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ThrivinIvory: 標題錯誤07/07 14:42
一開始在車上你要怎麼知道呢? 只能接受列車長廣播資訊而已 真的頗呵
板友說你的標題「[閒聊] 自強113號車次於楠梓區段 撞到人」是錯誤的,
主要是強調肇事責任在於死者違規行為,而非司機、調度員等台鐵人員。
所以,有些板友會故意無視「撞」這個動詞的事件結構(event structure)、
認為這是「人撞火車」。
回過頭來,在情況不明時,我比較偏向「人給火車撞」,
這是因為「給」字可以當主動的「允許」,也可以代替「被」字當被動的標記。
只要適當添加副詞,就有不錯的效果。例如:
a/有人給火車撞了 (火車撞到人,但本句沒有說明肇事責任歸誰。)
b/有人故意給火車撞 (火車撞到人,而且肇事責任歸闖入軌道者。)
附帶一提:
標準的「人撞火車」在臺灣也發生過。
當時平交道柵欄已經放下、警鈴及紅色燈光警示燈都正常運作、列車也正在通過,
卻有機車騎士直接闖越護欄、撞上列車的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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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Yenfu35 (118.160.52.206), 07/07/2017 18:30:18
→ ltyintw: 鮪魚+1 07/07 18:37
→ ltyintw: 其實不要爭論什麼誰給誰撞,只要記得鮪魚又+1即可 07/07 18:39
噓 chadhsieh: 爭這個有夠無聊 07/07 18:42
推 over999: 療癒 07/07 19:01
→ over999: 誰去建議他下次自己解決就好 闖鐵軌會影響交通 07/07 19:03
推 TheGhan: 自強號一定是停著,然後男子快跑衝上去撞死自己 07/07 19:14
推 j21802: 這種直接讓他曝屍荒野就好啊幹嘛為了白目浪費大家時間 07/07 19:22
推 kimchimars: 推說明,糾正魔人都無視句法結構 07/07 19:35
推 pikachu9237: 糾正誰撞誰根本沒意義 一般用詞講火車撞到人很合理 07/07 21:08
→ pikachu9237: 重點是釐清責任在誰 像這篇的新聞標題就很正確 07/07 21:08
推 lytocean: 推糾正魔人無視句法結構很無聊+1 07/07 22:21
推 alchin7748: 摁摁 但事發當下就是火車撞到人啊 車長都這樣廣播告 07/07 23:00
→ alchin7748: 知乘客了 我剛好是車上乘客 就在這版發發資訊 以上 07/07 23:00
噓 ilove1530: 死好 07/07 23:31
→ hinajian: 下次說質點A與質點B產生非彈性碰撞,都沒問題 07/07 23:42
推 Xkang: 這種情況在日本是不是要索賠? 07/08 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