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練跑腿還在痠, 想不到一天沒看文章就這麼多篇, 好吧, 就回你這一篇, 順便騙個P幣... . 岱宇只是主辦單位, 晶片是委外處理, 所以跟主辦單位沒啥關係, 我要針對的就是晶片 廠商. 廠商有稽核機制確認晶片包裝不會出錯嗎? 是有甚麼SOP防弊? 然後有申請ISO認 證? 有第三方公正稽核? 包裝流程有反覆檢驗? 還是有錄影證明? 如果都沒有, 廠商無 法撇清放錯晶片的事實. 台灣小廠商阿~~ 做事嚴謹性有加強空間. 所以我認為廠商無 法完全避責. [1108 update] 上述的做法只是舉例,請廠商不要完全照抄,我的重點是“嚴謹性”,廠 商要有自信自己生產流程出來的晶片,跑者戴上後就一定是自己的名字/自己成績,而不 是透過工程師說微乎其微的錯誤機率,如果有人剛好是那個微乎其微呢?跑了42km後被DN F. 囧 再來就是跑者拿錯晶片, 這當然也有可能, 我完全不懷疑這點, 兩個晶片一起拆開, 掉 在地上你要怎麼分辨?!廠商在包裝設計時有考慮到這點嗎? 當然跑者自己不小心出錯, 也難辭其咎. 然後, 大家都說機率上廠商出錯的可能性小, 好吧, 如果所有事情都用機率來判斷就不 需要講證據拉~ 這樣大家說好不好? 法官就依照可能性去判, 這樣有沒有符合法理情, 就不是理盲?! 如果你們還是覺得是這樣, 那我也無話可說了(菸~~~) 最後, 為什麼我會一直質疑廠商, 而不是為難跑者, 主要因為我也是跑者, 我也擔心晶 片出錯這件事情發生在我身上, 在雞蛋跟高牆之間, 我會支持雞蛋~ -terry ※ 引述《sonicboom (Rick Liu)》之銘言: : → terryc: 你怎麼證明主辦單位沒放錯晶片?當事人不想繼續爭執,你就 11/07 08: 04 : → terryc: 覺得他們默認作弊?! 11/07 08: 04 : → terryc: 為什麼晶片包錯不能是21跟42混雜?你很熟悉包晶片流程? 11/07 08: 14 : → terryc: 還是你就是負責包晶片?要不要開一篇專門講包晶片的流程, 11/07 08: 14 : → terryc: 分享給大家? 11/07 08: 14 : 我一開始就說了,事情真相只有一姐和友人王小姐這兩人知道 : 我無法證明主辦單位沒放錯晶片 : 同樣的,你也無法證明主辦單位有放錯晶片 : 我不認為她們作弊,但我認為她們不小心拿錯晶片 : 當事人不想繼續爭執 -> 這是我po此文的原因,請容我後述 : 至於晶片包法,你可以看岱宇的說明,他們是依照報名的組別, : 產生編號,再繼續後續的作業. : 一姐報全馬,編號4開頭,王小姐報半馬,編號2開頭 : 兩個人的編號差很遠 : 我認為,如果一姐的晶片包錯,比較有可能是跟附近的號碼搞錯 : 所以我才說可能是包到其他42k跑友的晶片 : 同理,這麼巧,王小姐的晶片也包錯了,我認為一樣比較可能是跟 : 王小姐附近其他21k的跑友晶片搞錯 : 結果,今天就是這麼巧,一姐的晶片跑了超遠,恰巧和21k組的 : 王小姐晶片互換.然後又這麼巧的兩個人剛好又是寄到同住址 : 真是無巧不成書啊!........我不敢說這個機率是0啦... : 如果今天一姐和互換晶片的王小姐彼此不認識,而且寄到 : 不同的地址,那我100%相信是晶片包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2.103.6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oad_Running/M.1573176716.A.967.html
qeon: 說的真好,就法理上來說你晶片有錯是選手戴錯,但選手戴錯是11/08 09:56
qeon: 主辦單位疏忽或未注意就是主辦單位的問題了11/08 09:56
qeon: 挺一姐明年比賽就故意大家晶片都混在一起,然後去問主辦單11/08 09:58
qeon: 位要怎麼辦11/08 09:58
qeon: 少個字,比賽前都混在一起11/08 09:59
matico: 什麼怎麼辦?你要這樣惡搞就大家都沒成績啊11/08 10:05
aoirx: 推雞蛋,主辦有更多疏忽可以改善的地方,全部推到選手弄錯11/08 10:08
aoirx: 以後團報的風險更高了嗎?有前導車在,第一名進終點難道沒11/08 10:10
aoirx: 有照片或者錄影嗎?11/08 10:12
aoirx: 包晶片寄晶片都可能會錯,同樣拆包裝戴晶片也會錯,無論11/08 10:13
aoirx: 廠商或選手都可能出錯,但主辦單位應該要負起更大責任11/08 10:15
aoirx: 畢竟數千人的賽事,無法承擔更多責任就不要出來辦11/08 10:15
ktpp: 你檢測完換晶片也可以怪主辦啊,真要搞主辦什麼方法都會有11/08 11:22
ktpp: 啦。一姐一開始也是咬定晶片有問題,隻字不提已知事實,根11/08 11:22
ktpp: 本避重就輕!11/08 11:22
anlick: 說真的 要是名人就能不守規則 我才擔心11/08 11:30
karate2007: 樓上,主辦方在發現王小姐晶片資料錯誤後還修改後端要11/08 11:51
karate2007: 給她成績。主辦方自己都不守規定了吧11/08 11:52
dragon0: 這很合理 反正出錯先質疑別人就好11/08 11:53
sobigsun: 修改成績是因為王小姐跟別人打賭,主辦基於服務所以修改11/08 11:54
sobigsun: 後台,早知道就不要雞婆幫選手改了11/08 11:55
anlick: 哪一條規定?? 再說這種修改 再改回來就好了 對誰有影響? 11/08 11:56
karate2007: 不管是基於服務還是雞婆,主辦方自己已經破壞規則了11/08 11:57
anlick: 再者 後面的第1名跑者 因為李不守規則拿了冠軍 他會做何感11/08 11:58
anlick: 想11/08 11:58
anlick: 所以哪一條規定啊?11/08 11:58
sobigsun: 先破壞規則的不是晶片配戴錯誤的那方嗎@@11/08 12:00
karate2007: 晶片使用說明第十一大項第一點第四條「42K、21K及9K將11/08 12:00
karate2007: 全部採晶片計時,嚴格禁止互換晶片、佩帶他人晶片、111/08 12:00
karate2007: 人佩帶2個或2個以上的晶片,違者將被取消資格,成績不11/08 12:00
karate2007: 予計算。」11/08 12:00
karate2007: 因為有選手先破壞規則,所以主辦方自己也破壞規則。是11/08 12:02
karate2007: 這樣嗎?11/08 12:02
anlick: 對啊 所以李被取消啦 合理11/08 12:02
anlick: 看不出哪一條規定不能改晶片耶11/08 12:02
karate2007: 主辦方如果想強調比賽的公平公正公信力,不論如何自己11/08 12:03
karate2007: 根本不該這麼做11/08 12:03
anlick: 取消資格 我覺得很公正啊11/08 12:03
qeon: 東京馬晶片明確有選手編號,萬金石請你不要從號碼布拆下,11/08 12:03
qeon: 那裡來都是跑者責任的道理啊?11/08 12:03
karate2007: 李王兩人的晶片互換了,一人被取消資格但另一人可以該11/08 12:05
karate2007: 後端成績??11/08 12:05
karate2007: 改11/08 12:06
sneakers: 真的 推這篇 11/08 12:14
anlick: 是2人都被取消資格 app查無成績11/08 12:18
cisopig: 假如,我是說假如,有心人早就已經知道晶片互換,而這種11/08 13:00
cisopig: 情況下強要主辦方改後台成績,反正這個有心人也不是菁英11/08 13:00
cisopig: 跑者,主辦方也是本著不會影響到其他選手的權益幫她改,11/08 13:00
cisopig: 但最後變成瑕疵對瑕疵的狀況呢?我是那種想很多的人。11/08 13:00
cisopig: 另外,這個板上幾乎都是跑者而不是主辦方,但是也是有理11/08 13:09
cisopig: 智的跑者跟理盲的跑者。11/08 13:09
cisopig: 我說的不影響其他跑者權益是對排名(21k)沒影響,但是跟11/08 13:12
cisopig: 有心人互換晶片的人只要經過這一鬧 很多事都被模糊焦點11/08 13:12
cisopig: 了。11/08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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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an750831: 沒有證據的情況下當然以機率來當推論依據阿...11/08 15:58
================================= 樓上,你贏了~ ※ 編輯: terryc (42.73.152.93 臺灣), 11/08/2019 16:09:53
Alan750831: 有證據當然就依證據阿? 現在就是沒有辦法舉證不是嗎 11/08 16:11
Alan750831: 主辦方當時被大家敲碗要提出說明,主辦方也聲明了 11/08 16:12
Alan750831: 當然買不買帳那是另一回事,畢竟都是說法沒有事證 11/08 16:13
Alan750831: 只是以雙方都沒有證據的情況下 11/08 16:13
Alan750831: 主辦方被罵得體無完膚,當事人好像比較沒有被檢討 11/08 16:14
Alan750831: 畢竟現在的推論,的確比較不利當事人 11/08 16:16
Alan750831: 如果當事人不再追究或是澄清,主辦方是比較悶了點... 11/08 16:17
Alan750831: 當事人刻意作弊的機率大概跟廠商包裝流程出錯差不多 11/08 16:22
Alan750831: 關鍵就在一起寄到同個地址以後發生什麼事情 11/08 16:22
Alan750831: 如果當事人敢說這兩個晶片沒有同時裸現在同個環境中 11/08 16:25
Alan750831: 那以一姐的高度,我的確就會懷疑那400萬分之一的機會 11/08 16:25
ktpp: 一姐沒有戴錯晶片的必要,那另一個呢? 11/08 17:00
Alan750831: 我不願意懷疑也不相信,這個例子的選手有"刻意"的嫌疑 11/08 17:03
hacker725x: 無心的可能性比刻意高吧,畢竟沒有好處,沒人會想戴錯 11/08 18:39
hacker725x: 晶片還跑全馬第一。恐怕一姐在那當下也不懂怎麼回事, 11/08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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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steven: 因為沒證據的前提, 所以有跑友提出機率說, 然後文章因 11/08 19:20
zisteven: 此得出”如果所有事情都用機率來判斷就不需要講證據拉11/08 19:20
zisteven: ” 的結論. 這邏輯贏了11/08 19:20
========================= 呃...所以這句話有什麼地方錯了嗎? 然後你們的機率是怎麼算出來的?經驗法則? 你也知道沒證據,就憑所謂的機率去評斷,這就是“鄉民的正義”嗎?無惡意,只是好奇 。 ※ 編輯: terryc (118.167.109.190 臺灣), 11/08/2019 20:57:04 ※ 編輯: terryc (118.167.109.190 臺灣), 11/08/2019 23:47:32
sibm: 某年太魯閣就大亂,賽後成績也不是我的名字,也是當場改資 11/10 11:14
sibm: 料 11/10 11:14
sibm: 如果錯就很多人都會發生錯誤,不太可能只有二個出錯 11/10 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