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Railway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新聞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624200 發表日期: 2021/08/02 07:24 全文完整內容: 硬闖平交道棄抗辯權益 轎車駕駛判903萬全賠 2021/08/02 07:24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去年5月間,發生自小客車闖入大寮路平交道,電聯車來 不及煞撞擊,鐵路局認為吳姓駕駛硬闖平交道違規,要求賠償903萬元,並因他未提出答 辯,自動放棄權益,橋頭地院「照單全收」,判決要負擔這筆錢。 交通部鐵路局指出,2020年5月7日晚上8點30分,吳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高雄市岡 山站至橋頭站間大寮路平交道前,警報開始作用後6秒,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均已顯示, 遮斷桿並放下45度,他卻硬闖入並滯留鐵道上。 此時,第3257次通勤電聯車行經該處,陳姓司機員見狀緊急煞車不及而撞擊肇事,電聯車 前端版凹陷及空氣管路等處受損,平交道遮斷桿及遮斷機毀損,因而要求賠償標誌、紐澤 西護欄和修復費用等共903萬元。 吳姓被告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 橋頭地院調查,吳姓被告經合法通知,未到庭爭執,依民事訴訟法規定,視同自認,堪認 原告主張應為真實,並認定他應注意而未注意,違規闖入平交道,並滯留在鐵道上,要負 全部的過失責任。 此外,由於吳未陳述理由反駁,承辦法官審酌鐵路局提出求償單據,判決他903萬元全部 賠償,可上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2.62.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ailway/M.1627874297.A.863.html
ayuhb: 反正也賠不起 去了浪費時間 08/02 11:27
CGtheGREAT: 話說上次J大事故那次法律程序不知道走到哪裡了 08/02 11:31
kutkin: 就脫產 跟埔心那個一樣 08/02 11:48
ji394xu3: 宣告個人破產就不了了之 08/02 11:54
cycling: 這種一定已經脫產了啦 08/02 12:32
biglarge: 說不定903只是零頭,自責不已決定全出 08/02 15:30
ultratimes: 刑事和罰款還要追更多吧 08/02 16:29
jht: 還在「準備程序」。 08/02 17:03
ludoren: 直接雙手一攤說沒錢 08/02 17:11
trtc: 一定脫產了,反正死豬不怕滾水燙嘛 08/02 17:56
ltytw: 他不知道要答辯吧? 08/02 18:38
ultratimes: 脫產的話應該要處以損害債權罪,並且脫產無效才對 08/02 18:41
ultratimes: 不管財產送給誰都要追討回來 08/02 18:41
qmaper: 不是脫產就是沒錢 08/02 20:54
shter: 財產全押樂透的話要收回沒中獎的彩券嗎 08/02 21:25
osc63360: 早脫產了 08/02 22:35
cbakyle: 沒錢的賠500跟賠一億都一樣,都沒得賠,臺鐵QQ 08/03 06:39
whitefox: 應該是剛入行開大型車第一件事就先作脫產了 08/03 06:40
whitefox: 所以開大車上路都沒心理負擔的,亂衝亂停 08/03 06:41
drcula: 搞不好根本沒錢,也不在乎你罰多少 08/03 10:58
jht: 民事求償部分,車行在法律上有須負連帶責任,只是金額未必是 08/03 11:17
jht: 全額。或許肇事大車司機沒多少財產,但車行有資本額,所以才 08/03 11:17
jht: 會有對車行申請假扣押的動作。 08/03 11:17
cyora: 車行一定說司機只是靠行而已的啦… 08/03 14:09
jht: 那就看法官怎麼認定。但是至少可以確定的是,民事上,受雇人 08/03 16:35
jht: 不法侵害他人,雇用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應該是民法第188條 08/03 16:35
jht: 。 08/03 16:36
GGdardarder: 過一陣子就會找記者哭著說自己也是受害者了啦 底端 08/05 01:07
GGdardarder: 素質 08/05 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