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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tyytt: 廢物 11/04 08:23
→ Killercat: 這種料件資源回收場都不會起疑的嗎 = =a? 11/04 09:27
噓 relio: 幹你娘判死刑 11/04 12:59
噓 ultratimes: 這不應該用竊盜罪,應該用公共危險罪 11/04 13:48
→ ultratimes: 刑法184條第一項 罪刑遠遠比刑法320條重多了 11/04 13:50
→ Killercat: 加重竊盜追加公共危險有判例過了 偷電纜的 11/04 14:11
→ Killercat: 但是這樣判下來也才三年多不到四年 11/04 14:12
噓 aaronbest: 竊盜罪應該修法最高死刑 最低10年以上有期徒刑 11/04 14:21
推 ultratimes: 問題是這不符合加重竊盜的要件 11/04 15:28
→ ultratimes: 法律不能追加,只能競合 11/04 15:29
→ ultratimes: 竊盜罪加重喔?以前還有人說要改告訴乃論咧,根本科科 11/04 15:30
→ ultratimes: 即使是輕微竊盜也應該是公訴罪,同時把使用竊盜列入竊 11/04 15:31
→ ultratimes: 盜罪的成罪條件 11/04 15:31
推 traystien: 錏管多一道延軋、鍍鋅、製管就是鋼價兩三倍了 11/04 16:32
→ traystien: 廢鐵價大概是鋼價的三分之一到四分之一吧 11/04 16:32
→ excercang: 應該修法讓回收場也有連帶責任 11/04 18:16
→ e369585: 這種也要拆,真是夭壽 11/04 21:17
→ Killercat: 本來就有收受贓物罪了 但是要去證明回收廠明知是贓物 11/04 22:25
→ canandmap: u大師又不耐寂寞跑回公路板了啊 11/04 23:08
推 ultratimes: 回收場本來就有贓物罪的責任了 11/06 16:53
→ ultratimes: 所以這部份是不必再修法 11/06 16:54
推 FantasyNova: 難以證明 11/08 15:55
推 whitefox: 美化個頭,這幾年台灣各地一直換護欄是為了配合制裁伊朗 11/10 20:21
→ whitefox: 因為以前台灣出口很多護欄用的鋼材去伊朗,被美國要求配 11/10 20:22
→ whitefox: 合不得再賣給伊朗,只好轉內銷,政府只好拼命換還沒到年限 11/10 20:24
→ whitefox: 的護欄 11/10 20:24
→ aahome: 關沒多久出來再偷 無限循環 11/14 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