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Road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zitting (就是我)》之銘言: : 我一直對這抗爭事件有點疑問 : 收費員算是約聘人員,勞保計 : 既然約聘到齊了,不理應無條件離職?為何還要為他們安排出路? 來認真回一下順便有問題求解 為國道收費員安置提供出路是合約內容之一 在98年之前已經結算過一次年資 接下來計程收費開始之後 在遠通媒合之下的工作 工資如果未滿之前的薪資水準 遠通補足期限五年 如不願意接收工作安排則給予退職金 這些遊戲規則我想收費員自己都很明白 現在有個多元安置的訴求 要求不在遠通媒合安排的工作 也要遠通把不足的薪資補足 試問 有誰願意當這種冤大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6.74.13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Road/M.1417352682.A.BD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