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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ahoo168 (努力就會有騷貨)》之銘言: : ※ 引述《oooeee77 (打賭吃到飽)》之銘言: : 我一直很好奇 為什麼霸凌有錯呢? : 先澄清一下 我不是單指肢體霸凌 : 肢體霸凌牽涉到校規及法律 自然該依法處理 一般而言,人的道德觀由兩個途徑建立 一是情感,也就是良知天性 另外是規則,是後天認知學習的 大部分的人都同時擁有天性的道德跟規則的道德,但某些時候,通常是青春期,有些人會 變得很極端,會認為只有良知或規則才存在 很顯然的你是後者,認為所有道德感都是依據規則運行 合乎規則的事情,就不會不對,他人不可非議 可惜世界不是這樣運行的, 為什麼霸凌不對,很簡單,因為大部分的人除了知曉法律規則之外,還擁有良知。他們認 為不論有沒有違法,傷害別人都是不對的。 : 我是指整體霸凌的動機 也就是"一群人排擠一個人"這件事 : 看原PO的發文 也是比較著重在這部分 : 實際上霸凌的起因 及造成的影響 : 主要也都是在心理方面的 : 回到主題 為什麼霸凌有錯呢? : 換一個方式問 : 為什麼我們有義務喜歡身邊每一個同學 : 或是有義務"裝作"喜歡每一個同學呢? : 大家念那麼多年書了 應該也有發現 : 每個班上都有一群人特別受歡迎 其中更有幾個頭頭之類的人物 : 相對的 也有一群人在班上永遠都沒有發言權 : 而在他們之中 也有一兩個永遠都被全班當作笑柄的人 : 其實這就是霸凌了 不是嗎? : 但這樣有錯嗎? 有些人就是天生有人緣 也有些人天生惹人厭 : 為什麼要強迫大家裝作兄友弟恭的樣子 又不是在玩扮家家酒 : 你們看社會上那麼多邊緣人死肥宅 : 有人會覺得其他人有義務要關心他們嗎? : 當然 如果你在路上看到肥宅 覺得他很噁心 就揍他 : 這樣當然觸法 但你討厭他的心理 本身是沒錯的阿 : 場景拉回學校 如果你看一個同學不爽 就找大家一起動手打他 : 這樣當然也不被允許 也已經觸犯法律 : 但 全班(或者說大多數人) 討厭那個同學 這種心態有哪裡錯嗎? : 平常校園常宣導反霸凌 如果它的意義單純著重在肢體霸凌 : 我無條件認可 把「被霸凌」跟「肥宅沒人關心」混為一談,其心可議。事實上,「沒朋友」到「被霸凌 /排擠」之間,有很大的進步空間。沒朋友是消極的,排擠是積極的 做朋友(正面積極) 不刻意接觸(消極) 排擠霸凌(負面積極) 支持霸凌的人常會說「反對霸凌就是要大家都做朋友,所以反對霸凌是偽善,所以我反對 反對霸凌」 這種混淆視聽才是最偽善的。他們試圖把無所作為的人拉入自己霸凌的群體裡,好像除了 積極做朋友之外全都是霸凌。 事實上,漠不關心並不構成霸凌。從「不刻意傷害」,到「做朋友」中間,有台灣到美國 那麼遠 一如反對亂丟垃圾,並不是要大家都去路上撿垃圾。停止霸凌一個人,也未必要喜歡他、 跟他做朋友,只要不刻意接觸就好了。 : 但事實上其隱含的思想 以及原PO原文展現出來的態度 : 好像意味著連 心理上的隱性霸凌都該被非議 ? : 原PO提到那位被霸凌的同學有自閉症 : 我不太清楚特別強調這一點的原因何在? : 是因為他天生社交能力差 所以他騷擾人就比較合理 : 大家就不應該討厭他嗎? : 如果是這種意思的話 我覺得很噁心 也很想吐 : 大家來學校本來就是繳錢來念書 上課 或者玩樂 : 什麼時候還兼有輔導同學 這種義務了? : 有句話說得很好阿 : "我沒參與你的過去 為什麼要為你的現在負責?" : 不管原PO那位同學有病沒病 : 都無關於他惹人厭的行為吧? : 既然如此 又為何要非議大家討厭他的心態呢? : 當然動手是不對 可以找教官 找教官沒用可以提告 : 但原文提及的似乎也是雞毛蒜皮的小事 : 估計也告不了 : 既然告不了 那也沒什麼好說的了 不是嗎? 原po的情況比較特殊,但很多霸凌的發生,只是因為對方看起來笨/怪異/醜/肥,甚至是 因為太優秀而不順眼。 為什麼一般人認為因為怪異/肥之類的原因而欺負人是不對的,因為怪異/肥(等)並沒有主 動傷害別人。如果一個人沒有主動傷害別人,他人也不應該主動傷害他,這是普遍的良知 。 再者,有霸凌存在的環境是危險的,如果最開始沒有制衡,容易愈來愈不知輕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104.19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NIORHIGH/M.1510308264.A.D0B.html
wayne9756 : 觀念正確 11/10 18:48
IcecreamHsu : 邏輯明確 11/10 20:14
hmenri : 推 11/10 21:45
takeyourtime: 這篇有水準,上一篇輸這篇不只八條街 11/11 04:16
aabb6105 : 推 11/11 16:45
kbccb01 : 上一篇的邏輯就是1.沒有肢體傷害就沒關係2.純心理 11/11 19:21
kbccb01 : 討厭沒關係,然後把言語傷害,排擠,丟石頭但沒丟中 11/11 19:21
kbccb01 : 通通丟到心理討厭的範圍內,還強調"為甚麼沒有心理 11/11 19:22
kbccb01 : 討厭的自由?""有什麼義務要去喜歡別人"並偷換概念 11/11 19:23
SunSky0126 : 上一篇躺著也中槍(歪的不是上上篇? 11/11 19:28
kbccb01 : 對不起我搞錯了QQ 11/11 19:34
derekdylu : push 11/11 22:19
takeyourtime: 這裡的上一篇應該是指yahoo168那篇「丟樹枝、石頭又 11/12 14:38
takeyourtime: 不一定會受傷」的荒謬言論 11/12 14:38
lchun123 : 的確 用犯不犯法來討論事情對錯本身就是很詭異的事 11/12 18:02
lchun123 : 而且霸凌很多時候是歸因於少數核心人物個人的喜惡 11/12 1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