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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當事副站長之澄清: 1.當事學校基隆某商工,該校許多學生常持半票進出,抓不勝抓;而當事學生業已被多次查到違規持用半價悠遊卡,多次勸導無效。 2.本件一切依法辦理,第一時間除再次告知不得違規使用半價悠遊卡外,亦立即將學生送交七堵路警所處理。當下副站長並無抄錄學生電話等資料,有相關錄影畫面為證。 3.家長詢問時,副站長並無告知「要罰三萬元即不送少年法庭乙事」。因為在家長詢問「之前」學生已被送至七堵路警所,因詐欺為公訴罪,不可能因為學生繳交罰款相關機關就不處理。 4.因學生第一時間告知每天都有用該張半價悠遊卡,副站長無法查到全部之使用紀錄。故,家長在詢問時,副站長明確告知依法必須補全票與半票之價差再加收百分之五十的票價。當時家長詢問大概多少,副站長告知實際天數要看學生用幾天。如果用了六年(國中3年+高中3年),一年上課200天計算,上課日一天搭2次,每次補半票(8元)並加50%(鐵路法、旅客運送契約規定),則就是200*2*8*6+200*2*8*50%*6 但是仍以學生實際使用日數計算(因為副站長無法查到該張悠遊卡使用次數,此部分在二審時會請法院向悠遊卡公司函詢)。 5.當事學生僅補票就讀於基隆某商工時候的票價差,其他如國中時候違規使用的並未補票。是否有誠心反省自有公斷。再者,基隆某商工老師協助學生計算時,竟無視於該學生在國中時也有使用該半價悠遊卡之情事而請學生將次數計入,代表該名學生根本沒有補足違規使用半票之款項。 6.為何會向教育部投訴?自107年中起,多次發現基隆某商工學生長期、多次違規使用半價悠遊卡或是半票(皆有紀錄為證),向該校反應但無效。只好向教育部反應。 7.該名學生家長甚至對站務員、副站長說「為何第一時間不通知家長」。但是車站並非執法單位,我們並無權限要求學生留電話,更無權限通知家長,因為這已經超越法律所賦予車站人員之權限,當下亦有向家長解釋。 8.本案法官在詰問證人時,副站長因故未出庭,為一造辯論判決。此案已上訴二審。 謝謝各位關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41.57.19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ailway/M.1624799441.A.222.html
Yenfu35: 請問原po就是當事的副座嗎?還是這是從哪裡轉來的? 06/27 21:59
mp3w69: 應該是原新聞底下的最新編輯更新 06/27 22:01
tchialen: 沒全部紀錄也能這樣推算 厲害了我的副站 06/27 22:35
vicsiww83: 照文意來看那只是舉例計算方式而已,且內文都有說副站 06/27 23:11
vicsiww83: 長說以實際搭乘次數為準,不然tchialien你認為要怎麼 06/27 23:11
vicsiww83: 樣說明恰當?你認為台鐵的高官會主動去向悠遊卡公司調 06/27 23:11
vicsiww83: 資料來要求旅客補票嗎?別傻了。 06/27 23:11
mp3w69: 如果沒主動去調資料 那補繳3千+的依據又是什麼? 06/27 23:15
mp3w69: 目前看起來是各說各話 不過跟校方求償有點怪就是了 06/27 23:16
borriss: 能追幾年啊? 總有個時限吧? 06/27 23:30
miname: 你今天沒有證據想補繳一萬台鐵也會收 06/28 14:47
kutkin: 副站長因故未出庭 06/29 08:36
hippo998: 一造辯論判決...也就是(當事人)直接放棄一審的攻防? 06/29 08:52
hippo998: 總覺得這種只揭露一部分訊息的說明(雙方)只能當作參考 06/29 08:53
darkMood: 台灣人就是愛貪小便宜/不守法紀/立法院露營,笑死 07/03 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