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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   因為前陣子收到不少發文/推文/站內關於判決標準的疑慮 而現行板規確有不足 所以公告本修正案 希望修改後本看板會更好 板規修改分為兩部分:A跟B部分 A部分是細節修改 B部分則是整個第3條重寫 新增違規項目以減少使用「刻意造成板面混亂」的必要性 且將刻意造成板面混亂條款獨立一項亦定義其標準 A.細部修改 將於5/28 0:00起上路 1.1.1之BRT條款修改為 公車捷運系統(又稱BRT)不是本板之討論範圍,請至MRT板或Bus板。 因BRT簡稱不只有公車捷運系統之意義 1.3 板規使用之詞彙定義如下: 文章:使用發文功能於看板張貼之內容,含張貼後以編輯功能修改或新增之部分。 板友:閱讀此看板或於此看板發推文之帳號。 洗板:短時間內大量傳送資訊,如發文與推文等。 手動置底:發文後隔一段時間重新發表相同或類似文章。 處分:板主對板友使用看板權利變動之行為,例如刪除發言、禁言、結終等。 結終:結案並終止回應,俗稱鎖文。 未列於上方的用詞得另發公告定義之。 其中結終的定義是現行7.4後面附註 故7.4該款刪除 2.3 經第三方來源查證為不實資訊者。 至今皆以第2條主文直接判罰 新增2.3方便處理此類內容 5.2 (刪)5.2.3 處分公告中得以X或*等符號隱藏違規內容。 *5.2.3 違反3.3、3.5者,遭遇死傷事故時板主得加重處分無上限。 5.2.4 同一人於3篇以上文章中推文違規視為多次違規且禁言日數得累加,公式為: n 篇 = [(n+1)/2] 次違規 ([x]代表小於或等於x的最大整數) 惟本板無違規紀錄者最多累計至4次違規。 5.3 處分公告中得以X或*等符號隱藏違規內容。 本來的5.2.3改號成5.3 新的5.2.3將3.3死傷事故條款移至5.2底下 也會包含新的3.5 5.2.4就是月初公告新的臨時板規 *新5.2.3將延後至與B部分同時生效 B.第3條重編 歡迎板友討論 若無特殊意見將於6/1 00:00起生效 此草案已失效 更新內容請見回文 #1YaJKqRd 原板規: 3.請共同維護板上討論秩序,討論時請注意網路禮儀。 3.1 涉及強迫他人接受自己觀點之行為,如惡意刪除推文或短時間內大量發文 或筆戰等。 3.2 發表空白文、洗板、手動置底、大量發文或轉文後自刪、多次重複推文、 商業廣告文、無意義文等。 3.3 使用暴力、情色、謾罵、污穢或不雅詞;挑釁、影射特定或不特定人士、組織、 團體;以及其他刻意造成板面混亂,或影響使用者使用看板權益之行為。 遭遇死傷事故時板主得加重處分無上限。 3.4 內容空洞乏陳、內容與本板不符。 3.5 當板主依板友檢舉認定輕微違規,但相關發言仍有不妥之處時,可提醒當事人, 並移除相關文章或推噓文。 新板規:黑字內容請看更新版:#1YaJKqRd 3.請共同維護板上討論秩序,討論時請注意網路禮儀,不得有下列行為: 3.1 意圖與人引起紛爭或強迫他人接受自己觀點,如惡意刪除推文、筆戰、 多文下方推文內容類似等;以個人特徵或行為等揶揄特定板友; 3.2 洗板、重複發文、手動置底、多次發文或轉文後自刪等; 3.3 發表暴力、情色、汙穢或不雅內容;侮辱、誹謗、影射、挑釁特定或不特定人士、 組織、團體; 3.4 內容空洞或不符合本板發文、推文標準;發表空白文、未經允許之商業或廣告文; 發言牽涉他人之私人事務、隱私或個資; 3.5 刻意擾亂看板秩序,涉及連續36小時內5篇以上不限帳號之文章(含編輯內容)、 同一帳號於3篇以上之推文、單一文章內7個以上不同帳號之推文或10則以上不限 帳號之不連續推文;使他人違反板規或誤導他人認為違反板規3.6 當板主認為違規情節輕微,但相關發言仍有不妥之處時,得逕行移除相關文章或 推噓文。文章移除前應由板主先行備份至精華區。 3.1針對吵架與人身攻擊 並避免網路霸凌 原3.2與3.4重新整理 3.2針對重複發言 3.4針對不符本板主題(發推文標準在1.1) 空白文 廣告文 或公開隱私 原3.3拆開成3.3與3.5 其中3.3僅針對用字不妥以及發言不當 3.5為新的亂板條款 明確定義何情形為亂 其餘情形由3.1~3.4判斷 本來的違規情節輕微條款改寫並改號3.6 另標點符號有更新 至於修正後的第3條之詞彙定義: 筆戰:以發文或推文互相爭執。 揶揄:嘲笑、戲弄。 侮辱:傷害或羞辱他人人格、尊嚴等行為。 誹謗:以不實的言論對他人做惡意的攻訐批評。 影射:編造相似的情景來攻擊、詆毀別人。 挑釁:故意惹起爭端。 傍晚在半夜公布新板規 by傍晚 #鐵道板公告 #PTTRailway -- ┌────────────────────────────┐ │ 2 3:2 9 中正紀念堂→ 古亭 →→ 頂溪 南勢角 │ └────────────────────────────┘ ┌────────────────────────────┐ │ 淡 水 台大醫院 ←←中正紀念堂← 古亭 0 0:1 4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6.30.159.5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ailway/M.1653365810.A.108.html
Metro123Star: 另外預計會直接修改現有板規文 05/24 12:17
temu2015: 3.5看不懂 課業舉例嗎 05/24 12:39
temu2015: 可以 05/24 12:39
以下並非完整舉例但盡可能涵蓋所有情形: 1.刻意擾亂看板秩序: a.某個或某些ID在36小時內發了5篇類似語氣或內容的文章讓看板文章列表難以使用 b.同一個ID在3篇文章都推類似言論偏離本板主題或人身攻擊等 破壞各篇文章討論秩序 c.單一文章中有7個不同ID洗風向偷渡政治議題等導致討論主題嚴重失焦 d.單一文章中三四個ID推文累積超過10則而看板討論秩序已有混亂情形 2.使他人違反板規: 推文告訴原PO可以直接刪掉別人推文(違反3.1)或可以買賣車票(違反1.2.2) 3.誤導他人認為違反板規: 說不可以發便當分享文 但該便當是台鐵便當屬於鐵路業者附屬事業即週邊相關議題 多數會達到3.5標準的違規亦違反3.1~3.4 主要是3.5可以使用死傷事故條款
JRhokkaido: 3.5有點深奧 05/24 13:22
twehwtp0: 新3.5的話……oz****986應該是很好的範例? 05/24 14:46
是的 該ID到處推文又使用「米蟲」或「廢物」攻擊台鐵員工 整個看板的討論嚴重失序屬於新3.5定義之刻意擾亂看板秩序 老實說 不要用那些詞就好了 幾乎都是違反3.3不雅詞導致
chicagoboy: 一堆自由心證無限上綱的東西 05/24 15:03
twehwtp0: 樓上是說新的版規無限上綱還是?這裡是可以討論的,不 05/24 15:12
twehwtp0: 要只丟一句話就不說下去啊…… 05/24 15:12
wild2012: 新的定義等於 沒有定義 爛死 05/24 20:46
wild2012: 你問我答 對於答案或問題不爽 就是有爭執 就是筆戰? 05/24 20:47
爭執:各執己見,不肯相讓。 不是所有的吵架或不爽都是各執己見不肯相讓的爭執 你喜歡在鐵道板這類專業看板看到一整面的推文是板友在爭執?
wild2012: 推文 只推 呵呵 大概就是嘲笑 揶揄了 05/24 20:47
「以個人特徵或行為」例如嘲笑他人體型或生活習慣等 呵呵沒有個人特徵或行為 該款設立的目的是禁止人身攻擊特定板友 一個會違反新3.1的例子是「一樓好胖」
wild2012: 批評對方的言論 就是 侮辱 說錯、記錯話就是誹謗 05/24 20:49
批評他人言論不是侮辱 沒有羞辱對方人格 誹謗要有惡意 說錯話不算是惡意
wild2012: 以後不可以說 你怎樣 他怎樣了! 不然就是影射 05/24 20:50
若沒有攻擊或詆毀他人的意圖不算影射
wild2012: 疑...我以上的推文 好像就是挑釁了耶 你說呢? 05/24 20:51
wild2012: 只要說 你怎樣怎樣就是挑釁了 05/24 20:51
wild2012: 以後本版只能說好話、做好事 ,不可有任何不和諧的存在 05/24 20:52
第三條的設立就是防止不和諧的討論氣氛
wild2012: 你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 判斷標準都是個人主觀想法 05/24 20:55
如果有更好的寫法與定義歡迎回覆此公告文提出 本板並未禁止回覆公告文 對於所有公告與板規都可以隨時提出意見 ※ 編輯: Metro123Star (216.30.159.5 美國), 05/25/2022 01:22:14 ※ 編輯: Metro123Star (216.30.159.5 美國), 05/25/2022 01:24:48
chicagoboy: twehwtp0大 就一堆籠統的東西,反正到時候裁量權無限 05/25 13:31
chicagoboy: 掌控在板主的自由心證。最好笑的是為什麼要堅持以前板 05/25 13:33
chicagoboy: 主留下來的板規 ex.涉及強迫他人接受自己的觀點。這倒 05/25 13:33
chicagoboy: 底有什麼好保留?網路討論本來就是以說服對方為目標, 05/25 13:34
chicagoboy: 只有對話不涉及公然侮辱、毀謗、散播個資...等違法事 05/25 13:34
chicagoboy: 由,就算筆戰也沒什麼,民主國家還限制人民對話討論不 05/25 13:35
chicagoboy: 能激辯?不能吵架?不能說服對方? 我是來到專制國家了嗎 05/25 13:36
chicagoboy: 還是我國不論家裡、公司、學校、議會...大家討論都不 05/25 13:41
chicagoboy: 能各有立場不能說服對方?要維持皇城裡的河蟹生生不息 05/25 13:41
請見回文內容 ※ 編輯: Metro123Star (216.30.159.5 美國), 05/28/2022 04:41:25
kutkin: 爭執條款的問題 是 沒有一個標準 06/06 03:03
kutkin: 例如像road板就是5分鐘5行 06/06 03:05
kutkin: 如果覺得場面失控應該是先黃牌 06/06 03:06
kutkin: 如果勸告不聽再紅牌 06/06 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