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strayzip: 修法有用嗎,沒測速還不是一樣,不如多抓抓違停,一堆 08/06 15:38
→ astrayzip: 巷口原本很寬都被停到死角一堆 08/06 15:39
推 ht0813tw: 30是遇到行人通過可以馬上停下來的速度吧? 08/06 15:59
→ forcetrain: 一堆無法執行的法令,宣示用的 08/06 16:22
推 auction88: 開罰0件。無法測速 08/06 16:48
→ auction88: 建議降為10公里 08/06 16:50
→ evanzxcv: 降為10公里還不如禁止機動車輛,只能走行人和腳踏車算了 08/06 16:57
推 tyytt: 「未劃設車道線、行車分向線或分向限制線之道路」一些只看 08/06 18:24
→ tyytt: 標題的大概又要罵了 08/06 18:24
噓 AirCondition: 幹白癡政府,我們也知道超速相對好抓,但是政府似 08/06 18:37
→ AirCondition: 乎只有在抓超速這項違規,違停、不按照車道、標線 08/06 18:37
→ AirCondition: 、號誌行駛的危險性更大,卻沒有要抓的意思,現在 08/06 18:37
→ AirCondition: 影像辨識技術要抓上面說的那些違規應該不是做不到 08/06 18:38
→ AirCondition: 的,但就是要鄉愿只靠著不合理的速限在抓超速,真 08/06 18:38
→ AirCondition: 的有夠無言 08/06 18:38
推 mecca: 最好你平常的走路時速是10KM/H 08/06 19:57
→ NiChu: 轉角違停、違建抓一抓就可以改善很多事故了... 08/06 20:33
→ Killercat: 普通腳程來講大約都是抓3km/h 快步4km/h 08/06 21:26
→ Killercat: 6km代表配速10分 算跑業餘馬拉松的基本速度了 08/06 21:26
→ Killercat: 不過這種法令真的很白痴 山區40白癡速限也是 08/06 21:27
→ z2608002: 抓違停和培養停車再開的習慣比較有用 08/06 22:14
推 aaronbest: 台灣巷弄事故多是沒有停車再開的觀念和一堆轉角違停導 08/06 22:22
→ aaronbest: 致視線不佳 根本不是速度 08/06 22:22
→ shyily: 台灣就是各種無腦限制,大直線也給你限速。日本速限是有計 08/06 23:34
→ shyily: 算過的,反觀台灣。 08/06 23:34
推 Andy07042054: 台灣的限速都是自以為專業愛標新立異,實際上根本 08/06 23:39
→ Andy07042054: 像智障一樣好笑 08/06 23:39
推 traystien: 「未劃設車道線、行車分向線或分向限制線之道路」 08/07 00:17
→ traystien: 通常這種路沒甚麼照相機吧,但肇事要負超速責任 08/07 00:18
推 Cascadia: 很多住宅區窄巷速限20也不為過 08/07 03:38
→ Cascadia: 但田中央那種一樣沒分向但超過30是安全的 08/07 03:40
推 Cascadia: 交通部願意推動交通安寧區給推 但不是訂速限,畫標線人 08/07 03:44
→ Cascadia: 行道大家就會遵守。先進國家的traffic calming都會搭配 08/07 03:45
→ Cascadia: 實體減速設施例如減速丘等等。 08/07 03:45
推 traystien: 田中央那種一樣沒分向但超過30是安全的<< 要看視距 08/07 11:19
推 evanzxcv: 抓違停真的比較重要,而且科技執法應該也沒太大問題 08/07 12:21
→ evanzxcv: 對了,還要修法,規定未違規的車撞擊違停車,可以直接開 08/07 12:22
→ evanzxcv: 走不算肇事逃逸,而且前者零肇責、後者車主要賠全額。 08/07 12:22
→ evanzxcv: 這樣敢違停的人就會少非常多了,因為會被人蓄意撞 08/07 12:22
→ evanzxcv: 然後還要規定違停肇事者保險不能理賠 08/07 12:26
推 mecca: 有人受傷才是"肇事逃逸"不是? 08/07 15:47
推 wilson0937: 很多車在巷子裡油門照樣大腳,不懂哪來的自信欸 08/07 16:55
→ samjhang168: 肇事逃逸跟有無人受傷無關。 08/08 16:22
推 Killercat: 有關 有人受傷的話肇逃 馬上就會升級為刑法185-4了 08/09 09:56
→ Killercat: 不然通常只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2-1 08/09 09:56
→ hicker: 過失傷害罪吧 但若只有車損就不算?? 08/09 10:39
→ hicker: 車損的話可能要算到民法的損害賠償法規?? 08/09 10:41
→ samjhang168: 所以還是無關……,肇事之後逃逸就是肇事逃逸。 08/09 23:21
→ samjhang168: 就算只有車損也算。 08/09 23:29
→ samjhang168: 依然有K大所提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之適用。 08/09 2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