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edfg1232005: 可以請教一個問題嗎 按你的說法 最終規劃還是鐵道 03/29 22:21
→ edfg1232005: 局 鐵道局是否可拒絕市府要求的鐵路地下化的變更 ? 03/29 22:21
→ edfg1232005: 目前看起來是台鐵單方面被迫接受桃市府要求高架轉 03/29 22:22
→ edfg1232005: 地下化 若是鐵道局被迫接受變更 廢除高架所生的違 03/29 22:22
→ edfg1232005: 約賠償是否應讓桃市府全額賠償給廠商 03/29 22:22
→ hn9480412: 理論上來說是可以,但立委會擋你預算你敢拒絕? 03/29 22:24
推 edfg1232005: 所以可理解成交通部核定 再由交通部強制要求台鐵變 03/29 22:25
→ edfg1232005: 更成鐵路地下化方案 台鐵好像沒任何權利表示贊成或 03/29 22:26
→ edfg1232005: 反對? 03/29 22:26
推 kutkin: 鐵道局不管做哪種都需要地方政府徵收.徵用土地 03/29 22:26
→ kutkin: 本來就是地方政府說了算 03/29 22:27
→ edfg1232005: 若是這樣 理論上是掌握規劃的鐵道局 似乎被架空權力 03/29 22:27
→ edfg1232005: 了 03/29 22:27
→ edfg1232005: 因為地方政府只要不配合都計變更 鐵道局根本無可奈 03/29 22:28
→ edfg1232005: 何 03/29 22:28
推 kutkin: 一半一半啦 03/29 22:30
→ kutkin: 地方政府也可把責任都推給鐵工局 03/29 22:31
→ kutkin: 說,我都是照鐵工局規劃 03/29 22:31
→ kutkin: 至於夾帶了什麼就很難說了... 03/29 22:32
推 edfg1232005: 目前法制變成是鐵道局形式上是主導者 但若地方政府 03/29 22:33
→ edfg1232005: 不配合都計也只能接受 即缺乏一個鐵道局與地方政府 03/29 22:33
→ edfg1232005: 若意見不合時的法定協商與仲裁機制 03/29 22:33
→ edfg1232005: 最後就變成政治議題 靠選舉決定 03/29 22:33
推 kutkin: 本來就是政治問題呀 03/29 22:37
→ kutkin: 地方想要什麼 自業自得 03/29 22:37
→ kutkin: 已經不是威權時代中央「恩賜」了 03/29 22:38
推 edfg1232005: 這其實也是一種地方自治模式 那表示鐵道建設也是給 03/29 22:39
→ edfg1232005: 地方很大權力的分配模式 缺點是容易被政客操作民粹 03/29 22:39
→ edfg1232005: 然後鐵路立體化就繼續停擺 03/29 22:39
推 Metro123Star: 叫地方自己出資做第三部門鐵道啊 03/30 00:33
推 vespar: 地方政府有個籌碼就是都市設計審議...只要你中央端出來的 03/30 01:32
→ vespar: 牛肉不夠 地方都審就卡死你 而且沒有任何制衡機制... 03/30 01:33
→ vespar: 感覺很多建設都是用這樣"喬"出來的... 03/30 01:34
推 wild2012: 違約金大概50E吧 外加中壢延伸站延後十年以上通車 03/30 02:32
→ wild2012: 肥燦一句 桃園要更好的 就喊中央十成 違約金一毛都不出 03/30 02:33
→ wild2012: 我之前甚至還去翻桃園的預算書 都找不到違約金的條目 03/30 02:34
→ wild2012: 違約金到底賠了多少 是中央還是地方賠 根本不知道 03/30 02:35
→ wild2012: 所以之前 中壢延伸站 流標十次 目前延後十年以上 03/30 02:36
→ wild2012: 我根本就懷疑是違約金的問題 你不賠 我不做 這樣 03/30 02:37
→ suitup: 樓上 沒看新的公告文? 市長名字好好的 不會稱呼? 03/30 03:42
推 MiaoXin: 「edfg1232005: 交通部核定 再由交通部強制要求台鐵」, 03/30 08:50
→ MiaoXin: 這個交通部本來就管臺鐵的,像紅背心事件部長不就表態了 03/30 08:50
→ MiaoXin: 嗎? 03/30 08:50
推 edfg1232005: 交道部是管台鐵 所以我說台鐵似乎沒有任何說話權利 03/30 12:09
→ edfg1232005: 交通部不反對地下化就要台鐵全部買單 只是桃園案 03/30 12:09
→ edfg1232005: 還有神秘的賠償問題(高架改地下) 這種情況交通部不 03/30 12:09
→ edfg1232005: 用負擔部分廠商賠款嗎(當然桃市府也要負擔賠償) 03/30 12:09
這是行政倫理,台鐵可以基於專業的意見告訴交通部哪裡要改
但交通部說了什麼,如果沒有違法或重大紕漏,台鐵當然只能遵守
這是行政倫理
再來是賠償的問題
我之前有聽過,高架化的契約終止的相關賠償金,原則上由前瞻的錢去支應
但是不是真的我就沒去了解了
※ 編輯: colin90149 (118.167.181.245), 03/30/2019 17:15:06
推 MiaoXin: 一個蠻普通的例子就是事情辦到一半甚至完成,新的上級公 03/30 19:37
→ MiaoXin: 文來就要換方法。反正底下聽話照辦就是,這是行政倫理。 03/30 19:37
→ colin90149: 其實還有個問題。桃園計畫期時是鐵改局的案子 03/30 21:34
→ colin90149: 台鐵只要教鐵改局作出他們可以用的路線就好 03/30 21:35
噓 mango88: 炒地皮,要炒地皮當然可行性評估一定過 03/31 21:41
→ mango88: 問題是錢應該由賺最多的中壢跟桃園區人民出還是新潮流出? 03/31 21:43
推 keans0785: 感動啊!!!重大建設果然不是樹下聊天等級可以討論出來的 04/01 08:15
→ keans0785: 所以都發局的公展就是對民眾喊爽的,民代:我爭取我要求 04/01 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