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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2起人員資格不符」再挨罰 鐵道局祭120萬罰單 ETtoday新聞雲 2025年10月19日 09:58 記者李姿慧/台北報導 台鐵再爆2起違規事件遭鐵道局開罰,包括潮州站派任未完成訓練的運轉員單獨作業、工程 維修車駕駛未做適性測驗,鐵道局日前召開評議會通過開罰,共祭出120萬元罰鍰,台鐵公 司則對規定有不同看法,因此已向交通部提起訴願。 交通部鐵道局今年再對台鐵開罰,鐵道局指出,今年至7月底止本局鐵路安全行政處分評議 會共評議「台鐵潮州站派任未完成訓練運轉員獨立執行業務」及「台鐵派任未適性檢查之維 修工程車駕駛執行駕駛勤務」2案,經評議皆成立,2案皆各裁罰60萬元。總計該兩案共開罰 120萬元。 其中台鐵「潮州站派任未完成訓練運轉員獨立執行業務」案,主要是鐵道局接獲民眾檢舉, 去年10月8日台鐵潮州站一名運轉員仍在見習期間,卻獨自負責月台行車設備及出發號誌操 作,現場未有值班站長在旁監督。該行為違反《鐵路法》第56條之4第2項規定,應於派任前 完成訓練及合格檢定,經鐵道局調查及評議會討論後,於今年6月裁罰60萬元。 第二案「派任未適性檢查之維修工程車駕駛執行駕駛勤務」,則是鐵道局在檢查時發現,台 鐵工程維修車駕駛未依規定接受適性檢查。工程維修車多在夜間封鎖時段、無旅客列車運行 期間執行軌道維護作業,雖不須有駕照等證照,但依法仍須完成適性檢查。因該名駕駛未辦 理相關檢查,經評議後,鐵道局日前也正式對台鐵裁罰60萬元。 對此,台鐵公司說明,有關「台鐵派任未適性檢查之維修工程車駕駛執行駕駛勤務」1案, 系因鐵道局按鐵路法規定,鐵路駕駛應經適性檢查合格方得執行業務,惟該道班同仁於夜間 封鎖時段,駕駛維修車從事路線保養工作,按第14條第一項規定:「基於養護、搶修救援, 不受前條第一項規定。」基於此,台鐵公司已向交通部提起訴願中。 台鐵公司表示,該案係工務同仁於執行夜間維修養護作業,依照規定指派指導員陪檢並遵守 安全規定。該員工持有合法工作證及檢查合格證書,並已通過技能與體格檢查,未違反《鐵 路法》第56條第4項有關行車人員之技能與體格規定。 另針對「潮州站派任未完成訓練運轉員獨立執行業務」案,台鐵公司表示,南區營運處於6 月中旬接獲鐵道局裁處書後,業已於7月初向交通部提起訴願,復於10月初接獲交通部訴願 駁回決定書,訴願不成立。 台鐵指出,該案係潮州站主管未依照規定,於該員工見習期間尚未取得工作證照前,即令其 單獨操作開車號訊設備,遭鐵道局認定違反《鐵路法》第56條之4第2項之規定,依法裁處新 台幣60萬元。 原文網址: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1019/3052733.htm#ettoday ---- Sent from BePTT on my ASUSAI2501H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2.24.3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ailway/M.1760867717.A.5BF.html
martin110287: 民眾檢舉? 10/19 19:32
start0917: 鐵道局賺台鐵的錢就飽了 10/19 20:26
darvish072: 讓見習運轉員開車,這樣是罰潮州站長嗎? 10/19 22:25
ThrivinIvory: 除了罰錢跟漏水還會做啥 10/20 00:53
MiaoXin: 最後一段已經切割潮洲站,看起來是要潮洲自己付了。 10/20 07:16
IanLi: 一般人怎可能知道運轉員有無資格 10/20 07:53
Puma5566: 自己人檢舉的吧 10/20 12:17
pz5202: 副站長會檢舉站長嗎? 10/20 18:42
selfhu: 一定沒有招待便當 10/23 1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