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n9480412: 被告民事和刑事訴訟你們會挺嗎? 07/07 07:57
→ cppwu: 非致命武器比例原則問題會減輕很多 07/07 07:59
→ cppwu: 之前執法人員被告多是「擊斃」狀況,電擊槍死人機率低很多 07/07 08:00
→ mackywei: 機率低還是要想碰到了要怎麼辦吧.... 07/07 08:17
推 countryair: 之前宮廟亂鬥噴辣椒水都被嗆比例原則 濫用武力了 07/07 08:50
噓 wild2012: 信你的去吃便便啦 到時候電一下 心臟麻痺 還不是一樣 07/07 09:40
→ wild2012: 殺人罪要被關 還要賠錢賠到死 07/07 09:40
→ omkizo: 忽然覺得香港警察真的幸福 亂放催淚彈也不用負責 07/07 09:47
→ zivking: 現在警政署不是有安排律師免費諮詢? 07/07 10:17
→ sammy98: 不能打小孩 孕婦 不能對準心部頭 有說嗎? 07/07 10:43
→ sammy98: 不如用這個 07/07 10:47
→ sammy98: 不過車廂走道好險太窄了 pass 07/07 10:49
推 asehappy: 外加配AED 07/07 10:49
推 lyi33tw: 有沒有電,又是另一回事 07/07 10:49
推 icexfox: 使用前要詢問是不是孕婦有沒有心臟病有沒有對電過敏,都 07/07 11:24
→ icexfox: 沒有?可以射擊了。有其中一項換警察哭哭... 07/07 11:24
→ sammy98: 心障病還好 有AED可以反急救 列車以後直停 新營 柳營 嘉 07/07 11:34
→ sammy98: 北站 都是一級醫院 (當下如果列車直接開到嘉北站 會省下 07/07 11:34
→ sammy98: 更多時間 07/07 11:34
→ rerun: 民眾自備電擊棒必須要有合法申請核准才行 07/07 12:29
噓 Xperia: 香港警民對立如此嚴重,覺得警察幸福的是有什麼問題? 07/07 12:59
推 jasonpig: 我是覺得非致命武器本來就不是以傷害造成為出發點,即便 07/07 13:44
→ jasonpig: 出人命也不是使用者的錯 07/07 13:44
→ edison: 講幹話會而已,到時候被告,判賠錢你要幫忙付嗎 07/07 13:49
推 jasonpig: 我願意用稅金支付 07/07 13:50
→ jasonpig: 我只能說用電擊槍比用真槍安全多了 07/07 13:51
→ jasonpig: 因為真槍是致命性武器,使用的話會被嚴格檢討 07/07 13:52
→ jasonpig: 就是因為這樣才導致警察面對危險也不敢用槍 07/07 13:52
推 Lincoln: 我建議給予身心障礙半價優待,這樣他們就會乖乖申請身心 07/07 13:53
→ Lincoln: 障礙和買票 07/07 13:53
推 zandy8551: 身心障礙有半價優待阿,在台鐵稱為愛心票。 07/07 14:05
推 busgoer: 樓上上的資訊晚了有沒有20年? 07/07 14:08
推 newtonyd: 吃這個也癢 吃那個也癢 躺在床上等鈔票好了 07/07 14:17
推 vhygdih: 警察在車廂裡面用槍危險是因為台灣不能打心臟, 授權遇 07/07 15:04
→ vhygdih: 到這種智障直接打死是有多危險, 打四肢本來就很難, 不 07/07 15:04
→ vhygdih: 過有一部分也要怪到台灣很喜歡圍觀, 就像這次的事件後 07/07 15:04
→ vhygdih: 面那4個人大家都罵他們在攝影, 我的看法是其實他們絕對 07/07 15:04
→ vhygdih: 是幫兇之一就算今天那個警察拔槍看到四個平民在後面他敢 07/07 15:04
→ vhygdih: 射嗎? 不如說台灣人自己根本就是睹警察絕對不能開槍, 07/07 15:05
→ vhygdih: 在美國遇到這種事情 一定是先趴下吧 07/07 15:05
推 Semaj543: 怎麼不配發姑婆芋 07/07 15:05
推 payeah: 因為是署長發的不是部長... 07/07 15:09
推 hunng5: 媒體:警察把罪犯電到心臟麻痺惹議,該警察恐移送法辦 07/07 16:18
推 TPDC: 大膽用 大膽寫報告 07/07 18:28
→ hn9480412: 身障有愛心票或是半價是身障法就有規定了啦 07/07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