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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714462 一家科技公司跑步社邱姓成員在運動場進行跑步訓練,因逆向跑步撞上廖姓男子,導致廖 男受有鈍挫傷。士林地院認為邱男有過失,日前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 。 士林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邱姓男子民國107年5月間與跑步社社員於台北市關渡國小進行 跑步訓練,在進行緩和跑階段,撞上沿同跑道對向行走的廖姓男子,導致廖男跌倒在地, 受有右上肢及右髖部鈍挫傷等傷害。 案經士林地檢署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邱姓男子坦承因逆向跑步而不小心撞上廖姓男子。 承審法官認為,逆向跑步時本應注意其他跑者的動向,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避免發生 碰撞。邱姓男子疏未注意,撞擊依跑道正向行走的被害人,行為應予非難。 法官審酌,邱姓男子坦承犯行,也有意與被害人商談和解,但因雙方就金額認知差距過大 而無法和解,依過失傷害罪判處邱男拘役30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仍 可上訴。 以下開放評價 -- +300 喝啊啊啊!!+63 +35 +42 ║ ║+62 +43 ║ ║+300 +5 +5 ▏ ◤ +5 ◣ ◣ ◣▉﹀█﹀ ▏◢ ◢ ◢ ◥█◣◣◣◥▉∕﹨ ▏◤◢◢◢█◤ by svcchao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6.16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oad_Running/M.1553403958.A.CD6.html
dreamgirl: 難道能不開放評價嗎xd 03/24 13:21
Shann: 跑步跑到有前科又是何必呢 03/24 13:46
Bastille: 就算全都同方向 撞到別人也是過失啊 03/24 14:00
luismars: 一般通念上的正向/逆向還是要遵守啦...要逆的眼睛放亮點 03/24 14:08
luismars: 自己閃遠一點,畢竟長輩走操場的時候是慣性+放空 03/24 14:09
FFMay: 二樓真的靠北,笑到流淚 03/24 14:12
luismars: 不要有反正又沒規定、我就是專業、我就是懂得平衡兩側.. 03/24 14:13
luismars: 人少少你要逆向獨占內/外側練間歇都OK呀...別嚇到人就好 03/24 14:14
luismars: 有人的話要逆向錯身請至少間隔一兩個道 03/24 14:17
l19: 如果順向跑 前方小朋友玩耍 突然橫切然後撞上 這樣怎麼算? 03/24 14:48
l19: 或是前方有人走路滑手機 然後突然要離開跑道 橫切 然後撞上 03/24 14:49
l19: 或是一排老人在跑道上邊走邊伸展 然後甩手往後 撞傷他們的手 03/24 14:51
cooper43: 家裡旁邊的學校跑道,也是一堆人逆向不讓 03/24 18:05
cooper43: 跑在3或4中間跑到...都必須讓道給這些人 03/24 18:05
kaodio: 操場有規定一定要那個方向嗎 重點是受傷和不小心吧 03/24 18:41
derekQQ: 很難說,本身沒慢跑習慣的,可能會覺得無妨~ 03/24 19:27
fishouse: 跑步跑到有前科XD 03/24 19:44
fishouse: 價值3萬塊的跑步 有夠貴 03/24 19:45
theclgy2001: 有些人就喜歡跑逆向自以為與眾不同 03/24 21:04
theclgy2001: 活該被罰 03/24 21:04
a7696405: 這兩天才逆向跑 ....不過操場沒人 03/24 21:45
gyiyi: 遇過逆向跑,還拍手要你讓開的。明明旁邊跑道都沒人。 03/24 23:15
tsd: 我想如果在河濱也遇到這樣子的情況,不是很慘 03/25 00:32
aouon: 兩人相撞,自己也要受傷,或假裝受傷,跟對方談判的籌碼才 03/25 07:29
aouon: 會增加 03/25 07:29
disabledman: 長眼點 03/25 09:01
jeffrank: 好奇假如是逆向的受傷 不知怎麼判 03/25 18:51
luismars: 互控過失傷害依比例判。年輕人沒受傷所以告不動對方。 03/25 22:27
gginindr: 依什麼比例 刑民不會分嗎 03/25 23:23
furnaceh: 跑步跑到有前科還是第一次聽過XD 03/26 23:09
jack77: 逆向跑真的很討厭 03/27 08:00
gyiyi: 逆向跑本身不討厭,大部分逆向跑者都會主動閃人。討厭的是 03/28 10:48
gyiyi: 不禮讓,甚至衝著你跑來的~那種人。 03/28 10:48
edina: 我會逆向跑 但會主動閃人 左腳有舊傷 一直順向負擔有點大 03/28 1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