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SENIORHIGH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處置文章 ┌─────────────────────────────────────┐ │ 文章代碼(AID): #1Qx1B1Bw (SENIORHIGH) [ptt.cc] [心得] 觀補教業新銳“得勝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NIORHIGH/M.1525420737.A.2FA.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 Ptt幣 │ └─────────────────────────────────────┘ > 48527 m 5/04 OKTea □ [心得] 觀補教業新銳“得勝者”有感 處置事由 檢視文章內文,除文章屬於 Cram_Talk , RESIT板業務範疇外, 內文亦不知所云,毫無實質意義, 依板規 3-2-a , 3-2-h 合併處分,原文章退回。 引用板規 3-2. 有下列內容者,初犯水桶3個月,再犯水桶1年,累犯永久水桶,並得視情況退文若將違規部分刪除,板主亦得視情節追究責任。 3-2-a. 連續發布相似度高,或無建設意義之內容。 3-2-h. 他板事務。(含台灣解嚴後或仍在世之政黨及政治人物,屬政黑板) 處置措施 暫停發言180天,原文章退回。 申訴救濟 依本板板規說明: 5-3. 若不服板主所做之相關板務處分,請依循以下程序進行: 一、與原判板主以站內信或其他站內合法形式(請勿用app私訊系統)進行溝通, 原判板主需於收到信件後72小時判定是否變更或維持原判決。 二、若對該溝通結論不服者,得以群組寄信方式寄予板主群, 由板主群合議討論,並得視需要進行暫時處分。 若討論時間需要超過72小時,則需先行回信告知。 三、若對最後判決仍不服者,得前往組務申訴看板 Uni-LawServ 板發文申訴。 如未依本條規定之程序進行,板主視情節不受理,並加重原判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5.178.3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NIORHIGH/M.1525421914.A.5C1.html
Rfaseven11 : 永ban了啦 05/04 16:26
jesuschristo: 1個月... 之後又會來亂 05/04 16:27
jesuschristo: *6個 05/04 16:28
littlebike : 補註:#1QwSK7KH (SENIORHIGH)推文,待板主討論後 05/04 16:38
littlebike : 決定是否加重處分 05/04 16:38
psychodoctor: 看了推文,雖然像業配,但寫得不錯。 05/04 16:45
p5566tt : 這應該要永桶 不然會辦一堆小號 來打廣告 05/04 18:45
tinyredO3O : 就吉哥的分身阿 推文裡也有 嘻嘻 05/04 19:11
jesuschristo: 永桶啦唉 05/04 20:46