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gn0481914:做錢幣的大都是銅鋅鎳08/24 18:23
→ gn0481914:花錢買淫成本太高 還是同性戀比較合乎經濟效益08/24 18:24
→ gn0481914:花錢買銀成本太高 還是銅鋅鎳比較合乎經濟效益 更正08/24 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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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qqwer0309: 妳到底有沒有把我後面的回文看完阿 11/09 16:03
→ yoyun10121: 誰跟你說加入就等同認同規範? 上至國際條約國家法律, 11/09 16:04
→ yoyun10121: 下至學生社團規定, 加入後改制的例子多的是... 11/09 16:04
當你有選擇的時候 為什麼你會選擇一個爛的而不是好的
為什麼會投給馬英九這個bumbler
今天校園民主會這麼爛 不是別人 就是學生自己助長這種惡習
噓 ryan100100: 排版跟垃圾一樣 11/09 16:05
→ yoyun10121: 不然是不是立法權也該廢掉, 反正不爽就移民呀 11/09 16:06
公法跟私法請不要混為一談喔
雖然公立學校很尷尬 既是公家機關 又有那麼一點私法自治
比方說你今天辦個iPhone 24個月的方案好了
然後辦完 手機拿到了 你說契約不合理 違約又不繳違約金
這樣舉例不知道你能不能理解
→ yoyun10121: 加入後要求私人團體改制的例子也多的是好嗎? 不然你以 11/09 16:13
→ yoyun10121: 為勞工工會是幹麻的? 是不是也都要吞下去, 不爽不要做 11/09 16:14
我沒有說不行啊 但是人家也可以不要理你
確實也有勞方不理會資方的紀錄啊
尤其是外資 很多被罷工就乾脆撤資走掉了
推 Mars520: 推一樓 11/09 16:15
嗨 結果你你有抄對嗎
→ qqwer0309: 共同約定?默許?你會跟你朋友定「好朋友約定」噢? 11/09 16:15
→ qqwer0309: 默許這種不清不楚的東西也叫規範噢? 11/09 16:16
「好朋友底線」這種東西不是到處都有嗎
不要把規範想得太狹隘啊
我是相當支持大家對抗惡質學校的 大家不要誤會
可是我更希望這些學校倒掉 在廢墟之中建立新的氣象
就像國民黨跟慣老闆一樣 這些垃圾學校的本質不會被改變 所以要讓他倒
→ yoyun10121: 資方不同意, 勞工接下來就是起來聯合抗爭囉 11/09 16:25
→ yoyun10121: 不要把台灣這種勞資一面倒的狀況當通例 11/09 16:25
→ yoyun10121: 而且加入團體就等同宣示接受? 這又是啥莫名規則 11/09 16:27
不只是台灣 很多地方都這樣啊 基本上資本主義就這樣運作
中國之前反日打砸搶 日資撤了一堆
更久以前美國汽車業罷工 老闆就乾脆把生產線移走了
今天沒有任何人逼著你加入團體 選擇權在你手上啊
澄清一點 大家麻煩看清楚 我從來沒有說不能抗爭
加入團體你就把他想像成是安裝軟體 都會問你願不願意接受版權協議
這時候你不按Agree就不能繼續了 大概是這種感覺
當然你也可以Agree然後打客服去靠北說那個協議你不接受
推 qqwer0309: H大你說服我了XD 11/09 16:43
→ yoyun10121: 想太多了, 你入學時有簽契約說你同意所有校規, 永遠不 11/09 16:55
→ yoyun10121: 會有異議?? 11/09 16:55
我的重點是「學校沒有任何義務做這些事情」
麻煩你再看清楚 我完全沒有說不能反對
但是要學校做這件事情 那真的就是施捨
沒做你頂多只能像罵慣老闆國民黨一樣罵他而已 然後繼續含淚領22k票投2.0
除非你選擇別的學校 讓他怕 讓他發自內心的改變
推 qqwer0309: 可是規範不一定是強制性的吧~~@@?? 11/09 16:58
規範本來不是用來被踩的 是用來告訴大家界線在哪裡的
如果規範不強制 那就是僅供參考 那界線到底在哪 是不是又要新的界線
推 Bulls23: 看不懂,只知道我們學校不能穿便服打球,體育課完還要穿 11/09 17:07
→ Bulls23: 濕透的體育服上課 11/09 17:07
推 nick861211: 如果沒有禁止魔法決鬥,學校反而會出現以實力為階層的 11/09 17:29
→ nick861211: 派系,有看熱血高校就知道 11/09 17:29
推 jellyfishuan: 推邏輯但很想噓你排版 11/09 17:40
→ jellyfishuan: 不過最後一段有關規範那個,並不是加入組織等同完 11/09 17:44
→ jellyfishuan: 全同意組織內的所有規範吧 照原po你這樣說 那出 11/09 17:44
→ jellyfishuan: 生在種花民國不就代表我們要全體無條件支持立委修出 11/09 17:44
→ jellyfishuan: 來的無腦法案?那不支持就離開臺灣啊 我是覺得會加 11/09 17:45
→ jellyfishuan: 入此組織代表這團體有吸引你的地方 那能做的就是加 11/09 17:45
→ jellyfishuan: 入團體然後努力推動修改自己討厭的地方吧 11/09 17:45
限縮一下範圍 這篇只講私領域 非壟斷有選擇權的情況下
噓 kylelin55: 我覺得不要把學校當成資方的關係 這個過程很複雜 一開 11/09 18:33
→ kylelin55: 始我們算消費者 我們以為學校(商品)很優良很好 但是 11/09 18:33
→ kylelin55: 後來加入後一定才會發現缺點啊 但此時退學本身對學生要 11/09 18:33
→ kylelin55: 付出的成本就很大 (朋友 環境適應...)那我們想辦法 11/09 18:33
這方面我跟你就不會有共識 我跟你講再多都沒有用
但是教育今天就是因為被當商品 才會缺乏競爭 才會沒效率
只要改善交易雙方的地位 讓這個體系在特殊框架內執行 就可以讓市場淘汰學校
→ yoyun10121: 所以實際上學校和學生的關係, 就不能完全視為私領域 11/09 21:08
→ yoyun10121: 還有為什麼要把學校捧得比天高? 要說私法關係的話, 契 11/09 21:10
→ yoyun10121: 約雙方可是對等的哩, 權力不對等的私法關係反而還是法 11/09 21:10
→ yoyun10121: 律需要特別保障平衡的, EX 消保法, 勞基法... 11/09 21:11
不然你講講看學校有什麼義務要這樣做好了 因為他是學校?
他作為一間學校已經遵守那些雜七雜八的規章了 那就是他一切的義務了 可能比學生還多
我反而覺得沒什麼了不起啊 為什麼他可以有這種特殊地位?
他就應該是個很普通的教育法人而已 乖乖被教育法規限制住
→ yoyun10121: 義務? 不單方面制訂全部規範也能叫做義務嗎?XD 11/09 22:39
→ yoyun10121: 明明是單方面制訂的還號稱是團體規範, 現在要學校釋出 11/09 22:40
→ yoyun10121: 一點權力又變成沒有義務了? 11/09 22:40
當然你可以說他道德有瑕疵 無恥學校
但是確實 他這樣做沒有違法 也沒有照你所說的做的義務
所以我提出 對付這種學校 最好就讓他倒
→ yoyun10121: 合法不合理的事多了好嗎?XD 什麼時候合法變成唯一標準 11/09 22:45
→ yoyun10121: 了? 11/09 22:47
我沒有說很合理啊 可是你唯一能要求義務的就是法律
你如果拿一個虛無飄渺的道德或民主精神去要求義務 那就會卡在爭執這些定義
噓 IronBloodN: 噓這不就是聯合壟斷嗎 11/09 22:48
所以我覺得教育很不自由
但是再繼續靠這種方法下去 教育依然不會有所改善
今天在吵的幾乎20年前也都有討論過 但那些人畢業了 學校沒有被淘汰
懂嗎 即使靠這種方法也沒用 他只要熬過你在學校的三年就輕鬆了 不會被淘汰 沒有競爭
→ yoyun10121: 所以老師亂教也沒關係, 學校擺爛也沒關係, 反正沒違法 11/09 22:50
→ yoyun10121: 嘛XDD 很抱歉現實上學校做為一個特許行業, 甚至根本 11/09 22:51
→ yoyun10121: 是公辦行業, 就是有一堆虛無飄渺需要滿足的行政義務 11/09 22:52
沒錯啊 這種學校長期以來風評會降低
但是事實上這個問題有被解決嗎? 沒有 還是很多亂教的老師 擺爛的學校 還是擠破頭
推 qqwer0309: H大我認為有明確強制性的東西是「規章」吧? 11/09 22:56
→ yoyun10121: 其實真要認真講法的話, 學生和學校間屬於公法上的特別 11/09 22:56
→ yoyun10121: 權力關係公法關係, 從一開始就不是你講的私法關係, 就 11/09 22:56
→ yoyun10121: 算是私校也一樣, 這其實有不少相關判決了 11/09 22:57
→ yoyun10121: 就因為學校校規是單方面制訂又對學生權力有重大影響, 11/09 22:58
推 IronBloodN: 所以要去爭取啊-.- 以前的髮禁不是也因為有抗爭被取 11/09 22:58
→ IronBloodN: 消了嗎,不懂為什麼不去嘗試就說沒用,我今天進入學 11/09 22:58
→ IronBloodN: 校不代表我認同這個規範,是因為雙方權力的不平等, 11/09 22:58
→ IronBloodN: 學生不可能因為不滿學校有制服而不去就讀,當雙方的權 11/09 22:58
→ IronBloodN: 力不平等的時候就需要政府立法改善 11/09 22:58
其實你還有政大附中啊 這個最愛自稱附中的學校 不用穿制服 可惜分數太高
我覺得還需要更多的政附去打開這個禁忌的大門
而且髮禁是教育部法規開放 不是學校個別造成的
政府我覺得就很值得衝撞 畢竟那是投票選出來的
是說我說認同規範可能有些人情感上不能接受 改叫他「承認並理解」好了
→ yoyun10121: 所以教育部其實也訂了很多方向和規範, 至於為啥還很多 11/09 22:59
→ yoyun10121: 問題, 就基本上是因為政府擺爛呀.. 11/09 22:59
→ yoyun10121: 你看現在路邊停車問題也很大也沒解決, 難道你覺得就不 11/09 22:59
→ yoyun10121: 算個問題嗎?XDD 11/09 22:59
他是個問題 但合法狀況下沒人有義務要理他
但理他的人會受到讚賞 連任 不理他的被唾棄 下台
當然也是有反例 這時候就考驗大家的智商了
但在這個問題上我覺得沒有競爭淘汰 真的很可惜 很糟糕
噓 IronBloodN: 就是因為可以壟斷學校才可以擺爛 11/09 23:04
→ IronBloodN: 政府一定要介入,單靠市場機制無法解決 11/09 23:05
不是單靠市場無法解決 是因為這個市場沒有在運作 這些北七考生家長只想著校名
當然政府放任這個關係不對等也有很大的問題 只是很多人不當他是個問題
→ yoyun10121: 就跟你說有規則規範了, 當然有義務呀XD 只是政府擺爛 11/09 23:16
→ yoyun10121: 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 第二條:學 11/09 23:16
→ yoyun10121: 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宜依循民主參與之程序 11/09 23:17
→ yoyun10121: ,經有合理比例之學生代表、教師代表、家長代表及行政 11/09 23:17
→ yoyun10121: 人員代表參與之會議討論後,將草案內容以適當之方法 11/09 23:17
→ yoyun10121: 公告,廣泛聽取各方建議,必要時並得舉辦公聽會或說明 11/09 23:17
→ yoyun10121: 會.... 請問有幾個學校做到的?XDDD 11/09 23:18
→ yoyun10121: 同條後段: 學校應依相關法令之規定,參考學生、教師、 11/09 23:18
→ yoyun10121: 家長等之意見,適時檢討修正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 11/09 23:18
推 IronBloodN: 不是是不是明星學校的問題而是全臺灣幾乎只有政大附 11/09 23:19
→ yoyun10121: 這不就是你說的義務?? 可是學校擺爛無視而已囉~ 11/09 23:19
這東西強制力比法院保護令還糟糕 連命令都不是
不過有這種東西我還是第一次聽說o'_'o
也很感嘆這個國家居然要用這種方法來約束XDDD
→ IronBloodN: 中沒有制服 11/09 23:19
對啊 為什麼不多一點 搞不懂 明明這種方法就很能拉排名
→ yoyun10121: 就像第八堂課上進度早就公告違法了, 可是教育部和學校 11/09 23:20
→ yoyun10121: 就擺爛默許嘛~ 是不是又要問題沒解決就假裝沒問題?? 11/09 23:20
噓 IronBloodN: 所以抗爭到底有什麼問題 11/09 23:24
我沒有說抗爭怎樣啊 只是抗爭不應該有應得的想法 得之我幸 不得我命
我覺得更直接的方法應該是淘汰這些垃圾學校 因為我不信任這些僵硬的體制
不過沒有別的選項這點真的難解 而且難以理解 怎麼好當招生噱頭怎麼沒人想到
→ yoyun10121: 這是主管機關頒布的規定耶, 廣義講就是法令, 哪有什麼 11/09 23:39
→ yoyun10121: 強制力比保護令還糟糕... 11/09 23:39
中央法規標準法裡面沒有注意事項這種東西 Undifined
噓 IronBloodN: 什麼叫抗爭不應該有應得的想法-.- 11/09 23:40
→ IronBloodN: 完全不懂 11/09 23:40
不強迫一定要懂啦 可以慢慢體會
→ yoyun10121: 教育是國家特許行業又對國家社會有重大影響, 你看哪個 11/09 23:40
→ yoyun10121: 國家對學校沒有規定命令管理的... 11/09 23:40
國家會管我不意外 但管到這麼細我蠻意外的 別的國家有這麼細我也會覺得很意外
管到這麼細等於教育沒剩多少自主空間了
→ IronBloodN: 你有覺得應得的事情嗎 11/09 23:51
→ yoyun10121: 注意事項就屬於中央法規標準法裡的行政規則好嗎? 11/09 23:52
→ yoyun10121: 位階低但除非你證明他違反高位階法條, 不然一樣是廣義 11/09 23:54
→ yoyun10121: 上的法律.. 11/09 23:54
剛剛查了一下 規定蠻模糊的 不過大概是你說的意思 這邊你贏惹
→ yoyun10121: 要求校規自訂採用民主原則, 參考學生意見也叫管太細? 11/09 23:56
→ yoyun10121: 這又是哪來的奇怪標準呀? 參考學生意見就沒自主空間? 11/09 23:57
我沒有針對任何一項 但學校應該要可以決定要不要採用民主原則 要不要參考學生意見
然後市場自動讓學生不偏好的機制被淘汰 我非常推崇市場 o'_'o
→ yoyun10121: 一開始說沒違法就沒關係, 現在翻法令給你了又來扯法律 11/10 00:06
→ yoyun10121: 管太細... 11/10 00:06
okok 因為我不知道教育部居然有這種神奇的規定
→ yoyun10121: 規定一點都不模糊, 行政程序法159條就很明白寫了"注意 11/10 00:10
→ yoyun10121: 事項"屬於行政規則之一 11/10 00:10
你要不要再確認一次 法務部的行政程序法整篇沒有寫到這四個字喔
→ yoyun10121: 你只想靠市場, 就是因為你根本沒搞懂什麼叫特別權力關 11/10 00:11
這就是價值差異了 我覺得我們討論不會有結果
→ yoyun10121: 系... 學校和學生的關係就是徹底不對等, 先不說義務教 11/10 00:12
→ yoyun10121: 育強制學生一定要選學校, 還限定地區學校數目, 修業年 11/10 00:13
→ yoyun10121: 限, 學生也沒那個時間花十年重讀, 這種徹底不平等的環 11/10 00:13
→ yoyun10121: 境下還幻想會有自由市場, 根本只是空談而已 11/10 00:14
謝謝
※ 編輯: hsnuonly (140.114.197.56), 11/10/2015 00:1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