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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inyurl.com/y7pgs33l 嫌人行道不平跑路肩 路跑族遭撞還被判40天 2017-12-07 08:12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南一名男子因人行道坑疤起伏,選擇在路肩慢跑,結果遭到機 車追撞。台南地院簡易庭依過失傷害罪判路跑男拘役40日,機車騎士有期徒刑2月,各得 易科罰金4萬、6萬元。上訴後合議庭審酌兩人已和解,判處2人緩刑確定。 《聯合報》報導,路跑徐姓男子去年5月在安平區安億路路肩慢跑,遭到郭姓機車騎士追 撞。徐認為,郭應行駛於機慢車優先道,不該到路肩。郭則指出,徐在馬路上慢跑,應負 較重責任。 報導指出,台南地院簡易庭認為兩人均有責任,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行人則不得在道 路上任意奔跑。此外本案車禍鑑定報告,認定郭為肇事主因,徐是肇事次因,因此依過失 傷害罪論刑,兩人均提出上訴。 報導表示,法官認為兩人確有過失,維持原判。審酌兩人已和解,緩刑2年確定。 新聞重點在於,法官認為 "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任意奔跑"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7.138.16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oad_Running/M.1512610915.A.430.html
kaodio: 法律本來就這樣寫的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3條 12/07 10:30
vincebrian: 個人是不喜歡在晚上在馬路上跑步 突發狀況太多 12/07 10:48
evanzxcv: 問題是很多道路沒有人行道,或者人行道凹凸不平 12/07 10:51
evanzxcv: 如果一樓這條法律要能執行,必須先立法規定每條道路都應 12/07 10:52
evanzxcv: 設置人行道並限期改善 12/07 10:52
aoirx: 酒駕比這嚴重都沒... 12/07 11:01
gavinwolf: 如果是閃違停呢? 12/07 11:09
lsrterence: 說個笑話,台灣有人行道 12/07 11:13
ManInBlack: 會這樣判應該是因為旁邊有人行道吧? 看新聞猜的 12/07 11:48
ManInBlack: 如果有人行道還跑在馬路上可能比較理虧一點 12/07 11:48
ellychen: 最後政府最賺?? 12/07 11:59
justdoit: 有的人行道根本維護的超爛的 12/07 12:26
jack77: 在台灣很多時候行人只能走到馬路上 12/07 12:35
minoru04: 安億路靠近林默娘跟億載金城那兩段的人行道還可以 不過 12/07 12:53
minoru04: 中間有一段很窄又都被民眾亂停車 如果到光州路又更爛了 12/07 12:54
ap88994433: 人行道=停車場 12/07 13:01
ATand: 人行道=機車逆向專用道 12/07 13:43
chei67123: 行人沒有人行道都被機車停滿了!機車沒有慢車道都被違 12/07 14:20
chei67123: 停佔走了! 12/07 14:20
minoru04: 幹話市長還說要違停零容忍淨空騎樓 還沒做到就烙跑了 12/07 15:25
li04: 真的假的、台南有人行道還沒被違建蓋過去 12/07 16:30
running711: 現在台北市已經逐漸立起騎樓禁停機車的牌子 12/07 16:56
running711: 這時候檢舉警察就可開單 像德行西路60號這段 就清的 12/07 16:56
running711: 不錯 雖然晚上還是一堆看診的來違停 但是早上幾乎空的 12/07 16:57
Qooji: 不知道他能不能去告市政府 = = 12/07 17:28
Ryan908: 慘, 我都跑馬路旁, 萬一被撞就GG了 12/07 17:35
a1121210: 機車從後面撞怎又沒有應注意而未注意了...... 12/07 18:50
pm2001: 可是本案例是有人行道的 應該沒甚麼好爭議的 12/07 19:50
pm2001: 法官又不是白痴 如果當下人行道不能走還這樣判 那還有得吵 12/07 19:51
Touber: 真假?那我每次沿著馬路跑步都要冒著被罰錢的風險? 12/07 19:56
luismars: 插播一個無關的--路上跑要和來車相向(靠左),這樣可以 12/07 20:03
luismars: 看到來車。(已忘記是在哪本書上看來的,但我覺得有道理) 12/07 20:04
luismars: 不過「任意奔跑」這詞就抽象了...難道他跑步蛇行甩尾? 12/07 20:07
jamesyu545: 樓上說的沒錯啊,至少知道怎麼 死的 12/07 20:08
soulism: 法官來,高雄的騎樓或人行道走看看. 12/07 21:03
lingray: 應該是機車從後追撞所以主責,版友說的沒錯,要逆向跑比 12/07 21:32
lingray: 較安全。這案子有部分爭點是交通法規的行人不得奔跑舊思 12/07 21:32
lingray: 維與城市路跑的新觀念在衝突 12/07 21:32
tungpayton: 我也是跑逆向的且帶手電筒照 12/07 22:43
e1000060: 我也都是路跑 但一直都是跑左邊 至少知道來車能預防一下 12/07 22:50
doglegbow: 我也都逆向跑,順向跑聽到車聲很沒安全感 12/07 23:35
luismars: 而且現在很多油電車超安靜...超高速從身旁擦過去 = = 12/07 23:47
threebig: 台灣那麼擁擠 其實不太適合路跑 不管對人對車都很危險 12/08 06:36
hhhhhhh: 不是台灣擁擠,是道路規劃太智障,沒有設計給人走的地方 12/08 16:02
allan0926: 跑步在人行道容易跌倒喔。 12/08 16:12
ArSaBuLu: 馬路給汽車走 人行道是給機車腳踏車走的 人?閃邊去啦 12/08 16:39
silentguy: 人行道給人走 馬路當然給馬走啊 12/08 17:47
sky7338: 同行友人表示,對方出事後第一件事是打電話給議員 12/08 23:58
sky7338: 另外,很多地方的人行道連走都有問題了 12/08 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