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edward8726 : 台科一堆基測就被這個社會淘汰的魯蛇,怎麼可能比得04/11 00:57
→ edward8726 : 上普大呢^^^^04/11 00:58
→ decfrvgtbhyn: 台科的高職生程度大概在逢甲淡江附近吧04/11 04:15
→ decfrvgtbhyn: 考個低能統測 就以為能自比頂大生 也是好笑04/11 04:15
推 qazwsxqazz : 台科高職生很爛阿 考狗屎統測 還自以為自己比中字強04/11 04:18
→ qazwsxqazz : 考學測連國立都沒吧04/11 04:18
處置事由
茲收到板友提出之檢舉,板主應當受理其件內容
審視上推文後,本文推文內容中具有主觀意識與引戰語氣及用詞,故處之
若有疑問與不服,可向板主提出申訴
或有相關建議可向SENIOR_BM提出。
引用板規
3-2. 有下列內容者,初犯水桶3個月,再犯水桶1年,累犯永久水桶,並得視情況退文
,若將違規部分刪除,板主亦得視情節追究責任。
3-2-e. 蓄意引戰、挑釁、攻擊特定或不特定族群。
處置措施
edward8726、qazwsxqazz、decfrvgtbhyn皆初犯水桶90日。
申訴救濟
依本板板規說明:
5-3. 若不服板主所做之相關板務處分,請依循以下程序進行:
一、與原判板主以站內信或其他站內合法形式(請勿用app私訊系統)進行溝通,
原判板主需於收到信件後72小時判定是否變更或維持原判決。
二、若對該溝通結論不服者,得以群組寄信方式寄予板主群,
由板主群合議討論,並得視需要進行暫時處分。
若討論時間需要超過72小時,則需先行回信告知。
三、若對最後判決仍不服者,得前往組務申訴看板 Uni-LawServ 板發文申訴。
如未依本條規定之程序進行,板主視情節不受理,並加重原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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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5.216.8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NIORHIGH/M.1523421363.A.808.html
推 R101 : 115 04/11 13:32
推 zamperla : edward 不是反諷ㄇ? 04/11 13:34
推 petingo : 4ㄅ 04/11 13:43
推 zxnstu3104 : 把台科講成這樣,應該要桶個十年吧 04/11 14:29
推 ckdjqul78763: 同意樓上 台科其實僅次於台大而已 04/11 15:51
→ Paradox : 呃某樓? 04/11 16:53
噓 backpacker18: 笑死 反串到被桶 果然台科素質 04/11 17:29
推 jesuschristo: 僅次於臺大ww 04/11 17:47
推 edward40812 : 還以為有人在叫我OAO 04/11 19:57
推 puresugar : 其實很想嘴 只是會被桶就不多說惹 04/11 21:53
通常我們不會特別去抓,你要嘛內容明顯到所有人都知道你在反串,那我可以當作玩笑
另外是我們通常從寬,就算抓了多數是警告
但今天如果收到檢舉,就會被視為已經造成他人感受到引戰氣息或是真的太過頭的
我們才會特別懲處,大概是這樣
※ 編輯: lee457088 (140.115.216.87), 04/11/2018 22:3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