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uckdot: 24公里真的很扯 但是差一兩公里就取締 也是很扯 07/15 13:34
→ luckdot: 畢竟前方有狀況 一減速就會影響了 07/15 13:35
→ NiChu: 單日南北奔波+超速~~該不會剛好又是麵包車款~~"宜蘭羅東??" 07/15 14:49
→ ultratimes: 推一樓,真的很扯 07/15 15:51
→ preisner: 前面沒車才會被罰慢速 07/15 22:09
→ forcetrain: 差一公里就是違規啦...不然規定就沒意義 07/15 22:53
推 relio: 我變換車道這麼多次怎麼都沒有拍到? 07/16 00:27
→ relio: 超速185公里也會通知車主函送法辦 07/16 00:28
推 ultratimes: 你真的確定政府這麼善良?前面沒車的定義是警方說的算 07/16 00:55
→ ultratimes: 嚴格說起來,前面沒車的定義最嚴格可以直接用安全距離 07/16 00:55
→ ultratimes: 來算,安全距離內沒車=前面沒車 07/16 00:56
→ preisner: 這麼怕被開單就不要開車啦! 07/16 08:41
→ preisner: 我每天國5通勤也沒被罸過 07/16 08:43
推 poiu20618: 路隊長森77了 07/16 09:02
→ preisner: 我都開到表速95,原來這叫路隊長,哈! 07/16 09:42
→ preisner: 一堆被害妄想症很好笑 07/16 09:48
推 jackcselab: 我是覺得現在這套系統對於變換車道的偵測應該是有系 07/16 10:43
→ jackcselab: 統上的限制,所以才會幾乎偵測不到 07/16 10:43
→ jackcselab: 只是對外宣稱有這功能,但跟本還不成熟,偵測率超低 07/16 10:44
推 ultratimes: 我覺得取發龜速車的確很容易引起爭議 07/16 10:53
→ ultratimes: 前面忽然減速剎車 前面車有點多我預防性減速 我倒楣? 07/16 10:54
→ ultratimes: 雖然警方一直宣稱前方沒車才會取締龜車,但前方沒車 07/16 10:54
→ ultratimes: 也沒說明多遠,50?100?統一的標準在哪? 07/16 10:54
→ ultratimes: 要是我看到前面200公尺有故障車而減到50 X不就我倒楣 07/16 10:55
→ luckdot: 還有一個因素是時速表出現的速度通常高於行車速度 07/16 20:57
→ luckdot: 所以你看到開在最低速限上 事實上已經被照相開單了 07/16 20:58
→ Killercat: 目前來看警方的判準並沒有什麼爭議,吵這種有點假議題 07/16 23:12
推 poiu20618: 爭議出現沒 還沒出現在擔心什麼 07/17 11:56
→ Tuna251: 警方應該更怕開出爭議單 XD 07/17 15:45
推 TuringTest: 三寶機率很大 07/18 00:47
推 fawuor: 24公里是騎腳踏車嗎 07/18 04:28
→ NiChu: 24KPH 腳踏車都不止這速度了... 07/18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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