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Railway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odami (odami)》之銘言: : 翻了一下鐵路運送規則 : 見解不同來討論看看. : 第12條 : 鐵路機構應於車票以文字、電磁或光學等方式記載票種、起訖區間、有效期間、 : 列車或車廂種類、票價、票號及發售日期;指定車次之車票,並應記載列車車次、 : 開車時間、到站時間及座位資訊。 : 鐵路機構因特殊運輸目的開立之車票,無法依前項規定記載者, : 由鐵路機構另定記載事項,報請交通部核定後實施。 : 所以電子票證算特殊運輸目的的嗎? 可是不符合車票的定義, 算車票 : 條文中的另訂記載事項是以多卡通電子票證乘車營運規定為主喔? : 可是電子票證乘車營運規定沒說悠遊卡是車票,只有票價計算方式. 名稱都提示你是電子票了 還要凹營運規定沒說是車票 有事嗎.......... : 第13條 : 旅客應持用車票並依車票記載事項乘車。但旅客由未提供售票服務之車站乘 : 車或經鐵路機構同意乘車者,不在此限。 : 前項但書情形,依鐵路機構規定須補票者,旅客應於上車後向列車查票人員補票。 : 電子票證上面沒有車票該有的的記載事項所以要怎麼算? : 無票乘車?? 還是算鐵路機構同意乘車但是無車票? : 不過有說依照規定要補票喔 我拿悠遊卡有沒有過閘門?有? 閘門有沒有擋我? 沒有 這樣子不算同意?那設閘門幹嘛? 碰到悠遊卡都逼逼逼逼逼表示是無票乘車就好啦 用悠遊卡依規定須補票? 請列示台鐵多卡通電子票證乘車營運規定中何處要求現金補票 : 第18條 : 旅客未經鐵路機構同意,無票或持用失效車票乘車者,應補收票價或票價差額, : 無正當理由者,並得加收已乘區間票價或票價差額之百分之五十。 : 無法認定起程站者,按列車始發站計收;列車、車廂種類不明者, : 按最高等級之列車或車廂種類計收票價。 : 前項所稱持用失效車票,係指旅客越站、未依車票記載之列車或車廂種類、 : 持用不符身分車票或逾有效期間之車票乘車。 : 鐵路機構得規定車票經查驗後旅客於站、車之合理停留時限, : 旅客逾其時限而無正當理由者,鐵路機構得按最高等級之列車或車廂種類 : 補收合理乘車區間之票價。 : 前項旅客於站、車之合理停留時間及逾時補收票價之計算方式, : 鐵路機構應納入旅客運送契約規定。 : 電子票證沒定義說是車票那就是用無票來看的話... : 被查票的區間要求補自強號票價似乎是依法有據? : 因為電子票證上面沒有記載車次,列車車廂種類,乘車區間,還有持有人身分. : 但是至少有進站的紀錄. : 不過剛好進站沒刷到或是發生錯誤沒注意到, : 拿不出進站證明,看起來就得補起始站的票價了... 台鐵多卡通電子票證乘車營運規定: 四、 適用車種 持用電子票證票卡於本局電子票證適用範圍內乘車,除觀光列車、團體列車、太魯閣列 車、普悠瑪列車及其他本局指定列車(具專屬性及不發售無座票之列車)之外,不限搭乘 車種,如搭乘對號列車不另行劃座。 台鐵自己的規定,不限搭乘車種 故不適用於"持用不符身分車票或逾有效期間之車票乘車"之規定 : 第6條 : 鐵路機構得於運送契約成立時,計收客運票價、貨運運費及雜費。 : 但經鐵路機構同意延後計收者,不在此限。 : 前項費用,於運送契約成立時尚未確定者,得先按概數計收。 : 電子票證是出站扣款,所以算是同意延後收計,且運送契約算成立的 : 但也沒說可以當車票. : 所以個人的見解是 : 拿悠遊卡去搭火車,只是有進站紀錄,但是不算是車票.有運送契約在. : 大概是老了記憶有問題,悠遊卡剛上線刷台鐵的時候 : 好像就有媒體說這算無票乘車?? 再重申一次 台鐵的台鐵多卡通電子票證乘車營運規定 開宗明義就跟你說他規範的是"電子票"(車票)s -- 時間表 起床=>上班=>做作業/上課=>睡覺 晚上 半夜 早上/下午 晚上 早死早超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6.3.22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ailway/M.1480097706.A.B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