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fry19855 (Peter In Highw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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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情報] 103年起各直轄市、市區省道公路養護情形
時間Fri Sep 19 00:20:24 2014
公路總局先前召集五都與各省轄市政府商談一般省道養護事宜,在交通部正式公告定案嘉
義市省道養護分工後,公路總局轄管市區省道範圍已正式確定如下:
1.
基隆市:
台2線52.1K~54.6K(萬里-大武崙外環道)、67.5K~70.2K(海大~瑞芳)
台5線18.6K~20.7K(新北市界-六堵)、
台5甲線6.6K~8.6K
其餘路段由基隆市政府養護。
2.
台北市:全部由台北市政府養護。
3.
新北市:除101年起移交代養之6路段共52公里及台2線、台2乙線紅樹林路口配合淡北
道路工程,由新北市政府管養外,其餘路段續由公路總局養護。
4.
新竹市:除台1線經國路、中華路約7公里仍由新竹市政府養護外,由公路總局養護。
5.
台中市:原(省轄)台中市範圍由市府自養,原台中縣範圍由公路總局養護。
6.
嘉義市:
台18線8K~12K(嘉義縣太保市界-世賢路玉山路口)
台18線15K~16.5K(世賢路新民路口-世賢路吳鳳南路口)
台18線17.6K~17.9K(軍輝橋南端-嘉義縣中埔鄉界)
台1線 269.5K~270.2K(博愛世賢路口~嘉義縣水上鄉界)
其餘路段由嘉義市政府養護。
7.
台南市:原(省轄)台南市範圍由市府自養,原台南縣範圍由公路總局養護。
8.
高雄市:原高雄市11區由市府自養,原高雄縣範圍由公路總局養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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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jowquen: 高楠公路中間有一段在原高雄縣,後來誰養護 09/19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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