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sammy98: 小林村400人死亡 天災END 11/13 11:58
推 hicker: 15人標準並非唯一標準 就算未達標 也是可以主動介入調查 11/13 12:01
→ hicker: 的 11/13 12:01
不是唯一標準 但初步提的兩個標準 太籠統 操作空間太大了...
※ 編輯: ttnakafzcm (111.251.71.170), 11/13/2018 12:02:38
推 physbook: 主動介入調查 毋須調查 11/13 12:05
推 NiChu: 公路15人有沒有可能是因為最小型的中型巴士跟自小客的人數 11/13 12:18
→ NiChu: 加總? 10人以上為中型巴士、自小客5人...車禍剛好15人 11/13 12:19
→ NiChu: 至於走山這種事不需要用傷亡人數規範,直接訂個快速道路等 11/13 12:24
→ NiChu: 級道路結構體、道路防護結構體損害需調查即可 11/13 12:25
→ NiChu: 因為快速道路結構體或是道路防護結構體損壞,縱使沒傷亡也 11/13 12:26
→ NiChu: 只是因為運氣好。 11/13 12:26
→ NiChu: 更正:快速道路結構體或是道路防護結構體損壞致無法通行 11/13 12:27
噓 SCANIA168: 你以為完善的制度不需要時間去造就?當每個人都跟上帝 11/13 12:27
→ SCANIA168: 一樣什麼都能、什麼都會喔?在現實社會中不能空有理想 11/13 12:27
→ SCANIA168: 啦 11/13 12:27
→ ttnakafzcm: 所以我現在不是說這標準有一點問題了... 當然知道不可 11/13 12:29
→ ttnakafzcm: 能馬上改 11/13 12:29
噓 lianpig5566: 11/13 12:30
推 AIRWAY1021: 記得15人是重大災害應變啟動的人數,但現在還在草擬, 11/13 12:38
→ AIRWAY1021: 只能說再等等看吧 11/13 12:38
→ SCANIA168: 那我直接問你:「至少好幾年的時間成本才能生出的完整 11/13 12:41
→ SCANIA168: 規範與人命,兩者互為對方的機會成本,請問你選哪一個 11/13 12:41
→ SCANIA168: ?做出此選擇定理由有哪些?」 11/13 12:41
→ SCANIA168: 的(錯字) 11/13 12:41
→ ttnakafzcm: 說真的 要多久時間列出完整規範是一回事 但國外已經 11/13 13:00
→ ttnakafzcm: 有一個類似範本卻完全不參考 11/13 13:01
→ ttnakafzcm: 照現在初步規畫標準 列車出軌 未滿15人 非屬重大矚目 11/13 13:01
→ ttnakafzcm: 是不用運安會介入調查的呦... 11/13 13:01
→ ttnakafzcm: 你說電車線斷不用調查我還可以理解 但列車出軌不用查? 11/13 13:02
推 hicker: t大還是被15人給侷限住了.... 11/13 13:36
噓 SCANIA168: 單單列車出軌至少能分出主線/側線、高速/低速、營運/非 11/13 13:37
→ SCANIA168: 營運、路線/車站這些分類,不同的分類呈現出不同的事故 11/13 13:37
→ SCANIA168: 樣貌。飛安會的人力、預算、時間都有限,客觀上不分大 11/13 13:37
→ SCANIA168: 小都查啦!先求有再求好很難嗎? 11/13 13:37
→ SCANIA168: 你以為理想不用跟現實調和、妥協是不是? 11/13 13:37
→ hicker: 運安會是可以自行判定為重大意外主動調查的 出軌當然是 11/13 13:38
推 hicker: 但若要明文規定就哪些意外調查 這反而把運安會限制了 11/13 13:39
推 hicker: 列車出軌就跟飛機衝出跑道一樣 11/13 13:43
→ hicker: 即便運具無傷 飛/運安會也是會主動調查的 11/13 13:44
推 mackywei: 波士頓前陣子天然氣管爆炸NTSB都跑去分析了wwww <管路> 11/13 14:47
推 wujay: 我也認為標準太寬 11/13 17:14
→ wujay: 這草案該不會是交通部擬定的吧 11/13 1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