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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還有多少隊有不在原本名單裡上場的, 不會一直檢舉不完吧... 最近這幾天各大路跑討論區都在討論這次接力賽代跑, 也有一點想法: 1.賽前大家看到龍隊那精美的名單, 心裡應該都哇了一聲 沒想到最後結局會是現在這樣 大腳ㄚ(社團)作了很不好的示範, 被抓包了才出來道歉, 而非第一時間主動, 絕對該向大家道歉&負責 2.回到接力賽本身, 想請問大家 如果比賽當天, 隊上能出賽的, 就只有7個人(候補已算入) 這時, 你跟隊友們會作出什麼樣的決定? 棄賽? 找人代跑? 不別晶片? 如果我們自己也會選擇出賽, 那大腳ㄚ當時的心態也就可以同理了 唯一的差別是: 他們會上凸台拿獎金; 我們只是市民跑者, 跑開心而已 同樣都是作弊的話, 考60分的有比考99分的高尚嗎? 當我們在譴責大腳ㄚ的同時, 如果我們的同學,朋友,跑友也有這樣的狀況, 我們還會用一樣的標準,言論去批判他們嗎? 3.看到有些跑友們一直追著要大腳ㄚ,八雞大舌(也會嗎?)負責 他們也出來道歉, 自己禁賽三年 在未來的幾年間, 他們也會在馬場上繼續背負這個臭名(?) 到底跑友們還想要求什麼? 解散社團, 永久禁賽, 自斷筋脈, 切腹(!!!) 這些全都是在FB討論文裡面看到的 是有要到這種程度喔... ps.不要說我是大腳的人在幫忙護航喔 小弟跟大腳唯一的關係就是星期一想看他們怎麼回應, 所以加入他們的fb社團而已 週末到了 預祝大家週末跑步愉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21.108.3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oad_Running/M.1447985297.A.A53.html
hailkv327: 我們的參賽人員是一開始報名的人員 11/20 10:12
ddr0211: 但是跑開心的人不會影響其他選手啊。拿獎金的就會。 11/20 10:16
chieher: 推這篇。如果只差一個人,循正規管道無效,有多少板友會 11/20 10:16
chieher: 直接選擇棄賽? 11/20 10:16
chieher: 跟獎金無關阿...大家不是在討論規則嗎。還是沒拿獎金的 11/20 10:17
chieher: 犯規就不是犯規。跑開心的就比較不用照規矩 11/20 10:17
sylvia1981: 其實我一直覺得喔~~原本大家應該也沒有想要怎樣... 11/20 10:19
alains: 我就是雙重標準,咬我啊!別人不可以代跑上凸台! 11/20 10:20
sylvia1981: 頂多在吵個3~5天, 11/20 10:20
hoks: 比照轉讓規則啊…… 11/20 10:20
alains: 但是我可以代跑歡樂跑咧~~~~~~ 11/20 10:20
sylvia1981: 但就是有不少人一直問:你們到底想要怎麼!!! 11/20 10:20
sylvia1981: 結果大家現在就真得很想怎麼樣了XDDD 11/20 10:20
hoks: 大家沒想怎樣啊,但是上台領獎金真的很有怎樣 11/20 10:21
runorfat: 我現在想要看sssun大那隊變成前10名! 11/20 10:22
BURSTshock: 說真的,當天隊員有問題不能跑就棄賽啊,難道照規矩來 11/20 10:23
BURSTshock: 有這麼困難嗎?真的想跑以後還怕沒機會? 11/20 10:24
chieher: 如果照這標準,置底轉讓文可以鎖起來啦。 11/20 10:25
chieher: 多少依規則不得轉讓,多少轉讓 / 徵求? :) 11/20 10:25
moyasi: 有多少人能出賽絕對不會當天才知道 11/20 10:32
lanslod: 真的人數不足,依規章棄賽啊,如果只是大家想參與比賽, 11/20 10:33
miketk: 代跑的有分獎金嗎? 應有吧不然平常跑這樣多了 還會去跑 11/20 10:34
miketk: 健康的? 這樣不叫詐欺什麼叫詐欺? 11/20 10:34
doglegbow: 跑開心還是會去跑啊!跑開心的有人檢舉有差嗎?又不會 11/20 10:34
lanslod: 代跑就低調點,不要上台領獎領獎金,我想不會有什麼爭議 11/20 10:35
doglegbow: 影響別人 11/20 10:35
doglegbow: 規定不能轉讓然後你還代跑你就是承擔違反規則這個責任 11/20 10:36
doglegbow: 而已 11/20 10:36
hoks: 問題就出在獎金名次,如果大會不排名誰管你誰去跑 11/20 10:38
parnshan: 泥巴戰== 11/20 10:38
hoks: 今天他們如果不搶排名也許就沒這麼多人有意見 11/20 10:39
rennis: 不同。一邊是為了名利,一邊是為了完賽。 11/20 10:47
monstertsai: 意思是像我這種贊成比賽一律不得頂替,逮到永久取消 11/20 11:00
monstertsai: 報名資格的就可批了。 11/20 11:00
ppking: 連路跑最簡單的潛規則都做不到,實力好有什麼用,能吃嗎 11/20 11:03
monstertsai: 這種蓄意的違規應該要取消幾年的資格,可能有的跑者 11/20 11:04
monstertsai: 不知情。那你去找報名的負責。 11/20 11:04
doglegbow: 樓上說的OK阿!簡章把規定寫清楚就好,去報名就是同意 11/20 11:09
doglegbow: 規則不是嗎? 11/20 11:09
miketk: 那有可能不知情阿, 自己有沒報名都不知道? 自獎金分來口袋 11/20 11:14
miketk: 裡嗎? 我也不知道他怎麼來的 晚上小矮人偷放的吧 11/20 11:14
linchiai: 不作弊有這麼難嗎? 11/20 12:49
CaOH2: 只是要求不作弊 什麼時候不作弊變成高道德標準了 11/20 14:17
jeromhsu: 這就是台灣人的運動家精神嗎? 11/20 17:45
zoin: 有獎金 < 比賽不得轉讓 沒得名 <當分母參加活動 11/20 19:55
zoin: 反正我怎麼練都領不到獎金啦 = =" 11/20 19:55
zoin: 我是覺得主辦單位需要有完善的轉讓/退費機制啦..扣保費阿 11/20 1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