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f775: 可教化+1 05/26 08:22
→ a88152660: 記者是不是騙人不識字看不懂判決書啊 對判決有意見可 05/26 09:02
→ a88152660: 以據理力爭 但拿偏頗資訊出來誤導人實在不可取 05/26 09:02
→ hicker: 判決書 或說是法院文件 有時真的是寫到變成有字天書.... 05/26 10:48
→ hicker: 文章落落長 繁字贅語滿滿是 都找不到重點在哪.... 05/26 10:48
→ hicker: 其實一般公文有時也會有這樣狀況..簡單扼要講重點會很難?? 05/26 10:50
→ gigihh: 不判死刑至少也要關10年以上才合理,給無期也好,無期徒刑 05/26 11:14
→ gigihh: 想假釋沒那麼容易,要滿25年才可提出申請,25年是什麼 05/26 11:15
→ gigihh: 概念?若以現在的小孩都有接受藥治原教育來算,假設兩歲 05/26 11:15
→ gigihh: 開始讀幼兒園,四年後小學六年、國高中各三年、大學四年 05/26 11:16
→ gigihh: 碩士二年,到這邊也才22年而已,換句話說從進去關到有機會 05/26 11:17
→ gigihh: 出來孩子博士都畢業了,如果25年還沒辦法矯正的話那表示 05/26 11:17
→ gigihh: 監獄根本沒有達到效果 05/26 11:18
→ gigihh: 況且25年還只是基本條件之一,如果在獄中經常違規的也無法 05/26 11:18
→ gigihh: 申請,申請了通常不會第一次就准,被駁回還要隔幾個月才可 05/26 11:18
→ gigihh: 第二次申請,之前看過好像是四個月,詳細要再查 05/26 11:19
→ gigihh: 幼稚園 05/26 11:19
→ a88152660: 本案的判決書是很長沒錯啦 但這是為了檢視證人證物和被 05/26 11:49
→ a88152660: 告陳述是否一致 看完你會發現被告已經深陷妄想之中 05/26 11:50
→ a88152660: 這不只是被告自己陳述而已 當天跟被告接觸過的人的陳述 05/26 11:52
→ a88152660: 也都符合 這些人跟被告可沒有甚麼利害關係 05/26 11:53
→ a88152660: 還有被告智商低下 問題是不代表其謀生能力會有問題 而 05/26 11:54
→ a88152660: 是邏輯錯亂還有對壓力的應對不佳 檢察官只是拿他說服不 05/26 11:55
→ a88152660: 了一審法官的論點複製貼上而已 05/26 11:57
→ a88152660: 判決書講重點就是被告喪失辨識能力 控制能力有所減損 05/26 12:02
→ a88152660: 依刑法19之1不罰 因此無罪 但去掉前面思考的過程 大眾 05/26 12:03
→ a88152660: 沒辦法理解 直接就講法官恐龍 05/26 12:04
推 gigihh: 這條法應該要修了,即使精神障礙,但殺人絕非普通人願意 05/26 12:16
→ gigihh: 做且想做的事情,即使精神障礙還是應該為行為負責 05/26 12:17
→ gigihh: 這條法應該是從民國18年制定現行刑法原版<就有類似規定, 05/26 12:17
→ gigihh: 只是原始條文稱為心神喪失 05/26 12:18
推 horse2819: 重大刑案真的不該用精神有問題來減刑... 死的人真的有 05/26 13:18
→ horse2819: 夠衰小 05/26 13:18
推 ultratimes: 法律本來就不是幫被害者復仇的工具 05/26 13:24
→ ultratimes: 法律是"國家"向"加害者"追究,嚴格說來和被害者無關 05/26 13:24
→ ultratimes: 除了少數"告訴乃論"型的犯罪,才和被害者有關 05/26 13:25
→ ultratimes: 警察被殺,國家追究,是因為國家少了一個國民而向 05/26 13:25
→ ultratimes: 加害者追究,而不是因為這個人本身向加害者追究 05/26 13:26
推 ultratimes: 簡單來說 國家是在為自己追究責任,而非被害者 05/26 13:28
推 gigihh: 不管被害者是什麼身份,殺了人本來就要負責任啊!就算是 05/26 13:43
→ gigihh: 精神有問題,當下自己不知道自己做了什麼事,那難道不該透 05/26 13:43
→ gigihh: 過判刑來教育當事人你做錯事了嗎?不然這個人永遠也不知道 05/26 13:43
→ gigihh: 自己在做什麼 05/26 13:43
→ hicker: 大濕這番言論....被盜帳號?? (揉眼睛) 05/26 13:51
→ a88152660: 所以不是判了法律允許最高五年的強制治療了嗎 05/26 14:19
→ gigihh: 但是以他的狀況很明顯五年是不可能改善 05/26 14:25
→ gigihh: 嘉基都表示了這是慢性病,要一直服藥,只要停藥就會開始惡 05/26 14:25
→ gigihh: 化,若要從更根本的心理或生理治療有可能五年也不構 05/26 14:26
→ gigihh: 但如果用最低刑度,假設是10年,在這10年中如果有好好接受 05/26 14:27
→ gigihh: 心理治療搭配藥物,顯然效果可以比只有五年治療還好一些 05/26 14:28
→ a88152660: 這就要問立法院裡的代議士看要怎麼辦啊 05/26 14:36
→ Littlechozy: 那也得監獄有精神醫療資源,但這都不是法官該考量的 05/26 14:38
→ navyMusician: 就關一輩子啊不然咧 他的病難道是鐵警造成的 05/26 16:54
→ navyMusician: 鐵警被殺活該是不是 05/26 16:55
→ navyMusician: 自己控制不了自己 那麼把他強制永久隔離剛好 05/26 1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