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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一年,五次開庭,2013太魯閣馬拉松全馬變半馬的案件終於 宣判。 這過程比預期的要久,判決結果也是跑者敗訴。不過,身為這次 訴訟的發起人,在閱讀判決主文數次,並和律師討論過後,我認真 覺得這是個很好的判決,也傾向接受,不再上訴。 為什麼?因為小輸大嬴。 對跑者要求退還全、半馬的差額100元,法官裁定駁回,這是輸。 但如果閱讀判決書,法院認證了兩件重要的跑者權益,這是大嬴。 1) 全馬變半馬 (或任何不是 42.195K 的距離) 符合民法上的 「不完全給付」,主辦單位應該補償。 2) 就算手冊上有「本規程如有未盡之事宜,得由大會修正公佈之」, 主辦單位也不能隨意更動賽事。 事實上,跑者輸,並不是因為要求退還差額不合理,而是沒有拒絕 路協的損害替代補償-改跑半馬及環保袋。 輸在這裡即使不滿也已經不重要了。 基於這個判決,未來的主辦單位應該不會再隨便縮短距離,損害   跑者的權益;就算真的又發生,也得補償,而再次出現公家環保袋   的機會微乎其微。 換個角度想,如果跑者勝訴,路協很可能會上訴以防後續的官司, 勢必會耗費更多司法資源,最後得到的結果,也不一定比現在好。 我想跑者多半會同意,拿回那一百元從來都不是這次訴訟的重點, 重點是得到法院認證的權益。那麼,這個判決真得很不錯,所以   我傾向放棄上訴,讓這個判決就此定案,寫入歷史。 以上是我的個人見解,歡迎各位跑者提供意見。另外,只要您關心 台灣路跑環境,都強烈建議您閱讀判決主文。雖然拖了很久才宣判, 但法官詳細地整理兩邊的說法,也另外做了不少功課,令人感佩。 當然,一定要再次感謝安永圓方法律事務所義務協助辯護。 判決主文可至司法院官網查看:士林地方法院簡易庭小額民事判決- 104年度士小字第1119號 以下引用部份判決內文: 「各項路跑賽事均有其客觀上意義,不容主辦單位恣意變更之」; 「縱有改用替代路線之權利,就全馬部分,其距離亦需達到42.195 公里」; 「主張被告有不完全給付之情形,應屬可採」。 「規程第18點定有『本規程如有未盡之事宜,得由大會修正公佈之』 之規定云云,然被告依此規定所取得之補充權利,基於契約嚴守之 原則,亦仍應限於符合契約本旨之範圍內行使,自不能變更其原有 債務之本旨,否則所訂定之系爭規程豈非具文,是被告此部分所辯, 尚非可採。」 「該環保袋自屬由被告提供作為其因將全馬改為半馬致有不完全 給付之損失補償,而原告既未予拒絕而接受,即已無報名費差額之 損害,是原告請求被告返還報名費差額各100 元,即難採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51.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oad_Running/M.1467822150.A.7F6.html
chiangchia: 推 07/07 00:35
grioo: 謝謝您堅持走完這個訴訟程序 辛苦了 07/07 00:38
luismars: 可以主張那環保袋不值100元嗎? 07/07 00:38
reexamor: 辛苦了,謝謝! 07/07 00:40
an123456781: 路協大概只會看到勝訴  07/07 00:57
※ 編輯: Edouard (101.13.51.9), 07/07/2016 01:04:40
Elmo: 推! 07/07 01:07
Edouard: 依此判決,我覺得那天沒跑的全馬選手更有勝算。 07/07 01:08
Grammy: 07/07 01:12
stratford: 推 07/07 01:15
bitad: 推 07/07 02:15
ckWade: 辛苦你們了!! 替跑者留下一個重要的判例 07/07 03:46
c2c10418: 推 辛苦了 07/07 07:59
mutanwo: 推,謝謝你的努力 07/07 08:18
hhh1234321: 辛苦了 07/07 08:18
sxi: 快滿3年了.. 想當初這場是我期待已久的初馬... 07/07 08:38
sxi: 你終於跑完了... 哈哈 07/07 08:40
leaveaway: 辛苦你了~ 07/07 08:51
hightech1112: 辛苦了 07/07 09:03
sskytiger: 謝謝您的堅持! 07/07 09:15
Edouard: 我12年摔倒棄賽,13年被變半馬之後都沒報太馬 07/07 09:15
Edouard: 今年抽到田中馬,也許明年總算可以把太馬補回來,哈 07/07 09:16
ppit: 辛苦了! 07/07 09:32
yoysky: 辛苦了! 07/07 09:47
cofee: 辛苦了推 07/07 10:28
zilkle: 讚 07/07 10:35
jpp: 辛苦了 07/07 10:46
hasiba: 辛苦了! 07/07 11:38
WAV: 辛苦了! 07/07 11:46
cyr1216: 推 辛苦了 我也覺得這是很好的結果 07/07 12:14
askingsky: 辛苦了 07/07 12:32
blueness1103: 辛苦了! 07/07 12:40
lazyme: 辛苦啦 07/07 12:48
doglegbow: 辛苦了 07/07 13:14
Eowyn: 07/07 13:18
phxcon: 推 07/07 13:36
leechiungyi: 辛苦了 07/07 13:56
PttWolf: 辛苦了 07/07 14:30
WFSGT: 推 07/07 15:23
gala1217: 推 那年太馬正好是我的初半馬 07/07 15:36
chinigemi: 辛苦了,推 07/07 15:48
jerry181: 辛苦了! 07/07 16:26
articlebear: 推 07/07 16:37
KimPossible: 推!!辛苦了 07/07 17:26
ngulin0911: 推 07/07 17:28
abc704540: 辛苦了! 07/07 17:37
frank72: 辛苦了 07/07 19:00
away01231259: 07/07 19:05
hhc: 辛苦了! 07/07 21:39
wwwilliams: 辛苦你了 07/07 21:45
a114261: 做得好!辛苦你了 07/07 22:20
ChadMuska: 感謝你辛苦的付出!! 07/07 23:03
doublecross: 謝謝,用心沒有白費。 07/07 23:57
blood666: 辛苦了! 07/08 02:15
richard50919: 了不起 謝謝原po 07/08 02:15
ppsj: 辛苦了! 07/08 07:55
Kaominyi: 下回全馬改半馬+補償就不要去(沒檢錄)保留號碼布及晶片 07/08 08:10
Kaominyi: 這樣集體求償以全馬費用全額退費,看來非常之可行 07/08 08:11
Kaominyi: 更重要的此判決必給主辨單位一記大大的響鐘不要玩弄跑者 07/08 08:12
whface: 推 07/08 16:36
weneedyou: 推 07/08 19:58
shyshyshy: 辛苦了 07/08 23:30
tzzychi: 辛苦了! 07/09 00:12
tmpss88109: 推推 07/09 03:22
titanlinsk: 辛苦ler~感恩您為跑界的付出! 07/09 12:36
ryan90218: 辛苦你了,有你的付出真好,讚! 07/10 10:38
sssun: 這是台灣路跑史上重要的一場訴訟 07/10 13:38
leohud: 辛苦了 07/10 15:09
freshing: 辛苦了! 07/11 18:31
cheevan: 辛苦了! 07/12 02:49
meomeocat: 辛苦了 07/12 09:43
jean10501: 辛苦了! 07/13 08:32
september39: 辛苦你了~~謝謝 07/13 08:33
wuer: 辛苦了! 07/16 23:41
snew1209: 辛苦了 07/20 14:56
kingnamefu: 推~辛苦了!!! 07/25 10:12
sss81521: 推 08/07 0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