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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0806/1506900.htm 交部修法!全台巷弄10月大降速「速限30KM」 超速將開罰1200元 記者賴文萱/台北報導 交通部推動速度管理,6日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部分條文草案,針對路寬 較窄且車行速度較慢的都市內巷道或區村里道路進行降速。未來「未劃設車道線、行 車分向線或分向限制線之道路」,速限將從每小時40公里調整為30公里,目標今年10 月1日上路。若違規,可依法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 依據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報告指出,行人與車輛發生碰撞時,當速限為50公 里時,致死率約為85%;速限為40公里時,致死率約為35%;速限為30公里時,致死率 大幅下降至10%。 鑑於全國很多縣市都在推動鄰里交通之改善計畫及交通寧靜區,交通部指出,為推動 落實交通寧靜區,以及考量實務上各道路型態交通流量之行車速度,今日預告修正道 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3條,規劃針對路寬較窄且未劃設車道線、行車分向線或分向限制 線的巷弄道路速限,由每小時40公里調降為每小時30公里(快車道、慢車道速限並無 調整),目標今年10月1日上路。 若違規超速,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0條,汽車駕駛人行車速度超過規定 之最高時速,或低於規定之最低時速,除有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情形外,可處新 台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1.157.20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oad/M.1565074454.A.C28.html
astrayzip: 修法有用嗎,沒測速還不是一樣,不如多抓抓違停,一堆 08/06 15:38
astrayzip: 巷口原本很寬都被停到死角一堆 08/06 15:39
ht0813tw: 30是遇到行人通過可以馬上停下來的速度吧? 08/06 15:59
forcetrain: 一堆無法執行的法令,宣示用的 08/06 16:22
auction88: 開罰0件。無法測速 08/06 16:48
auction88: 建議降為10公里 08/06 16:50
evanzxcv: 降為10公里還不如禁止機動車輛,只能走行人和腳踏車算了 08/06 16:57
tyytt: 「未劃設車道線、行車分向線或分向限制線之道路」一些只看 08/06 18:24
tyytt: 標題的大概又要罵了 08/06 18:24
AirCondition: 幹白癡政府,我們也知道超速相對好抓,但是政府似 08/06 18:37
AirCondition: 乎只有在抓超速這項違規,違停、不按照車道、標線 08/06 18:37
AirCondition: 、號誌行駛的危險性更大,卻沒有要抓的意思,現在 08/06 18:37
AirCondition: 影像辨識技術要抓上面說的那些違規應該不是做不到 08/06 18:38
AirCondition: 的,但就是要鄉愿只靠著不合理的速限在抓超速,真 08/06 18:38
AirCondition: 的有夠無言 08/06 18:38
mecca: 最好你平常的走路時速是10KM/H 08/06 19:57
NiChu: 轉角違停、違建抓一抓就可以改善很多事故了... 08/06 20:33
Killercat: 普通腳程來講大約都是抓3km/h 快步4km/h 08/06 21:26
Killercat: 6km代表配速10分 算跑業餘馬拉松的基本速度了 08/06 21:26
Killercat: 不過這種法令真的很白痴 山區40白癡速限也是 08/06 21:27
z2608002: 抓違停和培養停車再開的習慣比較有用 08/06 22:14
aaronbest: 台灣巷弄事故多是沒有停車再開的觀念和一堆轉角違停導 08/06 22:22
aaronbest: 致視線不佳 根本不是速度 08/06 22:22
shyily: 台灣就是各種無腦限制,大直線也給你限速。日本速限是有計 08/06 23:34
shyily: 算過的,反觀台灣。 08/06 23:34
Andy07042054: 台灣的限速都是自以為專業愛標新立異,實際上根本 08/06 23:39
Andy07042054: 像智障一樣好笑 08/06 23:39
traystien: 「未劃設車道線、行車分向線或分向限制線之道路」 08/07 00:17
traystien: 通常這種路沒甚麼照相機吧,但肇事要負超速責任 08/07 00:18
Cascadia: 很多住宅區窄巷速限20也不為過 08/07 03:38
Cascadia: 但田中央那種一樣沒分向但超過30是安全的 08/07 03:40
Cascadia: 交通部願意推動交通安寧區給推 但不是訂速限,畫標線人 08/07 03:44
Cascadia: 行道大家就會遵守。先進國家的traffic calming都會搭配 08/07 03:45
Cascadia: 實體減速設施例如減速丘等等。 08/07 03:45
traystien: 田中央那種一樣沒分向但超過30是安全的<< 要看視距 08/07 11:19
traystien: https://tinyurl.com/y25fjggg <像這種就開得提心吊膽 08/07 11:22
evanzxcv: 抓違停真的比較重要,而且科技執法應該也沒太大問題 08/07 12:21
evanzxcv: 對了,還要修法,規定未違規的車撞擊違停車,可以直接開 08/07 12:22
evanzxcv: 走不算肇事逃逸,而且前者零肇責、後者車主要賠全額。 08/07 12:22
evanzxcv: 這樣敢違停的人就會少非常多了,因為會被人蓄意撞 08/07 12:22
evanzxcv: 然後還要規定違停肇事者保險不能理賠 08/07 12:26
mecca: 有人受傷才是"肇事逃逸"不是? 08/07 15:47
wilson0937: 很多車在巷子裡油門照樣大腳,不懂哪來的自信欸 08/07 16:55
samjhang168: 肇事逃逸跟有無人受傷無關。 08/08 16:22
Killercat: 有關 有人受傷的話肇逃 馬上就會升級為刑法185-4了 08/09 09:56
Killercat: 不然通常只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2-1 08/09 09:56
hicker: 過失傷害罪吧 但若只有車損就不算?? 08/09 10:39
hicker: 車損的話可能要算到民法的損害賠償法規?? 08/09 10:41
samjhang168: 所以還是無關……,肇事之後逃逸就是肇事逃逸。 08/09 23:21
samjhang168: 就算只有車損也算。 08/09 23:29
samjhang168: 依然有K大所提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之適用。 08/09 2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