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Road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淡江大橋連絡道路開發案 待確認應否環評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13日電) 環保署原訂今天審查淡江大橋連絡道路環差案,由於環保署認為開發計畫有提升為環 評的疑慮,要求主管機關交通部應先發函確認對環境沒有重大影響,完備程序後擇日再審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召開「淡江大橋及其連絡道路規劃第3次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 告」專案小組初審會議。 開發單位表示,本案新增進出林口方向連絡匝道(台64線南向連絡匝道),由台64線 西行往台61甲線(西出南入)及台61甲線北行往台64線(北出東入),兩匝道合計全長約 2016公尺。 在正式進入審查前,會議主席針對此環差案是否有違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第38條 提出疑慮。根據38條內容,若計畫產能、規模擴增或路線延伸10%以上者,應進行環評, 而非環差。 交通部官員認為主線為雙向道,但匝道是單向,應不能以同樣方式計算;但環保署官 員指出,環保法規是以該道路的實際長度做為認定,因此整體計算仍然有超過10%的疑慮 。 環保署官員指出,相關法規是在98年修定,已經超過10年沒有提出疑議;本法也有但 書,若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環保機關評估同意對環境沒有重大影響,就能以環差案的形 式進行審查,因此程序上需要先由交通部進行認定。 環評委員為此特地進行閉門會議討論,有環委建議本次就不依審查的方式進行,而是 類似座談會給予建議;但也有委員認為,如果最後要重辦環評,審查的強度不一樣,所以 現在進行環差的評估就沒有意義,因此提議今天會議終止。 經過約1個多小時的討論,會議做成結論,本案今天暫停審查,待事業目的主管機關 發函給環保署,認定對環境沒有重大影響,完成程序就能再以環差的形式進行審查,本次 會議不做決議,相關討論內容僅列入會議紀錄。 環保署官員表示,之前也曾經有過因施行細則第38條產生的程序問題,但在目的事業 主管機關在會中同意補件進行認定的情況下,當時是有繼續進行會議;類似這樣的情況不 多,因此而暫停審查應該還是第一次。(編輯:陳清芳)1090813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008130217.aspx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219.8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oad/M.1597372280.A.E5B.html
facebookig: 怒噓垃圾環評 08/14 11:01
wwwaa1217: 有變更? 08/14 11:57
Bustycat: 最大變更是匯入台61的匝道改成跨越主橋才匯入 08/14 17:31
prostchang: 這一段不作,影響環境才真的大吧!想想有多少車要在 08/14 18:35
prostchang: 那個路口排隊 08/14 18:35
weyward: 環評可以吃屎。 08/14 18:37
godmanntut: 有建案廠商去抗議的關係吧,說交流道離房屋太近 08/14 23:01
Killercat: er....那邊哪來的建案...? 08/14 23:10
Killercat: https://goo.gl/maps/PJds2eQyvg1HKuRX6 08/14 23:10
marathons: 單日9小時內到處轉貼新聞洗文29篇. 08/15 05:55
Bustycat: 這開發計畫整條都在水仙公園邊緣,旁邊是台北港行政區 08/16 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