:38
→ ewings: 三讀通過,還要等總統公告,然後還要等待時間生效。要拆的08/04 23:39
→ ewings: 今年快拆喔。08/04 23:39
→ ewings: 況且市府昨天才接到申請,連審議委員會都還沒成立,不可能08/04 23:46
→ ewings: 審查通過,也不會是暫定古蹟。08/04 23:46
已經公告了,105年7月27日總統令,華總一義字第10500082371號
另外已經是暫定古蹟了,今天早上市長簽字指定
→ ewings: 昨天下午拆,今天早上簽字同意。這個比拿明朝劍斬清朝官還 08/05 00:09
→ ewings: 厲害,已經是穿越時空了08/05 00:09
公文是8月4號中午到,拆除是8月4號下午,有問題嗎
→ ewings: 程序不完備,公文也不見得有效 08/05 00:27
第20條第2項,經指定就算審查程序未完成也是暫定古蹟
→ over999: 拆了好啊 這種古蹟有什麼保存價值 08/05 00:28
→ over999: 文史團體無聊當有趣 沖版面罷了 08/05 00:29
不論有沒有價值,拆除暫定古蹟就是違法
※ 編輯: Yamapi5566 (220.137.194.9), 08/05/2016 00:31:03
→ ewings: 市府的公文是講進入審議,不是指定暫定古蹟。你以為公文是 08/05 00:34
→ ewings: 詩歌,你可以自己亂加意涵? 08/05 00:34
→ ewings: 審議程序都還沒開始(昨晚陳情申請,一早就搞定開始審議, 08/05 00:37
→ ewings: 文書時間是零耶~太屌了),就沒有甚麼審議中這回事 08/05 00:37
→ ewings: 自從市府被+ln上下清洗了一遍之後,可能為了迎合+ln的異想 08/05 00:46
→ ewings: 天開,常常發出一些違背法律結構的公文 08/05 00:46
推 jasonpig: 常常看到有人以自己有限的知識去評斷一些東西的價值就 08/05 01:04
→ jasonpig: 覺得很好笑 08/05 01:04
推 YellowWolf: 推 08/05 01:53
→ suzukikoharu: 呵!台鐵就算殺人放火,也會有人跳出來力挺啦! 08/05 04:53
推 lukasformac: 某e要不要看一下17條第一項,再談論是不是暫定古蹟 08/05 07:29
→ lukasformac: ? 08/05 07:29
→ ewings: 第十七條賦予地方政府兩種方式啟動暫定古蹟程序,但是市府 08/05 07:41
→ ewings: 自己發的公文,是使用進入審議程序這個方式。而去年市府自 08/05 07:41
→ ewings: 己的解釋,審委到場勘查前,都不算進入審議。市府自己腦包 08/05 07:41
→ ewings: ,是要怪誰?公文直接指定暫定古蹟就可以,但是他們偏偏用 08/05 07:41
→ ewings: 用第14條當法源 08/05 07:41
推 tony121010: 文化部解釋是只要通知到所有人、管理人就生效了 08/05 10:16
→ tony121010: 台鐵現場人員如果被告知,那就注定GG了 08/05 10:16
→ tony121010: 只要進入文資審查程序就是暫定古蹟 08/05 10:19
→ tony121010: 不過文化局的人動作也太慢了 08/05 10:20
→ lunar: 一堆台鐵粉欸 08/05 11:25
→ kuter: 到時候看誰沒穿褲子囉 08/05 12:44
→ ewings: 市府那種急就章的草率做法,連公文都有問題,到時直接打程 08/05 14:25
→ ewings: 序不完備就好了 08/05 14:25
→ canandmap: 小心u大師用他最厲害的法條電樓上 08/05 16:51
→ uu26793: 看法律狂人戶電不錯啊 拿台鐵便當看戲 08/05 16:57
→ lukasformac: 單就上篇的公文看,說明二引14條是指受理申請的法 08/06 02:51
→ lukasformac: 源依據,說明三則明確指出現在已經進入審議程序 08/06 02:51
→ ewings: 有沒有進入審議程序,看得是程序完備。我猜下一步市府為了 08/06 18:46
→ ewings: 擦屁股,就會出來唬爛成接受申請就開始程序。 08/06 18:46
推 tony330857: 以前華陰街的宿舍也常常莫名火燒 08/10 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