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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是下任板主hsnuonly 雖然說中華民國反攻大陸也是說說而已 不過我參選的政見有說修改版規公開參與 一言既出駟馬難追 畢竟兩個板主還是會有盲點啦 只要你對板規有什麼 期待 意見 想法 都可以提出來 可以針對目前板規的不足 弊病 也可以提出新的論點 不過最終決定權還是在我跟jasome兩個民選板主的身上 因為很難讓每個人都滿意 只能折衷做出最大共識 那當然你對我們有什麼不滿 也都可以提出 都可以罷免 PTT的罷免機制比起現行中華民國的罷免機制要友善很多 但是記住 沉默 就是選擇被糟糕的人統治 請踴躍參與發言 謝謝大家 我預計會改的有 1.增加蓄意引戰、挑釁 不點名是誰,不過這幾天很嚴重 並不是禁止筆戰,但是刻意的挑釁和引戰會破壞看板秩序 2.增加任期制度 有鑒於多拉王任內沒有任期制度,導致部分時段看板秩序混亂 所以之後應該會引入最長任期限制 至於多久還可以再討論 3.取消學校排名相關條例 學校的排名是「可受公評之事」 除非惡意誹謗散布「客觀上的非事實」這部分會合併在誹謗,惡意中傷 4.算命文(可討論) 因為jasome跟我對算命文的看法都是無實質影響,發洩考試情緒和心安為主 但算命文擾亂看板秩序甚為嚴重,所以可能會投票決定存廢 5.發文限制(非板規) 我相信正常的高中生不會有退文,通常被退文都有引戰或鬧板前科 所以我想下修至0篇退文 詳細的法源我還要再研究一下站規 6.每日發文篇數限制 其實是惡意鬧板缺乏明確的技術性定義 本來就沒有發文限制,想補上 明確的篇數可能再考慮,可能會1日2篇為上限,自刪也算在內 無論跨日與否,連續皆不能超過2篇 7.加重分身懲處 水桶期間任何分身發文,目前是永久水桶 之後會將每一篇文都劣退 8.懲處加重 現行的7天水桶幾乎無法嚇阻違規,達到矯正的功能 因此最低水桶日期會上調至1個月,再犯3個月,累犯永久水桶+劣退 單日同時觸犯超過1條(如單日發4篇),得加重至視同累犯 9.新增告訴乃論 將侵犯個人法益,但無侵犯看板法益的違規事項之罰則列為告訴乃論 板主將不主動偵查和審判,需由當事人自行告發,且原告須負舉證責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4.197.5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NIORHIGH/M.1448428344.A.DA9.html
jasome: 有任何建議 歡迎寫信告知我 或是 hsnuonly 謝謝 11/25 13:13
s5048218: 上次的作弊文 11/25 15:55
會檢討一下偏離板旨的問題
cuteeQiao: 分身 反串 11/25 16:25
之後改成水桶期間發文的分身一律水桶+退文 也就是說,只要有一隻永久水桶,其他的帳號也跟著一起永久水桶 反串比較麻煩 是否反串是一個太過主觀的問題 加上可能會有言論自由侵害 雖然我可能日常生活中 對被告人格有既有的印象 但是我做為一個判決機器 這不能做為我宣判的理由 法律女神Justitia的眼睛是矇起來的 這也是為什麼台灣的法官常常被說恐龍 法律程序本身就是一個恐龍的存在 除非你修改法律本身
cycling: 看看國罵要不要禁(棒球群組待太久XD) 11/25 16:56
k0942588: 推 11/25 17:22
nick9362: 鬧版嚴重的再管就好了 11/25 17:36
nick9362: 偶爾有個反串也沒差 11/25 17:36
nick9362: 反正大家覺得不好笑就噓 11/25 17:36
lysing12: 夠廢就給推 11/25 17:38
c123791598: 不要發一整串國罵,發語詞可以 11/25 17:41
「國罵」已經算是人類日常社群生活的一部分了,本身我覺得不需要禁 但指涉特定對象,就算是原本就有的人身攻擊
holishing: 已收到,正在想~ 11/25 18:03
yuanyuan130: 算命文希望不要禁可以整併 11/25 18:12
ontherun3325: 第1點可以講具體一點嗎 11/25 18:16
holishing: 算命文已給建議(收錄精華區),請參考 11/25 18:17
holishing: 第1點可以參考之前女板的板務討論,做些適度的規範 11/25 18:18
holishing: 退文篇數我是覺得先設定1篇 11/25 18:19
非女板板眾 不過印象中女板的板務算蠻混亂的(我這樣會不會被隔空水桶? 比方說別人不想戰 刻意挑釁希望別人出來戰 這樣就算違規
holishing: 原因再解釋 11/25 18:19
Angrierb: 不可噓id? 11/25 18:21
holishing: 然後可以請教當過板主執行過板規的給一些建議 (偶沒有 11/25 18:24
pumatalk: 灑花板算了吧 那邊的素質水準... 11/25 18:25
holishing: 好吧當我沒有舉例,雖然那ID我也不予置評 11/25 18:26
我去請教選舉機了 科科
yungye: 為了達到尊重包容友善的最高目標 建議關閉噓文的功能 11/25 18:54
prree258: 推個 11/25 21:30
lysing12: 噓文很重要 好嗎! 11/25 22:11
acbwanatha: 我是覺得可以有噓文,本來意見就會有所不同 11/25 22:51
holishing: 其實把板規1.3修完善一點就OK了!? 11/26 02:54
elephant1204: 推噓文要有 11/26 09:00
Mars520: 噓文人不斷謾罵 即使發文者有錯 但不斷侮辱我的人格 用 11/26 13:35
Mars520: 國罵辱罵我的家人 罵我廢物人渣讓我相當不舒服 我上次已 11/26 13:35
Mars520: 受到水桶處分 但似乎有些辱罵我的版友逍遙法外 我相當不 11/26 13:35
Mars520: 諒解 至少也要收到警告? 這樣激烈的謾罵真的適當? 11/26 13:35
對於妨害名譽相關規範可能會引入刑法311條的善意評論 若符合:出自善意、適當評論、可受公評,三項要件,則不罰 可受公評之事包括事關公益(最高法院94年度台上字第1557號刑事判決參照)
cuteeQiao: 推回覆XDDD 11/26 21:21
acbwanatha: 你可以叫板主水桶他啊。再來就是去告他。 11/27 11:16
acbwanatha: 重點是來網路上和別人對戰,自已死豬不怕滾水燙。 11/27 11:16
acbwanatha: 要練到被怎麼罵都沒有關係,不然就不要來發表文章 11/27 11:17
snyk: 有人做賊喊抓賊欸XDDDDD 11/27 11:30
Mars520: 罵人人渣出自善意? 想操我老媽是適當評論?垃圾就是你 11/27 19:56
由於時間相近的#1MEtEuEd #1MIzKPcB並沒有被辱罵 因此可判斷這些評論是對於你的行為和言論,而非你的人格 是出自於善意,為維護社會一般價值觀所做出之適當評論
Mars520: 所謂公評? 讚喔新版主 11/27 19:56
台北地方法院 103,自,50 103,附民,162
Mars520: synk 來和我網路對戰阿 11/27 19:57
holishing: 某樓不服判決就去Uni-Service上訴,不必來這邊嘴,Ok? 11/27 23:03
holishing: 板規和申訴流程這些遊戲規則都不看的,我都不知道能幫 11/27 23:05
holishing: 你說什麼了。 11/27 23:05
chen2514: 請嚴格處理推文辱罵,誹謗等助長網路不良風氣行為 11/28 01:09
holishing: 同意,雖然助長不良風氣的總是那幾個 11/28 14:42
Mars520: 嘴什麼嘴 我的嘴乾你屁事? 不用管到我的身體吧 11/28 23:12
holishing: 謝謝指教。 11/29 13:05
Mars520: 謝謝指教 11/29 22:32
nick861211: 某M跟某C意見一堆,卻不管好自己的嘴巴www 11/29 22:52
Mars520: 我嘴巴礙著你了嗎 某n 12/01 08:04
注意用詞 以下越界一律公訴 ※ 編輯: hsnuonly (140.114.197.56), 12/01/2015 10:2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