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shirochan: 又在裝懂 05/13 14:52
→ ultratimes: 在你批評我裝懂前你先提出你的解釋 05/13 14:55
推 hicker: 是說該在372K整這邊再加裝一個門架 讓從五甲上下的可以扣 05/13 16:15
→ hicker: 到款吧.... 05/13 16:15
→ hicker: 現在若五甲以南未設門架 則五甲上中山四路下及五甲上轉 05/13 16:16
→ hicker: 往金福路貨櫃專用道的就都扣不到款.... 05/13 16:17
→ hicker: (反之亦同) 05/13 16:17
→ ultratimes: 五甲上到中山四路不足1公里按規則不收費 05/13 16:36
→ ultratimes: 我說的是五甲系統到中山四路這段,近2km了 05/13 16:37
→ ultratimes: 五甲又不能下,所以這段實質有超過1km 05/13 16:38
→ hicker: 所以設在372K的話 就可以了呀 05/13 16:42
→ hicker: 372K是該設 且以徐大富的不鏽鋼鐵公雞性格 05/13 16:43
→ hicker: 五甲上中山四路下即便只收一元也要收 05/13 16:44
推 yjw691: 就規範的字面意思來說 的確這兩段都不設門架 05/13 18:00
→ yjw691: 而且如果沒有但書或補充說明 就不用探討方向和出入的問題 05/13 18:01
→ yjw691: 而且當初規定如果是有強制性 設了反而會違規、出現矛盾 05/13 18:02
→ hicker: 但如果只有五甲系統北的門架的話 就無法判斷是從台88還是 05/13 18:03
→ yjw691: 修正: 我沒看過規範 所以第一行意思是針對原PO的內容推論 05/13 18:03
→ hicker: 中山四路上中山高 除非五甲以南都不計費 否則會有問題 05/13 18:03
→ hicker: 五甲系統以南 05/13 18:04
噓 coolmancf: 看到u大 當然給噓 05/13 21:18
→ ginsachai: 但未來加了高架里程變為374公里,我是認為交流道過近 05/14 11:02
→ ginsachai: 採單一費率即可,要不然很難計算啊。 05/14 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