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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安,我是主要在幕後推動今年六月高級中等教育法(簡稱高中法)修法的鄉民 這次修法重點就是為了讓高中學生會及學生能夠更有校務參與、自治的權力 首先簡單描述這次修法的幾個關鍵點 一、今年十月一日才開始正式施行,這個是跟教育部討論的結果,讓學校能夠有時間銜接 (第67條第2項) 二、過去條文裡面對學生代表都僅給予校務會議、 或是與畢業條件或學業、獎懲規定相關的會議有參與或參加的權利 但實際執行層面卻只有列席,沒有提案或投票的權利 所以這次明確訂成出席或包含在會議組成裡面(等於出席) 甚至增加與生活輔導相關的規定增修的會議也有要學生代表出席 (第25條第2項、第55條) 三、增加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及學生獎懲委員會有學生代表出席之規定 並增加申訴評議的細節,過去雖然有這兩個委員會,但操作上都蠻黑箱的 尤其是申訴制度,所以這次也增加學代出席的權利 (第52、54條) 四、這是最重要的部分,也是我要繼續努力的部分 這次增加了「學生為前項學生會當然會員。」 其實他只是我在高中學生自治修法上的第一步,表面上只是照抄大學法 但除了要讓學生會更有民意基礎(不管你有沒有繳會費、參與學生會,你都是會員) (高中法第53條) 接下來(不知要幾年,但我會盡力而為),就是兩個方向,一是會費收取,二是高中課綱 1.先講前者,這次不敢完全比照大學法把會費條文列入就是擔心阻力太大 還有台灣大部分高中的學生會基礎還不夠, 如果直接納入「學校應依學生會請求代收會費」或是強制收取會費等條文 不只是教育部,學校、家長團體應該都會反彈,這邊我不多講, 可以去查一下大學施行細則第26條的由來(大學學生會會費代收不得列為註冊之必要程序) ,當時就是家長團體的壓力,反而使大學學生會會費一事被細則綁死 過一陣子,高中學生會有一定基礎時,高中法有關會費部分的修正一定會再被提出 2.再來是高中課綱,也是我接下來可以直接處理的事情, 我現在身分也是高中以下學校課綱審議會委員 目前高中(包含技術型,就是傳統說的高職)課綱僅有「團體活動」時間 每週2~3節,其中包含「學生自治活動」 沒錯!學生自治被當成活動,自然現在大部分高中學生會就像大一點的活動社團一樣阿XD ,所以在高中法強制高中學生變為學生會會員後,我會在課綱審議會裡面主張, 依國家法律的指導(課程綱要依中央法規標準法是屬於行政命令,應受上級法律指導) 全國任何一位高中在學學生都有義務接受增進學習效果及提升自治能力的學生自治教育 (高中法第53條),因此新增「學生自治」時間,每週1節 團體活動減為每週1~2節,「學生自治」由學生會自主運用 學校以輔導方式協助,可由學生會決定調為跨週兩節等彈性時間 這部分我知道很多人會懷疑,給學生會這樣的時間能幹嘛 但是學生會本來要做的事情就不只是辦活動 在各個可出席的會議開會前,要彙整學生意見的時間,選舉也需要時間,講完又是一篇文 更重要的是,如果課綱裡面有學生自治單獨項目,台灣的教育學界才會重視 並將學生自治組織與社團在高中做出分野 高中學生自治才不會是一攤死水,永遠活在上古社會。 怕寫太多沒人看,有興趣知道更多事情的人可以站內信或推文,有空可以來分享一下當初 教育部多想用高中法細則來明訂校務會議通通都是列席的八卦XD 幸好當初有擋下來 另外如果有想知道怎麼解決學校跟學生會的矛盾或是學生自治相關問題 都可以私信來問,有需要幫忙代寫申訴書也OK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72.212.24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NIORHIGH/M.1473181836.A.39F.html ※ 編輯: ufotime (211.72.212.247), 09/07/2016 01:15:25 ※ 編輯: ufotime (211.72.212.247), 09/07/2016 01:17:28
IcecreamHsu : 有卦有推 09/07 07:38
rabbit647238: 推個 09/07 08:30
tzulin18 : 推 09/07 14:41
a903499 : 推 09/07 15:08
j21118 : 推 09/07 19:53
kenlin0105 : 可是我要畢業ㄌ 09/08 00:29
urbancat : 推 09/08 14:17
karta1103084: 那什麼都沒有的要怎麼辦? 09/08 22:29
reset56464 : 推 而且想聽八卦XD 09/12 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