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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說真的,台灣法律設計交通號誌的位置真的有問題) : 圖片URL: http://goo.gl/siZ2hM : (希望將台灣交通號誌原先位置如圖中所示之藍桿撤除後,改換成圖中之紅桿。)← 法律 : 應視路口環境而應變其遠端燈面之設置位置,而並非強制至少應有一燈面設於遠端左側。 照你這樣的設計..一個路口空中要多出四支號誌燈橫桿 現在的設計 南北向只要兩隻 東西向只要兩隻 你的建議..南北向要變四隻. 東西向也變四隻 難道整個路口空中都是號誌燈就好了.. 簡化就是目前的設計..只放對角線.. 除非是大條(單向3線以上)不然這樣對角設計都看得清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76.64.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Road/M.1400824265.A.459.html
banana2014:我想原PO的意思不是這樣,一個十字路口應該還是4支燈桿 05/23 17:54
banana2014:只是把遠先左遠、右近的配置顛倒過來變成右遠、左近。 05/23 17:55
banana2014:一般十字路口還是把燈面設在遠端右側這樣所有駕駛人才 05/23 17:58
banana2014:都看得清楚吧 法律規定至少一燈設在遠左我也覺得不合理 05/23 17:59
chewie:我現在發覺有人誤會了 規則裡的遠左不是對向車道啊 是本車 05/23 18:52
chewie:道的遠左=雙向車道的中央分隔島上設置 那個圖根本畫錯了 05/23 18:53
chewie:沒分隔島通常路幅也不致於太寬到無法辨識遠左燈號 05/23 18:56
banana2014:錯了,為什麼說沒分隔島的道路都不寬呢 畢竟「強制」設 05/24 08:04
banana2014:遠左做什麼呢?不管寬不寬,第一句我覺得沒有存在的必要 05/24 08:06
banana2014:原po的圖畫的是「雙黃線」,並非分隔島,圖沒畫錯 05/24 08:08
hakkiene:所以我最後一行不就寫清楚了..路不大條就沒差.. 05/24 12:20
hakkiene:倒是分隔島有種植路樹的很容易被茂盛沒修剪的路樹擋到 05/24 12:20
hakkiene:設置號誌燈好像都沒考慮到路樹的問題.. 05/24 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