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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速87公里開高乘載車道挨罰 抗罰有理!發回更審原因曝 2021年11月14日 13:05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一般駕駛都知開車上國道不能龜速佔用最內側車道,以免挨罰,但國道最內側車道若劃設 為「高乘載車道」,是否仍須保持最高速限,警員也分不清。一名宋姓男子以時速87公里 行駛高乘載車道,被當成龜速車罰鍰3000元並記違規點數1點,宋男提告抗罰,二審台北 高等行政法院認為確有疑問,發回桃園地院更審。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發回更審理由指出,《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固然明訂「 內側車道」為「主線車道中最左側車道」,並規定「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 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例如限速100公里路段 ,車流順暢時行駛內側車道車速就不得低於100公里。 不過法官指出,國道「高乘載車道」通常劃設在最左側車道,專供特定車種或乘載一定人 數以上車輛行駛,屬於專用車道,不必硬性保持以現地最高速限行駛,這時「高乘載車道 」的右側車道,才算是龜速車不得佔用的「內側車道」,宋男本案被開單路段確實有劃設 「高乘載車道」,一審判宋男敗訴,但沒查明宋男當時究竟開在哪個車道上,所以發回更 審。 其實宋男最初抗罰焦點,集中在國道警察測速照相畫質是否清晰。宋男去年(2020年)7 月14日上午10時許,開車經過國道一號中山高速公路北向指標57.2公里內壢高架路段,被 國道警員用雷射測速照相機拍到以時速87公里車速,行駛在最內側車道,當地最高速限為 100公里,警方舉發宋男龜速佔用最內側車道,經桃園市府交通事件裁決處裁罰3000元罰 鍰,並記違規點數1點。 宋男申訴警方沒提供當時他車前是否有他車堵塞情形,更直驅舉發他的國道公路警察局第 一公路警察大隊,索閱舉發時的影像並截圖,提告抗罰指稱影像模糊不清,「難以信服」 ,但桃院一審認為照片裡宋男的車號清清楚楚,影像光碟也顯示當時車流順暢,加上警員 所用採證儀器都在檢驗合格有效期限內,判宋男敗訴。 宋男上訴後,舉證自己是行駛在「高乘載車道」被拍照舉發,但「高乘載車道」應該只要 保持時速60公里到100公里就沒違規,此舉總算讓自己暫時解套,回到一審繼續爭取免罰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1114/2119506.ht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151.19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oad/M.1636892379.A.892.html
ksdt: 如果錶速100實速87,真該檢討快樂錶的規定了 11/14 21:31
t7101271328: 快樂錶這速差也太大 一般大概5公里左右 11/14 22:04
eddisontw: 龜車 11/14 22:29
ultratimes: 早就不看儀表板上的錶了,自己接HUD然後對比GPS調速 11/14 22:48
facebookig: 國道開87公里,建議你搭公車出門即可! 11/14 23:45
get951753: 不趕時間幹嘛開高乘載車道? 自私龜車 11/15 02:29
omkizo: 高乘載就是要避開塞車 結果在高乘載裏面龜 後車還不能切出 11/15 15:18
omkizo: 高乘載龜車要罰更重才對 11/15 15:18
ultratimes: 樓上麻煩要的話先立法,而不是舉輕明重 11/15 21:04
Cascadia: 這條高乘載是不是根本沒作用 拓那麼寬 其他高架車到還會 11/17 02:32
Cascadia: 塞嗎? 11/17 02:32
castorfi: 笑死 那我明天去開70好了 11/17 19:55
ultratimes: 樓上,只要車上乘客不抱怨的話啦 11/18 20:32
ultratimes: 如果車上沒有抱怨的乘客的話,可以開另一條的喔 11/18 20:34
ting445: 龜車就阻礙交通 這樣也能撤回更審 看來法官也是龜 11/28 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