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r291161 (潮州斐勇俊)
看板Railway
標題Re: [見聞] 大推今日141次車長
時間Wed Dec 30 00:19:44 2020
像這種有違反法規命令需要開罰或送辦的
鹿警第一步驟應該都會先登記旅客資料?
如果沒依法移送主管機關開罰應該可以去檢舉?
(要不要有人去做筆錄作證或提供證據之類
的流程才能繼續走下去這我就不清楚了
行政罰我沒經驗,有請法律專家U大師開示)
總之後面這些建議要麻煩車長事後追蹤,
依我的經驗就算有寫報單
但段裡也沒給我回復最後是自己去查
(我遇到的是拒絕補票)
最後查到的旅客有補也有加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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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單位鹿警技能:
1.推、托、閃、躲、飄
2.裝忙、裝熟
3.唬人、應凹
4.變臉、暴怒
5.釣魚、泡茶、搓湯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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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7.98.25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ailway/M.1609258789.A.06D.html
→ tr291161: 馬路上開違規機車紅單好像都沒這麼麻煩...12/30 00:24
所以看來應該是蒐證問題的關係?
※ 編輯: tr291161 (114.27.98.251 臺灣), 12/30/2020 01:15:49
→ fatcop: 因為不同法規啊?連鐵路法都不能開單了,傳染病防治法可以 12/30 02:58
→ fatcop: 開? 12/30 0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