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ireguard119 (angelsbaseballwin)
看板Road
標題[新聞] 〈台北都會〉未徵收既成道路 有公安疑慮
時間Mon Oct 12 23:13:15 2015
〈台北都會〉未徵收既成道路 有公安疑慮須強制修繕
2015-10-12
〔記者何世昌/台北報導〕大法官釋字第四○○號指出,若既成道路符合「公用地役」,
長年供公眾通行,有關機關須辦理徵收。不過,北市的既成道路面積共約一百廿三公頃,
全面徵收將耗費「一兆四千萬元」,因此工務局擱置,也不得進行養護。為財政與道路養
護兩者間取得平衡,柯市府立新規,只要既成道路有公安疑慮,即使未徵收也得強制修繕
。
新工處長黃治?說,北市道路分為產權公有的都市計畫道路,及私人的既成道路,後者面
積約一百廿三公頃;他舉例,一條寬八公尺、長約兩百公尺的小街廓,按市價徵收至少斥
資兩億;若全面徵收將耗費一兆四千萬元,礙於市府財政困難,工務局只好擱置。
不過,既成道路若遲遲不徵收,市府就不得進行養護。黃治?說,常有民眾反映既成道路
壞損盼協助修繕,但道路產權複雜,過去常發生有少數地主不願修路怒告修路的承辦人,
導致新工處不敢幫忙養護。
為此,八月廿日柯市府「軍機處」決議修訂《台北市私有土地供巷道使用公用地役關係認
定小組設置要點》,該小組除了認定既成道路是否符合「公用地役」,還要納入道路公安
評估功能;一旦既成道路或私有通道被認定有危害或急迫危險,新工處得依《行政執行法
》第卅六條強制執行。修訂草案於上週市政會議通過,預計本週選召集人,小組最快下個
月成立。
小檔案:都市計畫道路、既成道路
台北市區的道路依產權可分為公有的都市計畫道路,以及私有的既成道路。都市計畫道路
是經都市計畫公告的道路,產權公有且在地籍圖上均有標示,如忠孝東路、仁愛路等。
既成道路則是私有土地因為建築行為而產生,如:一塊建地興建兩棟大樓,中間就形成私
有通道,其沒有名稱,也無法在地籍圖上找到,一般街廓內的巷弄、小路多屬既成道路。
(資料來源:北市府工務局新工處,記者何世昌整理)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92300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3.182.9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oad/M.1444662798.A.18E.html
噓 Alica: 修路的錢怎麼不拿來徵收? 還要吃地主多久豆腐? 10/13 23:36
→ lcccpkhtp: 買地的錢可以修多久的路?這種地好買嗎?像1/123456 10/14 09:46
→ lcccpkhtp: 這種持分的? 10/14 09:46
→ Alica: 不徵收持分地可以先徵收完整的地啊 另外沒有不好買的問題 10/14 13:12
→ Alica: 現況地主還要每年繳地價稅 巴不得政府趕快徵收好嘛 10/14 13:12
→ victor2000: 修路跟徵收的權責機關不同,經費不能這樣動 10/14 1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