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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點半故意,在下在追溯期一過就來回文了。(所以不會給刑的喔~ 放心。 其實是這樣的,這個規定是在2007年的時候製定且在2012年時修正。 當年的時空背景其實正是因為在推文的閒聊風氣極盛… 結果文章時常被拉的長長的,推文加修文結果最後長到難以閱讀 所以才會提出這個規定,單純想增加推文本身的技術性難度。 至於惡意推文的部份…則是由『人身攻擊』『戰文』兩個條款來限制。 2012年修正邦規的背景,則的確是感謝邦友(應該是canadmap)的建議… 雖然這個規定一直沒有很嚴格的執行(多數規定都是在檢舉之下複認才會成立) 不過還是在希望大家可以多多回文章才設立的板規, 所以做了這個修正,希望增加一些影響力這樣。 至於是否需要做修正 -- 取消是不太可能啦… 不過放鬆這個規則的尺度倒有考慮, 會朝向『計算累犯時不單獨累計』的方向吧? 也就是說除非觸犯其他規定的前提下,單犯本規則不會再出現加動處份的情況。 (單一次違犯就只有 警告 或 水桶三日 兩種可能性,但多次累犯還是會累計的) 不過這是執行面的問題,期待大家更多的給點意見咯~(在推文裡) ※ 引述《harry901 (harry901)》之銘言: : 剛剛太過熱情 不小心推文超過版規限制 自己自首 : 文章代碼(AID): #1PqBWbSv (Road) [ptt.cc] [新聞] 蘇花改只單線道、禁行機車 : ================以下為版規=============================================== : 7、推文限制令 :同一篇文章,五分鐘內 同一人 推文不得超過五行。(2007.10.25) : 【7-1.一經檢舉,將自動檢查過去7-10日發文檢視有無其餘違例(2012.3.18修) : =========================================================================== : 那麼現在要討論的是 此版規是否需要修正 : 以個人為例 剛剛的推文是一下子有感而發 原本想幾句推文帶過 : 卻沒想到一下子推了一屁股(哭哭早知道就發文賺P幣) : 但綜觀本版與PTT其他各版 有類似限制的版規 手指頭數的出來(咦?) : 當然可以想像為什麼當初會有這樣的版規 亦可能是希望禁止惡意連續推文 : 但若是後者 小妹(?)倒是希望可以修正為"惡意推文" : 惡意推文的案例在各大板都有相關規範 我想本版可以參考 : 只是類似本版上述之版規 PTT目前幾乎找不到有類似限制的版規 : 那麼是否本版應該討論刪除/修正該版規呢?(如果認真找 會不會找出一堆違規的阿?) : 最後就是 發文標題 6.邦友 好像要改一下了 : 哭哭 時代在變 我好像有加到 但是這部份真的很多人到目前都是問號 : 哭哭(舉手可以減刑嗎?) 邦友文種呀…的確,這個或許可以移到論壇那邊去(在這裡的文章空間數不太夠呀) 至於可以用什麼標題來替代呢?各位邦友也歡迎提個名喔~ 以上~ 板僕 JJL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30.69.18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oad/M.1507594254.A.70A.html
Japan2001: 那改為板友或路友。 10/10 19:29
amport625: 邦友真是無奇不有。 09/14 2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