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Road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用筆雜亂,之後再慢慢整理成正式文章: 一、燃料費改隨油徵收 這個宣誓還頗明顯的, 但在油電車等新能源車普及的現在會有顯而易見短徵燃料費的危機, 這對中央與地方公路道路主管機關未來的道路養護財源會是大問題。 個人認為『除非』經過計算之後就算『PHV-plugin』(插電式油電)普及… 就算每公升燃油續航力均值破50km/hr的計算下燃料費都不會短徵, 那我們才能考慮將燃料費轉型為隨油徵收。 別落得像美國一樣,燃料費短徵50%, 搞到現在加州州政府破產之餘,聯邦還要花大筆銀子輔助各地維護他們的公路網… 二、北宜直鐵、蘇花改東南澳、花東快速 的相關發言 『中央政府不是地方的許願機,沒有必要也還沒動工的建設需要更完整且不帶個人主觀 意見的評估,舉個例子…。』 -- 賀陳旦於聯合報專訪的原文 以上的發言在聯合報與中國時報出現的解讀,各位在之前的新聞已經看過了。 但個人會傾向從其他方向來做解讀: 「正反兩方都拿資料出來說話吧,哪些建設真的有投資的意義,咱整體的來去厘清。」 「但別誤會,我們中央不會照單全收的,你們就拿出混身解數來拿(有限的)經費吧。」 簡單來說應該會與國發會、張景森政務委員、葉俊榮內政部長重新研組國土計畫。 以新國土計畫的邏輯與觀點,納入地方意見後重新組織出國家建設的方案。 所以基本上【什麼都有可能發生】 -- 咱們可以施力的節點會很多。 原則上可以期待未來有和更多交通部麾下部門互動的可能。 如此這般,其實不止是被拿來舉例的以上三項+桃園鐵路立體化方案。 目前未核定,且蔡英文團隊也沒有說死的『所有未來建設』大概都會被重新審視。 所以在狀況內的幾個地方政府也已經開始啟動,以自已的方法作提案爭取了: ex: 桃園市、花蓮縣 當然,我們也可以list一下符合『未核定、未動工,但理論上有需要』的工程有哪些 -- 鐵道 -- 桃園立體化(高架vs地下)、北宜直鐵、北迴四軌化、花東雙軌化、 南迴雙軌化、恒春鐵道、台中山手線、桃園捷運綠線中壢延伸段、 台北捷運民生汐止、南環、北環、東環、五股輕軌、安坑輕軌、 高雄捷運後續棕線、黃線、臺中捷運藍線、橘線(雙港輕軌)… 公路 --(條列式列出) 1 、蘇花公路改線案/ 東澳南澳、清水崇德段 → 放棄?維持現況?全線移交予國道基金興建?(收費可能) 2 、基福公路宜蘭延伸段 → 放棄?依計畫開闢?改延伸萬瑞快速道? 3 、西濱公路新竹段、通霄段 → 放棄?依計畫開闢? 4 、西濱公路台南段 → 依計畫開闢?延伸至高雄? 5 、國道一甲桃園機場北側快速道 → 放棄?開闢? 6 、國道七號 → 放棄?現有計畫?改線? 7 、環島公路網:恒春半島東岸 → 維持現況?改線打通?與恒春鐵路競爭評估? 8 、國道六號霧社延伸段?花蓮延伸段?(中橫快速) → 放棄?僅通霧社?現案延伸花蓮?增高海拔避開廬山地熱層? 9 、國道一號梅竹高架 → 執行?其他拓寬方案? 10、花東快速道路 → 廢案(以台九線拓寬替代)?現行計畫?交付國道基金(收費可能)? 11、金廈大橋 → 廢案?爭取合建? 12、南北竿大橋 → 廢案?興建? 13、高雄 - 台東快速路廊 → 拓寬南迴?新建快速道路? 14、國道四號豐原大坑段? → 原案續建?改線興建(改哪?)?放棄? 15、彰化東側快速道 → 原案續建?放棄?提升快速公路? 16、高屏第二快速公路 → 放棄?興建? 17、一般生活圈道路計畫預算 → 維持現狀?取消回歸公路總局修築預算?加碼納入山區道路維護經費? 18、國道三號中寮隧道改善案 → 執行改善現案?維持現狀?改線? 19、(待補預留) 港口(海/空) 高雄南星計畫?連江南北竿機場/交通整合?離島交通船/對外客運航班增設? 桃園機場與松山機場整合與否? 三、關於監理業務 與現行政府一致,提高老年人持有駕照門檻並重新建立換發制度。 汽車: 鼓勵新能源車的方向會加強。 機車: 無著墨(與現行狀況雷同) → 機車社群/機車黨仍需努力。 大貨車: 減少礦產,增加貿易與休閒 -- 大體對聯結車有利,對大貨車不利 客運: 鼓勵新能源車的產業方向會加強。(鼓厲電車巴士車體廠自組客運公司) 其他客運政策原則上保持中立。 次大眾運輸: 訂立UBER專法,應會偏向『市場機制決定』的政策方向。 四、關於國道收費 應會推行收費合理化並縮小免費區間或可能, 應至少會納入橫向國道收費並取消免費時段(甚至免費里程)增加價格運用彈性。 可能會檢討快速公路(紅盾牌)是否一併整合進國道基金並徵收費用。 五、暫時沒有想到…大家討論看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2.95.5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oad/M.1462298761.A.B91.html
JJLi: 整理這些是要找出有問題的眉角,或許未來能有切入的機會? 05/04 02:25
JJLi: 有任何加註歡迎提出~ 05/04 02:26
yabuding: 西濱公路通霄段已經再動工了耶~~ 05/04 05:05
ICEFTP: 請將這篇m起來,每隔一年來review!!:) 05/04 07:29
SmileEMU800: 嘉義市區鐵路高架化 05/04 08:24
hicker: 應該要將燃料使用費正名為道路使用費 這樣在往後才會有個 05/04 08:57
hicker: 方向好做事 05/04 08:58
hicker: 機車也該往推廣電動車的方向發展 並不只限於代步車 05/04 08:59
hicker: 而是逐步將油動力機車鼓勵汰換成電動機車 可先從綠牌車 05/04 09:00
hicker: 開始 並隨著技術提省與穩定之後逐步擴大到白牌車 甚至是 05/04 09:01
hicker: 白牌或紅牌車 最終目標是將油動力汽機車走入歷史 05/04 09:02
hicker: 技術提升 05/04 09:02
hicker: 黃牌或紅牌車 05/04 09:04
Odakyu: 以後技術進步,要要求電動汽車一定要安裝機器上傳里程數 05/04 09:30
yester: 西濱公路一定會完成啦,不可能放棄.... 05/04 09:40
Lumia1320: 電動機車普及化還久,至少還要10年 05/04 21:20
canandmap: 關於台61的部分,友人已提供消息https://goo.gl/CGTDya 05/04 21:21
canandmap: 另外推hicker 05/04 21:22
Lumia1320: 我比較希望公車司機的權益能夠被受到重視 05/04 21:23
moriyaorange: 除非台灣能多幾家像gogoro這樣的廠商,然後將電動車 05/04 21:39
moriyaorange: 生產成本降低又不失品質的情況,才有可能被廣為接受 05/04 21:39
pussin: 謝謝c大 好消息 看來到我40歲時 05/05 02:06
pussin: 會有更完整的台61了 05/05 02:06
evilcherry: 改隨油徵收是好事,問題是究竟是不是維持2.5/L的費率 05/05 18:41
evilcherry: 現在的低燃費令公共交通難以生存,而汽機車的外延成本 05/05 18:44
evilcherry: 卻因政治及人身安全等因素,難以向用者收回。 05/05 18:44
evilcherry: 作為養路,排污罰款等等,10/L是一個好的起點 05/05 18:46
evilcherry: 貴7.5/L,對白牌機車用戶所做成的影響微乎其微, 05/05 18:47
evilcherry: 但對非混能小客就相當有感。 05/05 18:47
hicker: 改隨油徵收 對於電動車就收不到了吧....?? 05/05 19:02
jrxcombine: 台8青山上線要不要修? 投80要不要延伸至紅香? 05/05 19:14
evilcherry: 問題是沒有可能全部人都改開電動車 05/05 19:54
evilcherry: 最少,油稅隨油收取或增加幾塊,不會提供很大的換車 05/05 19:55
evilcherry: 誘因。 05/05 19:55
e369585: 希望重機可以上國道XD 05/05 20:39
ekes11: 就算現在沒有隨油徵收也是不收電動車的燃料費,燃料費雖然 05/06 08:30
ekes11: 名目是用於公路養護修建,但不代表公路的養護修建費用"全" 05/06 08:30
ekes11: 來自燃料費,所以把燃料費改成道路使用費是很詭異的,因為道 05/06 08:31
ekes11: 路使用費 -> 行人/腳踏車/公務車輛...要不要收費? 05/06 08:32
hicker: 這就要回到燃料費收取的本意為何了.... 05/06 10:22
hicker: 收取燃料費除了道路修護 還有其他用意?? 05/06 10:23
BillHuang: 道路經費不全部來自汽燃費 但是汽燃費100%做為道路經費 05/06 12:49
JJLi: 依前篇相關文章『釋憲593』所釋,燃料費即為道路修護而徵 05/06 22:36
JJLi: 而釋憲593也的確有提到,不要因為『名字』而混淆了目的。 05/06 22:37
JJLi: 所以,『改名』的確是個可能的作法。 05/06 22:38
jago: 不要亂解大法官釋憲文了 "道路使用費"100%不可能使用 05/07 07:12
jago: "規定以主要享用公路養護等利益之汽車所有人為對象,課徵專 05/07 07:33
jago: 用於公路養護等目的之汽車燃料使用費,而未及於所有使用公路 05/07 07:34
jago: 之人,固對汽車所有人有差別待遇,惟以汽車所有人為課徵對象 05/07 07:34
jago: ,並非恣意選擇,符合國家基於達成公路養護等之立法目的" 05/07 07:35
jago: 這段講沒有針對所有公路使用人ex.行人/腳踏車徵收並無違憲 05/07 07:35
jago: "規定按各型汽車之汽缸總排氣量、行駛里程及使用效率,推計 05/07 07:42
jago: 其耗油量,以反映用路程度多寡,雖不若以個別汽車實際耗油量 05/07 07:42
jago: 計徵精確..."這段講隨油徵收比現在根據車輛汽缸總排氣量徵收 05/07 07:42
jago: 更加精確。釋憲593號沒講過汽車燃料使用費的名稱與目的混淆 05/07 07:43
jago: 自然也沒有改"道路使用費"的需要。(名稱有問題早就被判違憲) 05/07 07:50
JJLi: 可改可不改,這當然不會有違憲的疑慮呀… 05/07 10:04
JJLi: 剩下的部份等有空再回…(現在苦命上班中orz 05/07 10:05
evilcherry: 個人同意直接改為燃料稅。 05/07 15:07
evilcherry: 若果怕影響偏遠地區居民,可以按加油站地址決定費率 05/07 15:08
evilcherry: 比如北市每公升10元,新北市每公升7元,相反花東 05/07 15:08
evilcherry: 則可以不予徵收 05/07 15:09
hicker: 有問題 因為會到加油站買油的不止是油動力交通工具 05/07 18:20
hicker: 工程機械也幾乎都是吃油的 但這些並不會上路 05/07 18:21
evilcherry: 基本上離不開專用加油站或憑據退稅兩種方式 05/08 13:31
evilcherry: 而且汽油和柴油也可以分開稅率 05/08 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