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Railway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今天一早,得知年輕的鐵路警員李承翰傷重不治,我感到無比沈痛。    承翰的犧牲再次提醒我們,第一線員警的勤務,有非常高的風險。為了防範類似的事情再 度發生,我已經要求警政署,要做幾件事:    一、增加公共運輸警力,保障乘客的安全,也增加警察執勤時的支援。    二、檢討第一線執勤人員的裝備,增加同仁面對風險時的安全。    關於承翰個人,除了表達我個人的哀悼之意,我也會調整行程前往慰問家屬。另外,我已 經請內政部務必全力協助家屬處理治喪事宜,並且幫承翰爭取最高撫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50.135.4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ailway/M.1562212353.A.A50.html
ntttc: 補人啊!人在哪? 07/04 11:55
hn9480412: 那砍人的要不要死刑? 07/04 11:55
ntttc: 簽了兩公約,具有國內法性質,能判死刑或執行嗎? 07/04 11:56
utamaru: 就幹話啊 07/04 11:56
z821215100: 支持死刑,沒入聯搞什麼兩公約 07/04 11:56
NTCVIC: 幹話 07/04 12:02
ntttc: 先把一個單位人裁到不夠,再來說這單位沒用。先正視92年裁 07/04 12:05
ntttc: 撤後的問題吧 07/04 12:05
ntttc: 以東部來說當年裁撤的南澳、新城、鳳林、關山、大武,何時 07/04 12:06
ntttc: 能恢復? 07/04 12:06
geesegeese: 最不如路警局長下台 07/04 12:07
a88152660: 路警併入地方 讓地方警力來處理會不會比較好 07/04 12:08
cppwu: 該採購 Taser 作為警械了 很多場所 Taser 比手槍更適合 07/04 12:09
edison: 國家制度,法律有沒有當警察執勤的後頓?這事如果是反過來 07/04 12:14
edison: 不就黑鍋警察自己背 07/04 12:15
ntttc: 之前裁撤過但發現不行才又復編的 07/04 12:15
ntttc: 講實在話站區、車廂內,警槍有使用空間嗎? 07/04 12:16
g3311ptt: 兩公約我們是自顧自的簽了送去被退回....因為我們又不是 07/04 12:20
g3311ptt: 組織成員,簽個屁....所以大家認為有沒有效力? 07/04 12:20
kingard9632: 執行死刑阿,廢話一堆 07/04 12:25
CGtheGREAT: 日本的話 鐵道公安隊在民營化後解散變成都府道縣警察 07/04 12:25
CGtheGREAT: 設置專門的鐵路警察管理。縣市管理的樣本不是沒有。 07/04 12:25
CGtheGREAT: 不過我看維基介紹似乎過去國泰時代的車長也有一部分 07/04 12:25
CGtheGREAT: 的公權力的樣子 07/04 12:25
CGtheGREAT: 不知道台灣有沒有可能讓身為公務員的車長也能有相當 07/04 12:26
CGtheGREAT: 的權利維護旅客和自身安全呢......? 07/04 12:26
ntttc: 我去日本實際的案例是連縣廳所在車站,連鐵道警察隊駐地都 07/04 12:26
ntttc: 沒看過開門… 07/04 12:26
CGtheGREAT: 更正 國泰=國鐵 07/04 12:26
zxcc79: 有阿 聽老台鐵人說過以前車上有太白爛的旅客,車長直接找 07/04 12:27
ntttc: 台鐵不具公權力,連車長被揍都只能告普通傷害罪 07/04 12:28
zxcc79: 車勤、隨車機務、剛好有靠站再找站員上來一起蓋布袋 07/04 12:28
zxcc79: 蓋完之後旅客都乖乖 07/04 12:28
zxcc79: 太白爛 = 喝醉咆哮裝瘋無法勸阻講不聽那種的 07/04 12:29
ntttc: 以前路員很兇啦!常常聽他們興高采烈的在說以前揍奧客的事 07/04 12:29
CGtheGREAT: 台鐵和同樣有公務員身分的日本國鐵真的在人員公權力上 07/04 12:29
CGtheGREAT: 小的多了 07/04 12:29
start0917: 50歲以上的站員都懷念那個時代 07/04 12:33
coolptt: 呵呵 07/04 12:33
ntttc: 現在的路員路警都很懷念吧?不過現在是法治社會了 07/04 12:34
ES699AP: 專講幹話 07/04 12:36
earthuncuttv: 對於前科或有精神病的一律禁搭火車 搭火車高鐵實名 07/04 12:37
earthuncuttv: 制化 07/04 12:37
set852064: 幹話 07/04 12:38
numbtch236: 兩公約真是個笑話 07/04 12:39
tinystudio: 恐龍法官跟廢死聯盟:當我空氣? 07/04 12:48
purpleboy01: 慘了 民粹又要高漲 07/04 12:50
chewie: 實際裝備與對應方式趕快檢討吧 07/04 12:51
ueiueiuei: 從鄭捷案,松山區間車爆炸到現在補票殺警,看不出相關 07/04 13:09
ueiueiuei: 單位到底有什麼積極措施跟做為,真的是今日公祭明日忘 07/04 13:09
ueiueiuei: 記 07/04 13:09
a27281591: 老實說總統也只能講幹話,還是要下面的皮繃緊一點 07/04 13:09
Lincoln: 至少要訓練警察能夠辨識危險和基本防身能力 07/04 13:14
Lincoln: 不過台灣人很偽善,大概新聞熱度沒了也不會改變 07/04 13:14
Lincoln: 別忘記消防比鐵警更需要裝備 07/04 13:15
tfe60: 早時戒嚴時鐵路員工算很權威的工作 買票太囉嗦就直接開幹 07/04 13:56
tfe60: 客人 07/04 13:56
pchunters123: 真的很會說廢話 07/04 13:57
happytravell: 幹話總統 07/04 13:58
purpleboy01: 阿不然她要幹嘛啦 07/04 14:03
nrl952006: 小英應該要改革並改善警察配備了 07/04 14:06
williehsuan: 知道會發生就早該做了,每次都是事後才來做 07/04 14:17
lawrence7373: 噓幹話的是覺得總統以後要上火車巡邏喔 07/04 14:18
deathsong: 沒判死刑什麼都是白說 07/04 14:23
a88152660: 應該找專家研擬疏散的方案 然後透過媒體教育大眾遇到 07/04 14:24
a88152660: 這種狀況如何自保如何逃命 07/04 14:25
krrvincent: 先定義什麼叫精神病啊 失憶症要不要禁搭火車? 07/04 14:25
krrvincent: 雖然我看現在的風氣 只要診斷bipolar全部預防性槍斃應 07/04 14:26
krrvincent: 該比較實在啦 07/04 14:26
ting445: 於是繼續縱容罪犯 07/04 14:33
wcc960: 事後槍斃就好了。不用預防 :p 07/04 14:35
wcc960: 讓犯人付出同等代價並不能再危害他人就有其意義 07/04 14:36
wcc960: 預防是教育與醫療的事,不是刑罰 07/04 14:37
earthuncuttv: 樓上,難到預防用AI把有可能會犯罪的人辨出來抓起來 07/04 14:39
earthuncuttv: 集中再教育會比較好? 07/04 14:39
wcc960: 我的意思是重罰(如槍斃)在事後行使就有其合理理由及意 07/04 14:43
wcc960: 義 07/04 14:43
wcc960: 不用牽拖到預防的領域去(說什麼對”預防犯罪”無效之類 07/04 14:45
wcc960: 的) 07/04 14:45
etei: 有權而無能就是你 07/04 14:50
purpleboy01: 有沒有意義喔 對路人應該有吧 07/04 14:52
set852064: 只有爛而已 07/04 14:54
roxiang: 每次發生事情上面的不都是講一堆屁話有改革過嗎 07/04 14:55
trtc: 其實就是一件很稀鬆平常的旅客不補票的案件,沒料到這旅客 07/04 15:25
trtc: 有帶刀,而且精神狀態又很差 07/04 15:25
trtc: 我想很多曾經勸阻過精神狀況不佳的逃票旅客的剪票員或補票 07/04 15:28
trtc: 員、車長,應該都覺得自己這命是撿回來的 07/04 15:28
ttk620: 總統到底知不知道人力裝備不足的問題啊 07/04 15:38
ttk620: 身心病史的也是缺乏醫療放著到處滿街跑 07/04 15:38
rerun: 廢總統 07/04 15:45
Lincoln: 台灣的社會環境正常人也會得身心病患 07/04 15:58
aaronbest: 這個政府除了迫害人民使用塑膠袋和吸管很有執行力外 07/04 16:01
aaronbest: 對於真的的犯罪 殺人 詐欺等等就很寬容呢 顆顆 07/04 16:01
purpleboy01: 以路人的標準 應該是真的挺寬容的 07/04 16:05
you1111: 把那瘋子判死刑+1 07/04 16:08
weivvv: 警察危險性高,工作辛苦,不知道為何上下班沒危險性的志願 07/04 16:10
weivvv: 役憑什麼可以比警消更早退,應該分戰鬥人員20年可領月退, 07/04 16:10
weivvv: 非戰鬥如中科院、學校,後勤等等坐辦公室的,應該比照公 07/04 16:10
weivvv: 務員65退才合理,參考德國也是這樣區分,這樣才合理 07/04 16:10
purpleboy01: 中科院不是軍人啦 07/04 16:15
weivvv: 中科院有現役軍職,上下班免演習,一樣20年領月退,超扯 07/04 16:21
jailkobe5566: 幹話總統 07/04 16:24
ultratimes: 台鐵車長和旅客間不具有公權力關係 07/04 16:45
ultratimes: 台鐵和旅客之間也不是公權力關係,是契約關係 07/04 16:46
ultratimes: 如果台鐵列車長可以有公權力,那高鐵 捷運呢? 07/04 16:46
BFer: 幫補血 07/04 16:59
dantes1013: 看標題,以為是對著遺體說話 07/04 18:12
set852064: 廢物蔡 07/04 19:40
meitetsu: 不要扯到死刑啦,但是減少單人執勤還有放寬槍械使用時 07/04 21:07
meitetsu: 機,可以降低其風險 07/04 21:07
DareJ: 去哪裡增加? 07/04 23:41
BuildMyDream: 說穿了,法律不修,補人這方式遲早沒效 07/05 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