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ason1967221: 安全第一 10/24 12:32
推 jamesyu545: 北七屁孩 智障 10/24 12:46
推 smallpor: 小屁孩真的很扯!泰山小心啊 10/24 13:15
推 yttytt: 你還是得休息兩個禮拜以上在跑, 免得得不償失… 10/24 13:17
推 areco: 保重...屁孩太可惡叫他們賠 10/24 13:33
推 Ryan908: 告他們過失傷害 (不要和解), 應該就笑不出來了. 10/24 13:41
推 a1121210: 一定要弄他們公共危險 10/24 14:26
推 ArSaBuLu: 感謝提醒 還以為劍南路的單車狗已經夠恐怖了 10/24 14:33
推 aouon: 明天應該會瘀青,真的如四樓所說,要休息兩星期左右。 10/24 14:36
推 stratford: 劍南路某些路段真的頗窄,小心為上 10/24 14:45
推 koyi: 死屁孩…祝A大早日康復 10/24 14:59
推 kuraki7up: 屁孩那麼早起喔,連早上都不得安寧 10/24 15:27
推 email5566: !!!! 10/24 15:28
→ email5566: 蘋果大QQ 10/24 15:28
→ hhh1234321: 樓上...... >/////< 10/24 15:30
推 email5566: 我們團每周也會跑一次劍南山 而且是晚上 10/24 15:35
推 hhh1234321: 恭喜總三...... >//////< 10/24 15:35
→ email5566: 還以為那裡有軍營會好一些 10/24 15:36
→ email5566: 沒想到有這種誇張的事!!! 10/24 15:36
推 jcx: 不和解,告,走法院,被撞這一下可能多年的努力全毀,決對不能姑 10/24 16:00
→ jcx: 息! 10/24 16:00
推 xazk: 鄭成功廟還是快速通過比較好。。。因為那是。。。 10/24 16:03
推 cyr1216: 真的很欠揍,原po保重身體 10/24 17:14
推 abcde509: 告傷害罪吧,惡風不能囂張 10/24 19:28
推 joseph860504: 走法律途徑給他們一點教訓 辛苦了 10/24 20:47
推 ifay: 屁孩:我會叫我爸媽處理 你不要雞雞歪歪 10/24 21:09
推 ManInBlack: 當兵時蠻多同僚玩車 覺得有軍營會好點是有甚麼誤會XD 10/24 21:09
→ ainge: 保重~ 10/24 21:09
推 willie2317: 祝A大早日康復 10/24 23:02
推 an123456781: 警方才有司法權 軍方沒司法權 有軍營不會比較好 10/25 00:56
→ an123456781: 當然如果是30年前的警總時代話 那當然比較安全 囧 10/25 00:57
推 dogdudu: 告傷害罪要有驗傷單,快去開驗傷單. 10/25 09:26
推 t141256: 祝早日康復>< 10/25 09:42
推 WMX: 衰爆了!飛來橫禍 10/25 12:39
→ stratford: 警總時代比較安全?是比較濫權吧 10/25 13:13
→ an123456781: 樓上不要曲解我的意思 ... 我只是說那時候軍營旁 10/25 14:02
→ an123456781: 因為軍方有司法權(先不論是否正當...) 所以較安全 10/25 14:03
→ an123456781: 我可沒說警總時代比較好 10/25 14:03
推 stratford: 呃,抱歉是我誤會 10/25 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