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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atatas (Ipomoea)》之銘言: : http://goo.gl/SNbBNv : 發布日期:2015-07-09 | 發布單位:遊憩服務課 : 請拒絕參加古道山徑越野賽,共同維護山林生態 : 近年來臺灣運動風氣盛行,大大小小的馬拉松比賽如雨後春筍般不斷冒出,除了一般 : 路上的馬拉松以外,部分民間團體也將戰場逐步轉移至山區,本處便曾接獲民間運動公 : 申請於本園區內步道、山徑等辦理山徑越野競賽,然因越野路跑對於山徑鋪面衝擊頗大 : 影響水土保持,且假日登山遊客眾多、步道路幅不足,競速恐造成衝撞意外事件並影響 : 他遊客安全,故本處不允許任何競速相關競賽於園區內山徑或步道舉行,為避免業者違 : 舉辦,本處亦將加強巡查,然根本解決之道仍是呼籲業者及大眾共同愛護山林,勿違規 : 辦山徑越野競賽,民眾拒絕參加違規山徑越野活動,以使後代子孫能擁有建全的山林。 有民間單位要辦活動,表示有人力、有費用,有許多資源可以運用。 我們主管機關可以督導然後跟主辦單位劃門檻,請主辦對活動路線做認養,提撥保育基金 。 至少環境破壞時,林管處還有告發的對象(反正辦活動當月路上垃圾都算你的),水土保持 工程款項部份從保育基金提撥,這才是擔負社會責任。 越多人參與,大家才能對環境的維護,感同身受。 如果當初天祥每個月辦路跑,每年有幾萬個人用身體這樣在關心花蓮;太魯閣的山也不會 輕易的被挖成這樣。 林管處用拒絕活動的方式來維護山林。那大自然的事情慢慢只有少數環保團體在去關心, 怎麼對抗虎視眈眈的財團,難道這樣對臺灣最好嗎?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96.213.7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oad_Running/M.1436589938.A.930.html
abcde509: 遇到山老鼠就只能收紅包的爛單位! 07/11 13:06
intro: 大量人數踩踏土地,對山林和原生動植物的衝擊,是用錢就能 07/11 14:23
intro: 彌補的嗎?個人覺得呼籲大眾不要參加很OK。畢竟大多數參加 07/11 14:23
intro: 者是跑完就忘,不知道自己對山林造成多大傷害,也不會想為07/11 14:23
intro: 山林做什麼的人。07/11 14:23
小弟參與過九芎林,猴山岳,觀音山,桶後溪.... 除了看到山林的美好。常常讓在我帶 朋友健行同樣的路線,主辦單位都有恢復原貌,這風景都確實留在選手,工作人員心裡面 啊。 反觀猴硐、三貂嶺跟十年前都不一樣了。 如果我沒有走過,我怎麼發自內心告訴團體的小朋友說,我們的這條路上原本有藍鵲、竹 雞經過,藍鵲怎麼跳竹雞怎麼叫。 我怎麼說服自己口袋這五百塊不吃燒肉,要捐給綠色 和平.... 等組織。 題外話,我不是看著電視偶像講兩句話就熱血沸騰到把我辛苦工作 的錢掏出來的人。 我的意思是主管機關可以訂出更好或更嚴苛的規則,不是把禁止越野活動當做保護山林的 根本之道。 ※ 編輯: woolf520 (175.96.213.78), 07/11/2015 16:13:57
cloning: 大量?你以為越野跑是吃喝馬嗎? 07/11 16:04
Jiummay: 2樓大概沒參加過野跑吧... 07/11 18:22
winfredx: 官僚在意的根本不是保育或環保,他們處理事情的原則是多 07/11 19:52
winfredx: 一事不如少一事,有做有錯多做多錯,所以能閃則閃。保護 07/11 19:52
winfredx: 山林這種聽起來很有社會意義正確性十足的理由,其實只是 07/11 19:52
winfredx: 用來服務這種官僚體制處理事情的原則而已。 07/11 19:52
micco: 主要還是怕參賽者意外失足,借場地者吃力不討好~ 07/11 21:43
WMX: 我也認為是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自我保護性的發言 07/12 0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